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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晚报,你先理顺逻辑,再为人张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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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看到绵阳晚报今天的报纸,有一个关于民生两会“民生面对面见面会”的稿子,标题叫做《污染非一朝一夕所致 治理难两三天完成》,报道的是绵阳市环保局针对绵阳城市环境污染的问答。绵阳晚报的这个标题看似有理,读了觉得有哪里不对,细细想了,才发现,这个标题在逻辑上很是狗屁不通。
绵阳晚报这篇稿子,通篇帮着环保局的不作为找说辞。此处引原文——李作虎说,芙蓉溪、平政河、木龙河等污染就非常严重。(笔者:原文此处分段,笔者以为在此处分段是语文水平低下的表现。江湖传说绵阳晚报记者大部分是江湖混混,如此看来,似乎可信。)究其原因,主要是城镇化速度太快,沿河两岸人口高度聚集,企业增多,随之带来的污水、垃圾也成倍增长。而目前我们的城镇规划还不到位,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还很滞后,导致的问题就是污水、垃圾都统统进入河里,日积月累,污染了我们的河流。(笔者:据参加昨天见面会朋友的现场录音,讲到此处,李局长旁征博引,说到国外的情况,将人家的投入和我们的投入做了比较,并得出绵阳的污染是因为投入严重不足,是因为园艺山上住着8万多人口,所以污染理所当然。)
笔者在这里向李作虎局长做些讨教:
1、 在我们的“城镇化速度太快”之前,环保局是不是就是一个大局?是不是就承担着环境保护的责任?如果回答是,那么这个过程重环保局在做什么?既然“污染非一朝一夕所致”,环保局又非一朝一夕存在,你尽到了对应的责任么?现在诸如平政河严重污染的结果,是你缺位了?还是你不作为了?
2、 李局长说“目前我们的城镇规划还不到位,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还很滞后,导致的问题就是污水、垃圾都统统进入河里,日积月累,污染了我们的河流。”把责任推到城镇规划部门去,且不说你作为一个部门负责人的做人怎么样,就这推卸责任、给自己的不作为找说辞的表现来看,现在绵阳的环境现状,就与你滞后的意识和理念有很大关系。请李局长回答!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有不有环保局参与意见?配套的网管建设还很滞后,面对这个现状,你提出过改进意见么?做出过改进举措么?生活污水和垃圾都倒进了河里,你做过有效的监管么?法律赋予你的监管职能,政府托付给你的保护责任,你都怎样去实施去尽责了?这个结果的出现,是你的缺位不尽职?还是规划部门没有前瞻意识?
如果还有正常的逻辑思维能力,你自己先理清楚!然后再去摆你的功、说你的举措。你试试,把环保局历年来的举措加在一起,看看有多少?看看你们执行到位的有多少?你们说的很美好,结果呢,环境一天比一天在恶化。这就是现实!!面对这样的结果,你还能夸夸其谈而无羞色,我真为你的心理素质感叹!
3、据录音,李作虎局长在见面会上还将绵阳的环境现状与阿坝州等环保落后地区做比较,得出绵阳环境保护现状良好的结论。那么我想问问,李局长为什么不把绵阳的环保现状与新西兰或德国做比较呢?如果做个比较,会得出啥样的结论呢?也许李局长会马上强调那没有可比性,人家怎么怎么的,我们怎么怎么的,所以我们这样还是很好的了。哈哈!如果果真这样,就不是逻辑的问题了。
绵阳晚报就是将这样的逻辑,以他们的报道,塞给了广大的市民,是觉得自己很高明呢?还是觉得老百姓都是傻子?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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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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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9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地址在西蜀网,没权限发url连接  图片我也发不上去。

发表于 2013-3-29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比就和好的比,和落后的比没意思。环保局也不是才成立三两天了,说的这些话一天都没有担当。污染确实不是一两天的,但是你的行政作为难道就是这一两天才形成的吗?

发表于 2013-3-2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楼主的观点!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3-29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3-29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不中用 发表于 2013-3-29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怎么能什么都往人家环保局身上栽哦。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不少,这和城镇化的建设有关,也和人的素质有关。就拿行人过马路来说,不走斑马线,非要横穿马路,法律不准、交警要管、还有人劝导,可他非要图方便,就是不理,你说怎么办?

发表于 2013-3-2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任重道远,共同努力:lol:lol
发表于 2013-3-29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实地调查了解,涪江部分河段确有垃圾,我单位已函告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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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讲的大实话

发表于 2013-3-29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晚报成天为虎作帐,颠到黑白,罪恶的帮凶,文中报导的是我却没有找我当事人核对情况,成天尽干一些虚假新闻,黑良心的报社,如果绵阳晚报不服,可以跟贴,我把证据贴出来!

发表于 2013-3-2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正义直言!

发表于 2013-3-29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晚报,你很关注此事,我很是感谢!你发表了你的意见,你文中的当事人叫吴利平,就是我本人,我也就你们绵阳晚报的文章作一下回应,回应如下几点申明:
第一,大秦刺客在麻辣论坛发肯的《强烈呼吁:绵阳开发区欺软怕硬将就个别人》贴子,落款为群文村村民,十有八九为假冒,不是群文村村民,因为没有真实姓名,因为群文村不是城中村!
第二,大秦刺客说“吴利平根根底底我当然清楚,他所持的所谓拆迁补偿理由我们喝酒他吹嘘过多次。”,我从去年8月份回家只和三个朋友喝了酒,但这三个朋友没有一个会上网玩贴子,而且这三个朋友不是本村的。
第三,大秦刺客说“但是,由于该地块暂时无项目搞,不晓得他和开发区哪些人勾搭上,开发区居然默许吴利平家人继续耕种已经被征用的土地。。。。。我一直怀疑他和开发区个别领导一唱一和吃好处。”,要知道和那些开发区哪些人勾搭上,请直接和我联系,我会当面告诉你的!
第四,大秦刺客说:“开发区没开发我们城中村以前,。。。。。。将就他就是伤害我们的心。” 中国法律有一个叫司法强拆是合法的,曾经有一个行政强拆现在是违法的,我吴利平欢迎合法的司法强拆,坚决反对违法行政强拆!
第五,说明吴利平实名举报的“绵阳经开区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给大连万达”一事已引起某些部门的重视,但回应的方式太下三烂!现在更是感谢“大秦刺客”楼主,借你的翅膀让我吴利平的信息飞得更远!也感谢绵阳晚报的支持!
第六,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在发表此贴时,没有调查作为实名举报当事人吴利平,没有给作为实名举报当事人吴利平打过任何招呼:作为当事人有这样一些猜想!
A,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思虑不周忽略了当事人吴利平!
B,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不认识吴利平,不知道怎么和吴利平联系!(说明大秦刺客网友不是群文村的,贴子落款存虚假嫌疑)
C,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不愿和吴利平勾通,因为道理说不通,丢脸!
D,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受人指使,别有用心,抹黑吴利平达到不可告人目的!
E,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是网上所说的网络炒手,只要给钱什么贴子都可以发!
F,绵阳晚报和大秦刺客网友是政府里的一职员,发贴是他的工作,否则工作不保。
G,你们为什么不问问政府,现在中国法律有合法的司法强拆,政府为什么不去申请?还得动用新闻,还要违法行政强拆,这是为啥?
作为职员工作所逼、生活所迫,吴利平我可以理解,如果是其它情况,其人格是否存在问题,就是因为职员工作所逼、生活所迫,也请把枪口抬高一寸,各位听说过把“把枪口抬高一寸”的故事吧,德国两德统一的故事!
   绵阳晚报作为一家新闻媒体,应该做到公正,否则就有辱这个行业的名声!作为一个事件应有双方当事人,只报际一方的声音,掩盖一方的声音,绵阳晚报你的新闻公正在哪里?你们的新闻职 道德在哪里?我保留向新闻协会举报你们的权利!
  我,吴利平,13035678198,欢迎新闻媒体关注,索取资料,请致电。也包括绵阳晚报

发表于 2013-3-2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望远镜@ 发表于 2013-3-29 14: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怎么能什么都往人家环保局身上栽哦。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不少,这和城镇化的建 ...

难道说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就只会打小贩;
难道说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就只会强拆别人的房子;
难道说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就只会涨价;
难道说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就只会去拦截上访;

发表于 2013-3-3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环保局 发表于 2013-3-29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实地调查了解,涪江部分河段确有垃圾,我单位已函告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组织人员进行 ...

到了收费的时候,执法局如狼似虎,有问题就只会发函!

发表于 2013-3-3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不了就下课嘛!让能人上去!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

发表于 2013-3-30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就是一个就是农民家中的一只尿桶,可有可无。晚上提出来,白天放角落,反正见不得光。

发表于 2013-3-30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污水和垃圾都倒进了河里,你做过有效的监管么?法律赋予你的监管职能,政府托付给你的保护责任,你都怎样去实施去尽责了?这个结果的出现,是你的缺位不尽职?还是规划部门没有前瞻意识?

刚看到绵阳晚报今天的报纸,有一个关于民生两会“民生面对面见面会”的稿子,标题叫做《污染非一朝一夕所致 治理难两三天完成》,报道的是绵阳市环保局针对绵阳城市环境污染的问答。绵阳晚报的这个标题看似有理,读了觉得有哪里不对,细细想了,才发现,这个标题在逻辑上很是狗屁不通。

绵阳晚报这篇稿子,通篇帮着环保局的不作为找说辞。

发表于 2013-3-3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D

发表于 2013-3-3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缺的不是法律,而是缺的法律的尊严;百姓不是不相信法律,而是不相信双重标准的法律。 法律文字、字字珠玑。为什么百姓犯法,严惩不贷;官员犯法,云淡风轻? 有权罪能赦,无权冤难申,积案几十年,何日见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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