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劝阻行人
作为巴中到成都最便捷的通道,也是巴城到恩阳区最快速的道路,巴南高速公路刚一通车就迎来了较大的车流量。不过在这条新开通的高速公路上,还有盲目乱窜的猫狗和大量行人,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也令交通管理部门十分头痛。 4月10日上午,巴中晚报记者跟随高速公路交警走访发现,这条高速公路上不但有多人抄近道横穿公路,还有人“遛狗”,可谓险象环生。
抄近道 不少行人横穿高速路 防护网破坏严重
4月10日上午,记者随代管巴南高速公路巴中段的巴州区交警大队巡查民警,到高速公路上采访。
“刚出收费站这一段高架桥多,路面状况要好点,往前开一会儿就‘热闹’了,我们几乎每天巡查时都会碰到翻栏杆的、穿公路的,还有很多猫狗。”城郊中队指导员赵鹏程正介绍着,前方就出现了两名行人。走近一看,是两名六七十岁的老人正在应急车道上赶路。为了不让对方惊慌以致发生意外,民警在前方安全地带靠边停下,等他们过来后才拦下,告知他们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非常危险,并讲解了相应法规,劝导他们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继续前行,到恩阳出口附近,一名男子正在横穿公路翻越中央隔离带,另一名男子在路边提着袋子“跃跃欲试”,民警连忙制止。再往前行,又遇上了多位行人,也有不按规定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的,路途中甚至还看到一名带着墨镜、牵着一条哈巴狗的男子。民警均一一劝阻或通过喊话器驱离。
记者注意到,虽然公路两边围起了很高的防护网,但小路口及有人居住的房屋前,防护网破坏严重,或者被翻卷在一边“门户大开”,或者被人为撕开一个可供通行的大洞。
在近一个小时的采访中,记者在高速公路上发现了12名行人,3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汽车,两旁被破坏的防护网难以计算。
图方便 知道危险还是要在高速公路上走
这些行人为何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巡查交警介绍,沿线各乡镇在高速公路开通之前,就已将相关规定、知识传到了社区、村组,但有些村民为图方便,还是会冒着危险走高速。
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赵某说,当天他陪老伴看病,医生住在恩阳方向,走高速公路过去仅半个小时就能到,走小路绕,则要三四个小时。老人说他也知道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危险,“村上早就开了会,跟我们说了危险,被撞了自己有责任。但是走这条路方便,我们村不少人都走过,没发生啥子问题。”
交警说 已发生多起车祸 多因躲避猫狗引起
交警介绍,自开通以来,巴南高速公路巴中段还没有发生较大的交通事故,但小事故不断,目前已经超过30起。“多数是因为车辆躲避在高速公路上溜达的猫狗,与护栏发生撞击或者擦挂,幸好均无大碍。”赵鹏程介绍,高速公路上有大量的行人,加之防护网被破坏使得进入高速路的猫狗等牲畜增加,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增加了管理难度。
“我们每天都在路上巡查,见到违法的就随时纠正,但收效甚微。”赵鹏程说,“按照道法,行人上高速可以罚款,但目前我们只是进行教育和劝阻。村民不听招呼,我们也没有强制手段。破坏防护网,防不胜防,村民把自家门前的破坏了以便通行,但没有证据,也没法指证破坏人,这很头痛。目前,我们只能继续呼吁、教育,让高速公路恢复应有的‘宁静’。”
新闻延伸:行人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需自己担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据交警介绍,法律上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这也意味着行人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自己担责。“行人一旦被车撞了,要么行人自己承担全责,即便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行人至少也负主要责任,证明车辆有明显过错的除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四川省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则规定了对于行人上高速公路可以罚款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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