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嘉陵江7号,你认真的理解一下39条的规定,就可以知道这是指临时性的限制措施。比如上次张学友在南充开演唱会,体育场上面好几条道路就不许机动车进入了。
限摩不是一个单纯的交通管制的问题,还涉及到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物权包含有四大基本权利:占有,处分,使用,收益),限摩正是对摩托车使用的限制。
至于为何不起诉到法院的问题,因为交警支队网站上的这个专栏虽然向市民传递出了一种错误倾向的信息,但由于其行为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故不具有可诉性。
举个例给你讲,你就明白了。
大家观点不同,可理性交流,勿上纲上线。: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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