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安局关于《沙溪中学初一女生跳崖自杀》一贴的情况回复
楼主及广大网友:
经调查,楼主反映的沙溪中学女学生死亡属实,但是否是楼主所说的“据传死因是女孩受到同学欺辱”的问题,还有待我局进一步调查方可得知。不过我们承诺,如果楼主所说属实,我们一定会还死者一个公道;如果与楼主所反映情况相异,我局也会协助受害人亲属妥善处理后事。
目前我局分管领导已经组织专题研讨会研究该情况,我局沙溪派出所正组织全所警力开展调查。目前调查过程还未终止,相关侦查细节不便透露,待事情调查清楚后,我局定会第一时间通报相关情况,望楼主及广大网友静候!
感谢楼主及广大网友的关注,谢谢您们的监督。如有未尽事宜,清拨打110咨询,我们24小时竭诚为您。
特此回复。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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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中学 关于沙溪中学一学生意外死亡的说明
事情经过:3月27日下午第一节课,科任老师周XX到初一一班上课,清点人数时发现通校生吕某、王某未到校上课,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庚即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班主任及学校安排的部分教师和学生在周边寻找。家长随后到校了解情况,和学校老师一起寻找,均未发现线索。下午五点半左右,据一群众目击者报告,沙溪街道对河有人跳崖,学校领导和老师赶赴现场,发现跳崖之人确属学校学生吕某,学校紧急组织人员急送沙溪卫生院,因情况危急,学校和卫生院一同送往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善后工作:学校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沙溪街道居委会、沙溪派出所、沙溪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先后赶到现场处置事故。学校成立工作组,依纪依法维护现场,参与调查处理。县教育局工作组赶赴殡仪馆查看调查。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之中,死因由调查勘探取证后公布。
学校态度:学校学生出现意外死亡,我们特别痛心和难过。我们的工作需要继续努力,需要加强。就本起事件我们妥善处理,如果属于管理责任,学校承担并加强整改。如果属于老师纪律责任甚至法律责任,依纪依法追究处理。不管怎样,我们都要引以为戒,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学校的一切工作。
有关善后情况,我们将随时公布。谢谢!
沙溪中学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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