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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署合并有利于新媒体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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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0:00 | |阅读模式
长期以来,由于机构设置致使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各自为政,没有实行统一管理,在具体事件处理中矛盾层出不穷。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持续发展,随着文化产业建设的迫切需要,随着广电、报纸、网络、出版等业务的交叉范围愈来愈大,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合并势在必行。现阶段,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在行政级别上属于平级,且存在交叉管理,由于标准口径的大小尚未统一,它们在管理上必将产生诸多摩擦。此外,新媒体迅速崛起,许多新的新闻形式接踵而出,这些新兴的新闻形式管理主体的确定又是一难题,。实行统一管理,这一系列的摩擦、争论将不复存在,中国文化产业将走上一条健康、和谐、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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