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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医院草菅人命 求公道盼领导关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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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蓬安县医院草菅人命 求公道盼领导关心解决
                ——关于石元珍因做胆囊切除致死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孙兰英,31岁,身份证号511323198205195269,电话号码136888095483。2013年2月10日(正月初一),我母亲石元珍患急性胆囊炎送往南充市蓬安县人民医院治疗,2月20日做完胆囊切除手术,不幸遭遇重大医疗责任事故于2月22日而悲惨死亡。事故发生后,蓬安县医院不是积极妥善、公平公正地解决这一原本常见的医患纠纷,反而是态度极端冷漠和十分强硬,对死者家属冷言冷语、尖刻刺激,既无法交待我妈的死因,也无任何协商解决的诚意,使死者家属本就受到失去亲人而极其痛苦的时候,院方的做法更让死者家属感到非常寒心,一时间大大激化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和矛盾。人既已逝,无法挽回。作为死者的家属,寻求真相,天经地义。作为政府的公立医院,就应该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谁都知道,胆囊切除手术怎么会死人呢?但死人的事实确实就发生了。作为平头老百姓或者是一般的伤病员,对不可能出现死亡的医疗过程不可能全程录像,现在仔细回想起来,院方确实存在很多特别严重医疗过错,特向领导如实反映,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关心关注,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一、蓬安县人民医院严重不负责任,存在重大医疗过错,是直接造成我母亲悲惨死亡的根本原因。主要事实有:
(一)擅自改变手术方式。院方最初告知死者家属是采取腹腔镜微创手术,有可能出现出现中转开腹。但可能已经变成现实时,院方既未告知死者家属变更手术方式,也未告知中转开腹存在的风险,而擅自进行了开腹手术。
(二)对术后护理麻痹大意。院方对患者术后观察不仔细、不重视。对中转开腹的病人术后直接送至普通病房,术后16小时患者氧气用完,医护人员并没有及时观察为患者更换氧气,后在家属的要求下医护人员才让清洁工更换,但没有将氧气阀门打开,直接导致患者在21日9:00-15:00期间6个小时左右没有用上氧气。
三)对病人痛楚无动于衷。院方在术后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为病人减轻手术所带来的痛楚,只是一味的强调这是正常的,直到患者确实无法忍受,家属一再要求才使用了止痛棒;在病人引流管没有任何液体流出的情况下,医生也未进行观察或采取措施处理。
(四)对患方反映的病情敷衍了事。患者在死亡前1小时左右曾经出现了心慌等不适症状,医护人员在得到患者家属的告知后,既未来病房及时查看,也未采取任何诊断措施,只是简单说了句“液体输起的,没事”,直至病情严重恶化出现昏迷后才开始进行抢救,院方此举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是直接导致抢救无效死亡的主要原因。
(五)对应承担的责任极力推诿。院方在交给患者家属的病历首页既没有患者的姓名,也没有家属的签字,且病例中存在多处明显涂改痕迹,特别是有3处将用药剂量从250ml直接涂改为100ml,从手术到病房有40多分钟没有任何记录,对手术记录这一关键环节进行修改,用药时间和记录颠三倒四,甚至有些报告都不属实。涂改的病历就是一份无效病历,医院就是在推卸责任。
(六)对术后风险应对不充分。一是手术既然存在中转开腹的复杂状况,手术后就应该实行重点监护,不应该仍放在普通病房。二是从患者入院到最后死亡,院方既没有下达病重通知,也没有下达病危通知书,而最终出现了患者死亡的结果,致使患者家人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七)院方用药存在重大疑点。患者手术后一直未下床,也未进食进水,院方给患者大量输入氯化钠液体(2月20日7:00、8:30、18:30分别输250ml),且输液速度氯化钠最快达到了半小时输100 ml,氯化钾最快2小时输10ml(而医嘱为3小时),这种大量快速输液,极易使患者出现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2月22日没有输钾),最终造成心率加快、心悸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二、县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粗暴方式对待死者家属,一味实行打压是造成医患纠纷升级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有:
(一)公安机关滥用职权、知法犯法,违法拘留死者家属。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们坚决拥护,但对于死者家属一味实行打压,甚至发生了以死者家属拍照、擅闯警戒线(实际未设定警戒线)为由错误行政拘留死者家属5日,协商未得到院方任何回应却发生公安特警深夜抢尸不知去向的违法行为,这种令人唾骂的行为受到广大群众的声讨谴责,引起了广大群众讨要公道的普遍舆论,更加深化了患者家属悲痛怨恨的情绪,加深了患者家属与医院之间的矛盾,也使死者家属及亲朋彻底丧失了对地方政府部门的信任。我的老父亲在得知我母亲死讯以及众多家属所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之后,引发了心脏跳动紊乱住进了蓬安惠民医院,治疗期间曾被告知病危,后转院至南充川北医学院治疗——真是雪上再加双重霜!恳请领导纠正蓬安县公安局的错误处罚决定。否则,我们只有走信访之路,确实无路可走,只有随我母亲去了。
(二)县卫生局组织调解不力,对院方态度和行为听之任之。
作为医疗卫生管理的行政主管单位——县卫生局,虽然组织参加了一些调解,在明明知道院方存在种种重大医疗过错的前提下,不仅不从行业内部管理去向院方追责,也没有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督促院方积极妥善解决问题,而是对院方采取不理不睬、对死者家属要求不作任何回应的态度和做法予以默认,听之任之,甚有沟壑一气的感觉,县卫生局的这种做法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
面对院方的种种过错和对待纠纷的处理态度,面对公安机关的乱作为和医疗卫生管理机关的不作为,死者的大量家属、亲朋和当地群众都表现出极端气愤,民众舆论一片哗然,根本无法接受县人民医院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错误做法,更无法接受原本就是受害方的家人朋友居然又受到进一步的迫害和打击报复的事实。我作为死者的女儿,也对家人亲朋们的悲愤激动情绪担心不已,深怕一些不可控、不可预测的因素酿成新的严重冲突或引发新的流血事件,真不知道再这样下去将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已经失去了最重要的母亲,不想再有亲朋流血出事,恳请党和政府的领导能够关心过问并及时出面主持公道,辨明是非,纠正蓬安县卫生局、公安局以及县医院等部门的错误行径,让这件事情能够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地得到妥善解决,给死者家属一个公正的裁断,给悲惨死去的母亲在天之灵一个满意的交待!让天下的小老百姓都明白,党和政府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
此致
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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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协商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只有通过诉讼处理。及时尸检明确死亡原因是有必要的。
具体可与我联系:QQ71267263
发表于 2013-3-1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发表于 2013-3-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15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石元珍于2013年2月10日急诊入院,诊断为“胆囊结石、急性胆囊炎伴肝功能损害”,于2013年2月20日(即入院第10天)在病人家属签字同意后施行“胆囊切除、腹腔引流术”,术后病人症状明显改善,生命体征监测正常。
    2013年2月22日16:50(术后2天)许,患者小便后出现抽搐、牙关紧闭、口唇发绀、口吐白沫、呼之不应等突发症状,科室立即组织抢救并请相关专业人员急会诊协助救治,但终因病情骤变、凶险,患者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2月22日18:15死亡,死亡诊断:猝死。
    由于导致猝死的原因不明,必须进行尸体解剖,但死者家属拒不同意并将尸体滞留病房,烧纸、摆花圈,引起住院病员强烈不满及指责,县政府及县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多次耐心宣传政策及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死者家属一概不听,坚持向医院索要100万元赔偿。
    为防止尸体滞留病房导致院内感染爆发,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依照法规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保存。但死者家属为达到目的肆意扩大事端,堵塞交通要道,病员就诊秩序和医院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在事态趋向恶性升级的情况下,县公安机关及时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秩序,对严重扰乱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人员进行了控制,方使事态得以平息。
    目前,此事在多部门协调解下已进入司法程序 (尸体解剖过程中未发现任何操作失误或胆囊切除、腹腔引流术的副损伤),院方是否有过错,只有司法鉴定结论出来,才能明确死因、分清责任,给相关各方和公众一个交代,在此之前的任何说法都不靠谱。
                            

发表于 2013-3-17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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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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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毛毛猫猫 发表于 2013-3-15 16: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患者石元珍于2013年2月10日急诊入院,诊断为“胆囊结石、急性胆囊炎伴肝功能损害”,于2013年2月20 ...

看了上面的文章,时间都那么具体。你是当时的参与者吗?想想别人只是老百姓。医生才是专业人士。换位来试试,如果自已的家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走了。院方说把他解剖来看,你会怎么想?一个人医着医着就让给医死了。老百姓郞个也想不通,更何况还说要解剖。患者是弱示群体,医院叫县政府及县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是去劝说的?怕是别人一看你们去这么多人,都害怕了吧。多次劝说的结果是。给你一万二万元,把事情处理了。你会同意吗?别人为什么死了,你们下死亡通知书了?如果不觉得有问题,为什么医院在患者停止呼吸时,医院立马把当时在场所用所有药品及药瓶都处理了?而没有按照相关的程序走,比如当着死者家属封存及拍照了。病历为什么也是在死者家属的一在要求下才存封的了?医院的护理上没看出来也有很多毛病吗?按你这么说,别人死前一个小时就跟医生交待了不舒服,医院怎么处理的?仔细点,把病人当成亲人。。。为什么要深夜移走尸体?白天也可以啊!发生这么多事,你会怎么想,怎么做?也许你会更狠,索要的数额说不定更高,因为你懂啊!毕竟患者才是弱示群体。在说有些话的时候,想想自家的人。有些事情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愿佛主保佑那些心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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