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020|评论: 43

[我有话说] 通贤医院医死一个孩子,通贤政府公安半夜3点到医院抢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刘媛申冤,还刘媛公道。
这是今日挂在通贤镇中心卫生院大门口的白布横幅。
刘媛因为发高烧到通贤医院治病,在经过输液治疗后,退烧了,结果不久人就死了。
昨天家里的大人及亲戚都赶到医院来,她妈哭晕死几次,小孩尸体未寒,家人亲朋好友连小孩死因也不明,医院也没给出结果,不可能不明不白就丢条命吧?昨天下午才死,家里忙着一团糟,不可能就能死去的小孩搬走吧?
一个非常残忍及恶劣的事件发生在今天早上3点左右,通贤镇政府主要领导(某镇长)带领公安、保安及工作人员等几十人,通过暴力方式抢夺刘媛尸体,在这过程中,有当事人亲属受轻伤。尸体抢走后,不知去向。
医死人的原因还不明?家人悲痛欲绝,党政领导带公安半夜又暴力抢夺尸体,打伤亲属,罪加一等,这个社会还有王法没有?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3-8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不过,医疗纠纷发生时,患者方和医院其实都是弱势……
但愿大家都冷静下来,按照正规渠道,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发表于 2013-3-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抢尸,尼玛,现在知道谁是土匪了吧
发表于 2013-3-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这个社会完蛋了,不是我悲观,而是我们的领导不晓得一天怎么想的。
发表于 2013-3-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尸体是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撤出现场送往殡仪馆保管的。

发表于 2013-3-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通贤医院昨晚有人搭灵堂到嘛,既影响了医院的秩序、又影响了其他患者的治疗,还是不好得,,,

发表于 2013-3-8 1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些部门曲解政策,滥用职权,假设是你家遇到这种事,娃儿死了,哭也不许哭,骂也不准骂,还要稳定情绪去接受,不然就给你定一条医闹,除非你是神仙。

发表于 2013-3-8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倡导文明理性,官方更应率先垂范,人家都已悲痛欲绝,政府不施以仁爱,反而派公安局以医闹为名进行暴力执法,这是对文明的践踏,更是工作无方的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公安局依据什么法规?法规有半夜三更来抢尸,法规有不出示手续不亮身份就执法,法规有卡脖子捂嘴巴?

发表于 2013-3-8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节选

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发表于 2013-3-8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通   告
卫通〔2012〕7号

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六、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发表于 2013-3-8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户名1 发表于 2013-3-8 16:30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说通贤医院昨晚有人搭灵堂到嘛,既影响了医院的秩序、又影响了其他患者的治疗,还是不好得,,,


         昨晚在通贤医院搭灵堂是事实!的确影响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其他就医患者的治疗也受到了影响。   
     说实话,对于小生命,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到惋惜!   
    现在当务之急应当是各方冷静下来,按照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及时进行尸检,划分责任,还死者方和医院一个公平和公正!!!
    ……
    …… 这个事件中,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死者方的亲属,还有无数尽心尽力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

发表于 2013-3-8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死了和政府、公安有什么直接关系?用得着政府官员、公安出面抢尸体?!心中有鬼?????????

发表于 2013-3-8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当务之急应当是各方冷静下来,按照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及时进行尸检,划分责任,还死者方和医院一个公平和公正!!!
:'(:'(:'(

发表于 2013-3-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发表于 2013-3-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老百姓 发表于 2013-3-8 1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病人死了和政府、公安有什么直接关系?用得着政府官员、公安出面抢尸体?!心中有鬼?????????

病人死了,家属在医院设灵堂,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是不是应该由公安机关出面处理?
而且死者不放殡仪馆那该放哪里?放在院里继续要挟院方,要是尸体腐败,细菌感染其他病人,家属能负这个责吗?
处理问题要走正规程序,国家有相关的法规,光是比哪个闹的凶,对任何一方都没好处。

发表于 2013-3-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了解的和楼上的有出入    小女孩进院时好象已病得很重   医生建议转院   但其它医院不收      出事后   家属围堵医院    如果是医院的医生和工作人员看见就打   把副院长堵到办公室一天多了不准出门    我觉得还是双方要冷静的处理   都不想发生这些事   既然发生了  就算是再闹小朋友也不能再活过来了     我老婆也是医生   医生的心态我太了解了   有什么问题双方坐下来好好的谈   家属真的认为是医院的问题   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尸检嘛    这样闹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小刘媛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3-3-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贤啊通贤。我们在爱你的同时希望你也少一些负面影响。可能你们是遇到了刁民。但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呢?

发表于 2013-3-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又是一个医闹,走法律途径好些,烧钱又化纸的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发表于 2013-3-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810321 发表于 2013-3-8 2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了解的和楼上的有出入    小女孩进院时好象已病得很重   医生建议转院   但其它医院不收      出事后   家 ...

太感谢这位理解医生的男同志了,现在的患者一旦出了事家属都是柳到医院泼,有用吗?医院是大树硬是好歇凉,纯属一派胡言颠倒是非,医院是救死护伤的地方,哪个规定的进了医院不管病轻病重都必须健康的出院,试问这样子还有哪个愿意当医生,据说患者家属见到医生就打,简直疯狂了,当然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法制社会肯定还是该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医者父母心哦,不要把医生当恶魔,发生了事不管哪个的错都是逮到医生出气,医生是骂不敢还口,打不敢还手,做事不要太不讲理,任何事都有因果报应的,世界上少了医生英年早逝的会更多导致恶性循环,呼吁更多的有良心的正常人理解医生,呼吁广大的医生能改行的改行,不能改行的干脆不要工作了回家种地,这个社会好人当不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