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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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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问题要咨询!!!本人想个人贷款无抵押。。。本人个人收入月只有1500。。。请问具体怎么办理?希望详细 ...
审判 发表于 2010-5-12 08:5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贷款都需要抵押,你如果无抵押,建议你在信用社进行个人信誉贷款,个人最高可以贷5万,你找3人联保可贷20万。利息一年期7.8,二年期以上8.7。

提供的资料也不多,只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就可以了,然后到信用社去填写相关信息资料,最关键的一点,你最好事先找个熟人去勾兑一下,不然,嘿嘿~~~~~
你的收入如果是财政供给的话,建议你在住房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去贷款,利息低,但手续多。
 楼主| 发表于 2010-5-1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服务百事通,终于又见到你了,呵呵。先顶起再说!
没有防御 发表于 2010-5-12 17:2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谢谢,也很想看见你!

发表于 2010-5-12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发表于 2010-5-1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为民百事通这样的好贴顶起来再说

发表于 2010-5-15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百事通你好:
    打开论坛,无意中看了一个“强奸犯”的控诉,我很惊讶,事情发生在2004年4月高桥乡一村小,对那小伙子,我深感同情,同时也非常愤怒相关执法部门这么惨无人道。今天我再一次看完贴子,心情再一次沉重起来。麻烦你在百忙中,也看看那个贴子吧。
    请问,他将如何讨论自己的清白,请你指路。期待你的回复!

发表于 2010-5-15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百事通:
  您好!很久没进南江论坛在坐了,今天看到你的这个帖子被顶得很高,所以我一页一页的看完了,你很让人佩服!我现在要跟您说说我的困惑:
  十年前,从学校里毕业后就怀揣着淘金梦来到了上海,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到现在是一个七岁孩子的妈妈,在上海摸爬滚打了十年,尽管工资翻了几番,却始终赶不上飞涨的房价!所以回老家县城里安了个窝,却一直没在家住,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来养活自己。每年回来,感觉老家物价不比上海低多少,想找个上千元的工资都难。我孩子现在就留在老家,应该是属于被人看不起的“留守儿童”吧!每次我在网上看到这四个字,心被针扎般的痛!因为婆婆年迈,不适应上海这边的生活,不愿在这边给我带孩子,我们两夫妻工作太忙了,加上上海这边学校一般都是四点就放学了,而我们都是五点下班,但我们作为父母来讲,谁不愿把孩子留在自己父母身边长大啊?可我们回老家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因为当初读书户口被转到城里,现在连农村土地都没有,老家又没啥工厂企业,自己在外面找工作还算个人才,回家后当个服务员别人还嫌弃太老了,我们这类人连个农民工也算不上,我常常觉得被这个和谐的社会给遗忘了,很困惑,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伪劣化妆品 发表于 2010-5-12 21:4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算不上。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为民百事通这样的好贴顶起来再说
看热闹110 发表于 2010-5-14 16:5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事通你好:
    打开论坛,无意中看了一个“强奸犯”的控诉,我很惊讶,事情发生在2004年4月高桥乡一村小 ...
看热闹110 发表于 2010-5-15 11:1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对那个小伙子的遭遇也深表同情。如果他要讨个说法,还自己一个清白,还是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建议带上相关证据资料请法律专家来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5-1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百事通:
  您好!很久没进南江论坛在坐了,今天看到你的这个帖子被顶得很高,所以我一页一页的看完了,你 ...
幺女子 发表于 2010-5-15 12:3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从你的留言中可以看出来你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也相信自己在外面工作的能力,这样好啊,哪儿的天空适合你,你就应该在哪儿尽情的飞。

留守儿童又怎么了?他们的父母不也献身社会,为社会服务、为社会操劳吗?你的孩子会因你们而自豪。放心吧,我们的政府也在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他们也不比别人低一等。

社会并没有遗忘谁,而是你对生活的困惑,其实生活本来就是很平淡的,每个人也要经过许多的坎坷和挫折,关键是你如何面对,与其生活在困惑、迷茫中,倒不如洒脱的生活。



[发帖际遇]: 为民服务百事通回成都没有买到票,从黄牛手上买票,多花了小米椒8个.

发表于 2010-5-1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请问“为民服务百事通”是住在哪儿啊?在哪儿高就?有空去拜访拜访!!

发表于 2010-5-17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请问“为民服务百事通”是住在哪儿啊?在哪儿高就?有空去拜访拜访!!
有趣 发表于 2010-5-17 11:2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住几水河畔,高就谈不上,就是为了生存而干点事业,愿意和你成为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醋瓶子 发表于 2010-5-17 20:4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再顶!嘿嘿!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0-5-1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100%骗回复的。。。我在猫扑上看的同样的帖子,巧的是开始观众问的问题,和LZ的回答都和这贴一摸一样,一字不差。这难道不就是抄袭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100%骗回复的。。。我在猫扑上看的同样的帖子,巧的是开始观众问的问题,和LZ的回答都和这贴一摸一样, ...
叶子小军 发表于 2010-5-18 18:0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是不是哦,我就纳闷很多本来可以很轻松就解决的问题,本来可以成就一些好事,许多人却犹豫不决,延误了时机,想必就是你这种怕受骗的心态。当然,我不否认骗局的存在。但在这里,我可以以我的人格担保,我这绝对是原创,我不图名利,只想尽自己的力帮网友解决一些小问题,你说有错吗?并且,你愿意回复就回复,我怎么骗你了?你居然也回复了?你不是也上当了?你说你笨不笨?
最后,请你帮个忙,可以帮我把你在猫扑帖子的地址发过来吗?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我想有人侵我的“著作权”、“智慧权”、“名誉权”了,我的精神受到打击,我要找他赔偿精神损失,如果他赔偿金钱的话,你也有份。

发表于 2010-5-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顶!

发表于 2010-5-2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我的一朋友(系女性)和老公离了婚,当时没对孩子的抚养和生活费上作说明名,她现在还能要求前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生活费吗(离婚时,财产全部归前夫所有,女方之分得1.8万元存款)。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我的一朋友(系女性)和老公离了婚,当时没对孩子的抚养和生活费上作说明名,她现在还能要求前夫支付 ...
455826111 发表于 2010-5-25 15:4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么重要的问题都被遗忘了?和以前的老公协商解决吧,不要在孩子心灵上再次蒙上阴影!

发表于 2010-5-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替朋友谢谢为民百事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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