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江镇城南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建设,原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是业主单位,巴中市青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开发企业。这本是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形象工程,本该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区域,本该成为城市管理的样板。但现实状况却是:环境脏乱差至极,是诺江镇辖区最差的地方。具体表现为:
1、小区大门柱子有严重安全隐患。通江县安监局在2013年1月就发文,责成通江县住建局和诺江镇人民政府在2013年1月31日前拆除,排除隐患。但至今柱子却巍然屹立,虎视眈眈。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时时受到严重威胁。
2、小区居民已在该小区居住两年多,但小区物业管理至今未移交给小区业主,物业管理用房至今被开发商王立志把持。小区物业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3、大量砂石堆放在小区坝子已近两年,几个工棚搭建在小区已近两年,还有大量井架及各种杂物长期堆放在小区坝子及其它公共场所,小区内垃圾遍地,小区周边垃圾成堆,臭气熏天。
以上问题,小区居民多次向通江县住建局及通江县房管局反映,也曾经向有关居委会及诺江镇人民政府反映,但有关部门开的会多,表的态多,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 ,效果甚微,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我们只好向社会呼吁,也准备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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