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电影院楼下的德惠超市单方以霸王规定侵犯顾客利益
2015年7月20日上午,我去该超买黄豆,称后贴标,上面明白标明18.66元,可在付款时收银员却报价`18.7元,我不明白,便问为什么多收4分,收银员说公司规定4舍5入,我就不明白了,国家货币中不是沒有分币,为什么要四舍五入分钱呢?也许有人说,四分钱算什么何别计较呢?我说,这不是四分钱的事,这是一个理字,凭什么他们一个规定就多收我四分钱,这给人一种被强奸的感觉,当我据理力争时,收银员很嚣张地说,你要就要,不要就算了,这是什么态度,我很生气,当即想发火,但旁边一收银员劝住了那位收银员,并叫来一主管模样的人,当我把情况说清楚以后,该主管也很嚣张地说,四舍五入,有意见就去投诉,根本沒一点解释的意思,我当即拨打12315,但一直沒人接,我又拨打工商局局长办4222716,但几次拨打均未有人接听,最后,我无可奈何地付了18.7元离开了,我把这事发上来,没有别的,也不是为了争回四分钱,为的就是一个理字。请大家思考这样几个问题:1.超市凭什么做这样的规定,这是否是侵权行为?2.12315的电话为什么无人接听?3.超市收银员和主管态度为什么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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