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867|评论: 24

[及时新闻] 南江县医保局告广大网友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1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江县医保局
告广大网友书

各位网友: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关心。这种关注、关心有正面的,对我们而言是一种激励,也有批评的,对我们而言更是一种鞭策,督促我们改善工作。
我局目前主要负责经办南江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请不要同新农合混淆)医疗保险业务,共8万多参保人员。这8万人分布在本县城镇、乡村,退休人员在其他省市居住的也较多,有些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或者留的电话已不能拨通。因此,在一些政策宣传、发布通知时,我们除采用了电话、公文等形式外,也逐步探索在南江论坛上发布信息。其目的是希望借助这个平台,借助广大网友的力量,迅速传播信息,让更多的当时人及时获知。
许多人确实通过南江论坛这个平台,获取了信息,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但是有利就有弊,论坛里确实藏龙卧虎,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网友很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假老虎。他们自诩甚高,活生生就是一部会移动的百科全书,内里装着的确是一些“想当然、自以为”,所想所说对众多网友造成了很多误解,浪费了很多参保人员的精力。
记得,去年有个网友问门诊卡的问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推动下,演变成医保局克扣上千人门诊费,贪污上千万的“大案”;有些人对医保政策歪曲解释,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相互混淆,张冠李戴,擅自扩大、缩小政策范围,在参保群体里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很多人听信了谣言,大老远跑到医保局来问情况,来回往返折腾;对《关于对2013年一季度申报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患者进行体检鉴定的通知》都要歪曲为“慢性病年年都要申报,有意思?”确实没什么意思,也请你好好学习汉语了。难到这么多参保人员同时都换上慢性病,一批人申报后,其他人员就不能再申请了?
各位网友,医保政策性较强,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大家都可以通过巴中市人社局、巴中市医保局网站和我局公示栏进行查询,不清楚的可电话或当面咨询。对您不满意的地方,我们若提供不了政策依据,你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我们发布的信息,一般都会留下咨询电话,同时通过党政网通知到各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请你们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咨询医保局或您所在单位。个别网友,也请你们在发言前,搞清楚事实,以政策说话,用良心发言。你们键盘一敲,很可能使很多老年人着急上火、使医保工作被质疑。我们一直正视正、反方面的促进,对社会各方反馈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善我们的工作。和谐医保需要你我共建,你可以批评我们做的不好的地方,但是请你尊重事实。
笔者水平有限,请广大网友不要在文字水平上进行追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大家认清事实,不信谣传谣,最最重要的是不能误导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群体。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
医保局各股室电话:
征缴股:8200285
医管股:8231907
审核股:8231907
稽核股:8200239
财务股:8200013
信息股:8228928
办公室:8216796
同时,可通过8228622,按语音提示进行转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3-4-1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南江县医保局告广大网友书”算得上最牛的政府部门告广大网友书了。真是官气、霸气十足。


发表于 2013-4-12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的比较详细,我认可。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4-1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3-4-1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医保局带好一个好头,大力支持!

发表于 2013-4-1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可并支持,另外建议医保局设一个短信平台,有什么新的政策或者通知可以通过短信发送,几万人要逐个打电话基本不可能,也有绝大多数人不会上网或者不上南江坛子。

发表于 2013-4-12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医保局面临全县这么多参保人员,工作量之大,大家都相互理解!

发表于 2013-4-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霸气

发表于 2013-4-1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4-1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P;P:L:L:L:L

发表于 2013-4-1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有节,

好贴!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发表于 2013-4-1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理解。

发表于 2013-4-12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医保局

发表于 2013-4-1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理解。

发表于 2013-4-12 22: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1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蚁巢穴 发表于 2013-4-12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

蚂蚁哥哥,你说话也没这么霸气嘛!这分明是在责骂每一个参保人员,我看发这贴的就是一苍蝇,即使你在宣传政策,也不应该有这样的口气晒



发表于 2013-4-1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风一枝 发表于 2013-4-12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哈,不过说话不要代火药

[im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9[%5]MR22S9%_I0]B709L_L.gif[/img][img=0,1]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9[%5]MR22S9%_I0]B709L_L.gif[/img]同意

发表于 2013-4-1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那些不作为,不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单位和部门,医保局做的很可以了。

发表于 2013-4-13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那些不作为,不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单位和部门,医保局做的很可以了。其实医保局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真的比较不错了。
发表于 2013-4-15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