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政府1号会议室坐满了人,不少参会人员只得从其他会议室搬来小板凳挤在一起听会,甚至一张板凳坐了两个参会人员。这天,省政府安委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召开。会上,印发讨论的《四川省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讨论稿)》(下称《暂行规定》)事关参会相关部门,引发了会议的高参与度和参会人员的热烈讨论。(2013年03月28日 四川日报) 报道称,按照会议通知,前来参会的只需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等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但不少成员单位此次参会热情很高,既有分管负责人,也有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由省政府1号会议室坐满了人,不少参会人员只得从其他会议室搬来小板凳挤在一起听会,甚至一张板凳坐了两个参会人员。 为什么今年省政府安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就讨论 “一岗双责”?为什么会议只通知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而到会的除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之外,还有如此之多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呢?毫无疑问,这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足以说明安全生产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 四川省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在落实责任和落实监管上下功夫,既要明确安全责任由谁来落实,又要明确安全责任由谁来监督落实,特别是要明确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谁来担责的问题。因此各地要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个不放”(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教育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订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近些年来,四川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直执行2007年7月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从各地落实情况来看,该通知已出现了一些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正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常开会,但还是经常出事。这告诉我们必须进一步梳理、厘清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由此,对于此次讨论《暂行规定》大家都积极踊跃热情很高,引发了会议的高参与度和参会人员的热烈讨论。 据《暂行规定》的起草人透露,该规定将重点对各类岗位职责予以细化,对事故现场处置的规定予以重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明确牵头部门,既明确部门内部领导“一岗双责”职责,也明确部门间的职责边界,重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在量化和可操作性。 如此看来,《暂行规定》真正要明确今后安全生产出事了,责任到底由哪个部门,哪一级来承担,要明确安全生产“紧箍咒”怎么戴,戴在谁的身上,这些都是大家极为关注热点话题。作为普通网民,我们期待四川省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能更加完备,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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