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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南部县公安局民警李江龙领着国家工资不上班长期在外从事第二职业一事,强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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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南部县公安局民警李江龙领着国家工资不上班长期在外从事第二职业一事,强烈请求南部县委何修礼同志责成南部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转帖)
原帖:[url]http://www.mala.cn/thread-2806859-1-1.html[/url]
本帖最后由 中国桂花城 于 2013-4-14 08: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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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依法享有知情权。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14581

我也是“下岗”的,在修高速路,现在正在联系下一条,国家鼓励再就业,我为我是南部人而骄傲!
本帖最后由 中国桂花城 于 2013-4-14 09:33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江龙警察在他自己发布的帖文中自称:“我也是“下岗”的,在修高速路,现在正在联系下一条,国家鼓励再就业,我为我是南部人而骄傲!”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14581

   试问李江龙作为堂堂在职警察去修高速路?还正在联系下一条?警察不监守岗位保卫人民安全,却去承包修建高速路?这是否是不务正业呢?希南部县纪委查一查这事,我们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哈。 本帖最后由 中国桂花城 于 2013-4-14 09:38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桂花城 发表于 2013-4-14 0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江龙警察在他自己发布的帖文中自称:“我也是“下岗”的,在修高速路,现在正在联系下一条,国家鼓励再就 ...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14581

我也是“下岗”的,在修高速路,现在正在联系下一条,国家鼓励再就业,我为我是南部人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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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请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晾晒你自称已退休的退休证
[url=]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14581
[/url]

李江龙在上面帖文中更帖自称:“我也是“下岗”的,在修高速路,现在正在联系下一条,国家鼓励再就业,我为我是南部人而骄傲!”
http://www.mala.cn/thread-2806859-1-1.html[/url]

(以上均系转帖)

     依据法律法规:公务员必须接受群众监督,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因此恳请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在论坛里公开晾晒你自称已退休的退休证。如果你不能出表示你自称的退休证明,请你将网友反映的你从2009年开始没有到岗上班领取的国家工资10万元左右上缴南部县财政,并迅速回南部县公安局自己的岗位上上班,如果你能在论坛里公开出示你自称的所谓退休证,我将公开在论坛里向你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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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P;P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出真相为止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的惯用伎俩:我只能监督别人,谁如果监督了我从事第二职业:


发帖的楼猪可以去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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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15: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江龙早就被批准提前退休,现在的行为与其原有的警察身份无关。现在其负责一新闻网站、修路,只要是合法经营,遵章守纪,创造财富,都值得尊敬!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梦十年繁花十年 发表于 2013-4-14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江龙早就被批准提前退休,现在的行为与其原有的警察身份无关。现在其负责一新闻网站、修路,只要是合法经 ...

群众监督公务员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长期不上班照样领取国家工资同时在上班期间在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担任主编四处新闻采访报道和承包高速公路建设从事第二职业理应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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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梦十年繁花十年 发表于 2013-4-14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江龙早就被批准提前退休,现在的行为与其原有的警察身份无关。现在其负责一新闻网站、修路,只要是合法经 ...

李江龙惹到中国桂花城了?:o这么不计成本的热炒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府骑士 发表于 2013-4-14 15: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江龙惹到中国桂花城了?这么不计成本的热炒

必须晒出自称46岁就已经退休的李江龙警察的所谓的退休证,不然我们怎么相信他是不是真的一边领取着纳税人的血汗钱,一边又在外面从事着承包高速公路和新闻主编等等从事第二职业大搞外水钱不正当的经营呢?公平公开公道正义比太阳更光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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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依法享有知情权

 楼主| 发表于 2013-4-1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将网友举报你20095月—20118月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同时领取的27个月国家财拨工资主动上缴南部县财政局

         2011-7-31 14:35南充论坛内一注册帐号为“ 98485187568的网民发帖〈〈 请南部县公安局及时公布李江龙的退休证明 〉〉http://www.mala.cn/thread-2806863-1-1.html:该网民发布的帖文中称:“南部县公安局民警李江龙长期打着四川新闻网及法制日报、成都商报、四川法制报的记者及特约记者、负责人的身份,20095月开始在南部与周边西充、仪陇等县进行所谓的采访,声称自己早已从南部县公安局退休才从事第二职业,但事实上南部县公安局至今(20117月)都尚未批准李江龙的退休申请,请问南部县公安局公务员可以2年多不上班来从事第二职业吗?南部县公安局为什么不敢对李江龙进行处理!?请南部县公安局马上公布李江龙的退休证明及手续,否则南部县公安局的400多名警察从此也会以此为榜样,大家都来不上班照拿完整的工资。南部县公安局领导请摸着自己的党性与良知正确面对这个影响重大的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办法!不要再自欺欺人,全公安局的人都知道!请及早公布,以免发上全国更大论坛”。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务员在职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同时公务员干部也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自己关注的事情依法享有知情权。
        针对该网民“ 98485187568的举报的情况,2013-4-14 18:28,南部公安局警察李江龙用帐号“西部教师”发帖 李江龙亮出了退休证,邓四平你怎么说?http://www.mala.cn/thread-6929194-1-1.html
从南部县警察李江龙以注册帐号“西部教师”发布到南充论坛里的他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退休证〉〉来看,李江龙是20118月取得的退休证。该退休证上注明:李江龙生于19643月,1980816岁参加工作,2011847岁退休。
       但是网民 98485187568”在其帖文〈〈 请南部县公安局及时公布李江龙的退休证明 〉〉中公开举报李江龙是“20095月开始在南部与周边西充、仪陇等县进行所谓的采访,声称自己早已从南部县公安局退休才从事第二职业。但事实上南部县公安局至今(20117月)都尚未批准李江龙的退休申请,请问南部县公安局公务员可以2年多不上班来从事第二职业吗?”
       同时李江龙自己在南部论坛网民“菊竹梅兰 ”发布的帖文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1458111楼公然跟帖声称:“我也是下岗的,在修高速路,现在正在联系下一条,国家鼓励再就业,我为我是南部人而骄傲!”
         照此情形看来,网民发帖举报的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情况应该属实。由网民 98485187568的举报帖文推算,南部县公安局警察李江龙20095月—20118月期间并没有取得退休资格。那么李江龙从20095月—20118月在这长达27个月期间从事第二职业同时领取的国家财政拨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理应退还给国家才对。李江龙的退休证上写明其是副科级领导干部,依照副科级领导干部按每月工资加上各种福利平均按照2500元计算,那么李江龙应该将其从事第二职业27个月期间同时领取的总计6万多元的国家财拨工资应该主动上缴南部财政局才对,身为人民警察应该知法守法,应该以身作则,才对得起党和人民多年的教育与培养。
        以上意见和建议妥否,望南部县委何修礼同志责成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此致
敬礼
                                                                                                                  2013414
本帖最后由 中国桂花城 于 2013-4-14 20: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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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L:L李老师要上法院起诉你娃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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