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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歪律师不懂法,再审法庭闹笑话;
羞辱狂人砸了脚,千古骂名留给他!
留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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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
根据(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也就是说,没有缴够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属违法。
更可笑的是这样的歪证据公然被一审法官、二审法官们采信为被告交房的时间证据,这个歪证据的交房时间明显地是从2003年的3字篡改为2001年的1字。
评:为什么一二审法官们老是出错,是他们不懂法,还是业务水平低?就连文盲、法盲都看得出是假证据,为什么法官就如此歪呢?难道这其中就没有猫腻吗?
可耻的X歪律师不懂法,再审法庭闹笑话,是谁,
请胡代国老师直言写出,姓名,性别,年0,住址工作单位,照片等等公布出来,以免老百姓受不明之冤枉.........
应该大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