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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举报,经平昌县公安局查实,2006年8月19日,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驷马中队中队长孙映淮在驷马镇聂×饭馆为女儿考上大学举行升学酒宴,共收受礼金2500元,参加酒宴的大部分是驷马镇驾驶员。8月26日,孙映淮得知有人向市长信箱举报此事,便将礼金如数退还给送礼者。对此,平昌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免去孙映淮同志平昌县交警大队驷马中队长职务,调离驷马中队工作,并给予警戒一次,惩扣现金200元;责令孙映淮同志督促将所收礼金全部退还送礼者本人,并向平昌县公安局党委写出检讨。市纪委、监察局将此情况通报了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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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两个人人能左右的事情哦,是社会的大问题啊!
看来区纪委的人也是胀干饭的,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怎么区纪委就不去查处呢?
怎么会有人管呢?
这是社会普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