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6日,实验中学初三(6)班学生彭凤麟、李洪、王赵杉等人7名学生在大通江龙溪沟段河边玩耍。由于中途彭凤麟失足落水,李洪、王赵杉两人先后跳下水中救人,但三人均不会游泳,无自救能力。在岸上的同学呼喊救命下,通中女教师唐丽娟、罗晓菊赶到事发现场,唐丽娟用水泥厂上面人扔下的竹竿,救起王赵杉后,又用竹竿救起彭凤麟,周围有人在问:“怎么不见李洪?”只见河中冒出来一个人头,唐丽娟又把竹竿伸过去,但李洪此时已经失去了任何直觉,无抓握意识了,大约三分钟左右,一只采砂船途径此地,一个中年男子在了解李洪具体落水位置后立刻脱衣下水救人,随即李洪被救上了岸,并对李洪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可惜他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所有抢救都已经无济于事。随即警察和120的医护人员也赶到了现场,经确认已经死亡,李洪也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事发之后,最后用竹竿救起两名学生的两名女教师,得到大力宣传和称赞。当然,女教师的行为依然是值得我们大家赞扬的,但死者李洪,在当时的这种紧急情况下,并没有任何犹豫就跳下水中救人的义举、精神却被掩埋!如果说,女教师的行为是值得社会所赞扬的,那么李洪同学奋不顾身英勇救人的行为,不值得被大家所称道么?难道就因为人死不能说话,我们就埋没了事实,把所有的功劳和光芒都放在别人身上,那么,试问在以后的教育中,该如何倡导学生勇于助人? 人虽已死,但是当还有人知道事实真相的时候,就应该还死者以清白。否则,如何对得起李洪同学勇于助人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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