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451|评论: 22

不该发生的悲剧:为年轻的生命祈福,愿她在去天堂的路上走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4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轻女孩殒命树下

年轻女孩殒命树下

据说才21岁

据说才21岁

21岁年轻的生命停止了

21岁年轻的生命停止了

瞬间倒下的大树

瞬间倒下的大树
IMG_20130404_120445.jpg
IMG_20130404_120528.jpg
IMG_20130404_120538.jpg

还在燃烧的树子

还在燃烧的树子

到场的亲属

到场的亲属
IMG_20130404_121325.jpg
IMG_20130404_121327.jpg
IMG_20130404_121607.jpg

围观群众

围观群众
IMG_20130404_121654.jpg
IMG_20130404_121735.jpg
IMG_20130404_121737.jpg

做亲属的工作

做亲属的工作

做亲属的工作

做亲属的工作
IMG_20130404_121934.jpg

她外婆

她外婆

嗤嗤燃烧的大树

嗤嗤燃烧的大树
IMG_20130404_122150.jpg

鲜血横流

鲜血横流
IMG_20130404_122226.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3-4-4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围观群众介绍:一个年仅21岁的年轻女孩驾驶摩托车路过代市镇代前路(原三页桥附近)的时候,一颗路边大树由于根部被长期被堆在根部的垃圾焚烧,突然不堪重负,瞬间倒下,正好砸在这个女孩头上,当场殒命。

发表于 2013-4-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了,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3-4-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啊

发表于 2013-4-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根部被长期被堆在根部的垃圾焚烧,
祸根呀

发表于 2013-4-4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今日吗?谁之过?

发表于 2013-4-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属意外哟.....

 楼主| 发表于 2013-4-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市镇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来试图说服家属撤除现场,不过当时家属亲友情绪激动,在谁该为逝者生命承担责任的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由于担心事态扩大失控,中午当地先采取了一次强制手段准备把尸体抬上殡仪馆的车,但是遭到女孩家属亲友的激烈抵制和周围群众的强烈抗议,第一次强制手段只好作罢。下午几车武警………………。

发表于 2013-4-5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3-4-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意外啊。当今流行。意外这词成了当今官员的口头馋了

发表于 2013-4-5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惋惜

发表于 2013-4-5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在哪?

发表于 2013-4-6 1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抬走前先偷偷取证最要紧。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4-6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哀悼逝者,汲取教训
      类似的事情以前岳池曾经出现过一次,岳池往南充方向的老公路出城不远,公路边上的一棵树因为被虫吃空,突然断裂,砸死路过的当地一个村民,政府想草草了事,结果死者家属不同意,招来很多亲属助威,据说结果有关部门赔了70多万元才把事情摆平。
      这种意外伤亡事件,表面看与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无关,但从法律角度归责,却是有关部门失职造成的。树木被虫吃空或者烧空也好,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公路部门作为公路和树木的管理者,应当及时发现并排除危险,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不及时排除危险导致人员伤亡,就是失职,就应当对侵权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无论如何,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的生命用再多金钱也是无法换回的。对无辜生命的消失表示惋惜和哀悼,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量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解决。同时,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严格履行部门职责,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给人民多一份平安,给社会多一份欢乐与和谐。

发表于 2013-4-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就在那几秒之间

发表于 2013-4-7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4-7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不能够一赔了之。毕竟生命最宝贵。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4-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女无故不幸死亡后如何维权的问题,我们拜托并恳请“广安律禅”网友从专业的角度给大家指点迷津,好吗?

发表于 2013-4-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市镇政府的管理相当混乱,环卫工人一般就是在垃圾堆放处焚烧垃圾,此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其他问题都不用列举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