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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ujun71

[社会•争鸣] 印度反击战退伍老兵一家三户被非法剥夺拆迁安置住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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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说的确如此那就把你和政府谦订合同上传网上让网民看了才能给出主意

发表于 2013-3-2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琰琰85 发表于 2013-3-20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恐怕也不是什么真正的农民,西方的思想都知道,阿q精神都晓得。西方的民主、自由、博爱都知道,知不知道 ...

又一个不看帖子就急于攻击的,我已经说得太清楚了,蒲洪兴一家2008年就已经签订了协议,房子早已成了大马路,现在让他们拿什么来跟拆迁大爷们讨价还价,怎么来骗取国家赔偿,你们换了马甲来泼脏水我欢迎!因为有句话叫事实胜于雄辩!另外要泼水前请向你主子问清楚情况,不要一上来就丢人现眼。
发表于 2013-3-20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有点敏感失态了,算了,不说你了,说多了就是飞火来了。;P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r6l8a9 发表于 2013-3-20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你说的确如此那就把你和政府谦订合同上传网上让网民看了才能给出主意

谢谢关心,原始合同我见过,2008年就签了,指南很多人都是那次签的,去年许多人被迫放弃门面才分到房子的,不信你到指南去问问就知道了。不然我敢发这个帖子吗!你看连那些五毛都没有出来质疑,只是蒲洪兴已把合同妥善保管无法拿来上传。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起武器就干 发表于 2013-3-20 18: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有点敏感失态了,算了,不说你了,说多了就是飞火来了。

不是我失态,我已经把情况如实写帖子里了,如果认真看了的人都会生出同情之心,你不见有几个五毛连帖子都没看清一上来就进行攻击吗,也是啊!我这帖子揭了他们主子的丑,他们还不急着邀功吗,只是水平太差丢了主子的脸。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r6l8a9 发表于 2013-3-20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你说的确如此那就把你和政府谦订合同上传网上让网民看了才能给出主意

合同内容绝对和帖子一样,只是误把(61号)文件写成(59号),国土局,建设局领导签了章的,拆迁单位是云溪镇人民政府2008年就签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fdgdfdfhg 发表于 2013-3-20 15: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

谢谢朋友!谢谢你的关注!蒲洪兴一家的不幸遭遇是我们时代的悲剧,也是中国人的悲剧,没有人保护草民们的权益,有些人可以任意践踏法律,不遵守法律,但居然可以时时受到法律保护,最后利用法律、国家暴力来压制他人。
发表于 2013-3-2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真的假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补丁 发表于 2013-3-20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晓得真的假的?

如果是假的云溪镇早就出手了,你难道以为我闲得无事乱摸老虎尾巴!

发表于 2013-3-2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朝先书记来时拆猫儿嘴,拆迁户个个拆的笑嘻了!你几爷子郎个就拆的一片狼藉,一片骂声,人真是没法比啊!将心比心的做事有那么难吗?

发表于 2013-3-2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了几年的合同哪能单方面强行撕毁!不说赔违约金了,最起码也要让对方接受,但绝不能损害对方的利益!你们这样做完全不尊重法律。不能因为你们一小撮当官的就损害的政府的形象!建议由关部门去差一差房子都分给了谁。

发表于 2013-3-2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政府的人你要毁约就拿出诚意来主动找人家谈,不是说你说啥人家就必须答应不然就到刁民!本来值100元的东西你只给50元还不准还价,你脑残吗?是你你会答应吗?

发表于 2013-3-2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什么时候才能少一些这样的声音呢?:'(:'(:'(:'(:'(

发表于 2013-3-20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你们,得了好还在叫,请问蒲洪兴户口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在指南那里?房子是不是自建房?处于啥子位置?你说在国土办了手续,手续怎么办的?通过什么方法?土地管理条例严禁城市户口在农村买房屋或者建房,你敢不敢把你的手续拿到网上给大家看看。蒲洪兴到底是不是指南社区的人,指南社区的安置房,是给失地农民修建的,你户口没有在哪里,有什么资格去分房呢?政府为了安抚你们,想了一些折冲的方法,你们就等不及了,不坐下来好好谈,反而在网上漫天叫屈,你有什么委屈叫的。
   我看网上一些坛友说的还是比较理智的,你们就认为别人是政府里的人,大路不平旁人铲,你又没得确切的证据拿给大家看,凭什么你说的就是全对。劝你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
发表于 2013-3-2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小产权房、强拆是不是我天朝特色?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涅磐的凤凰 发表于 2013-3-20 2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说你们,得了好还在叫,请问蒲洪兴户口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在指南那里?房子是不是自建房?处于啥子位置 ...

这个拆迁官员比较专业点,没有一上来就人身攻击,但是智商和水平有点低,难道2008年签订拆迁协议时盐亭县建设局、盐亭县国土局、盐亭县云溪镇、盐亭县拆迁办的官员不知道蒲洪兴户口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办了手续国土、房产手续!退万步来说,就算蒲洪兴一家自建什么的,有二十多年了你怎么不早来管一管,你当时怎么不给他们强拆了,强拆是你们的强项哟!你当时怎么不将他们赶出指南,你可以调动警察的哟!中央一再要地府政府维护弱势群体,要你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你们做到了吗!你自以为公正,客观,现在贪腐横行,你怎么不在论坛大声疾呼,草民无家可归,你怎么不展现爱心。你们那着高工资、高福利,不为民谋利,却在论坛上歪曲事实,为某些人歌功颂德,长久下去必定损害盐亭论坛声誉,使盐亭论坛失去它的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巨龙中环通讯 发表于 2013-3-20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小产权房、强拆是不是我天朝特色?

政府囤积土地,增加收入的手段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782113 发表于 2013-3-20 1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陈朝先书记来时拆猫儿嘴,拆迁户个个拆的笑嘻了!你几爷子郎个就拆的一片狼藉,一片骂声,人真是没法比啊! ...

又一个不看帖子的五毛!你的智商为O,2008年陈朝先书记在盐亭主政吗!我们当然没办法沾到陈书记的光,倒是原先你们这些拆迁官员把拆迁户害惨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3-2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西哥湾的鱼 发表于 2013-3-19 1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个北门街道那里一个真实的故事,政府和一家住户谈拆迁,给了很优惠的条件,住户仍然是狮子大开口, 很多人 ...

看你说的这么清楚,你一定参加过该房拆迁,是立过功,受过奖的,蒲洪兴家是单方政府撕毁合同,无法律依据不执行合同,两件事有可比性吗?如果我今天买你的房子约好30万,大家签字画押,我住进去只给你10万,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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