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啊!黑暗!我女儿惨遭横死 何日才能入土为安?
我叫张有万(身份证号码:513425197306255510)现年40岁;住会理县杨家坝乡绿林村9组9号。我女张在艳,殁年16岁零9个月,是会理县七丰汽车美容装饰2012年10月招录的未成年洗车工,该单位对员工进行食、宿全包的制度,工资1000元/月。
2013年2月22日晚,张在艳被人杀害于单位外百米的国道边,23日中午15时许,会理县公安局通知了我们家长死讯,公安局查勘了尸体现场,将尸体存放于殡仪馆内。 案发后,我找到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张在艳丧葬费,但候朝美、候朝国这两个老板躲避不见我们。我们找到了县政府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都是推来推去。信访局让我们去找人事局,人事局叫我们去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忠叫我们先处理尸体,否则不立案。可怜我们是贫困山区的农民,交不起巨额的丧葬费。单是殡仪馆的尸体冰冻费每天就要260元,现我女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已近两个月,殡仪馆多次打电话催交。 会理县是共产党的天下,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是起码的道德。用人单位作为一家大型销售车和洗车的业主,不支付员工的尸体冰冻费和火化费;堂堂县公安局,命案不破不说,还叫我们赶快处理尸体;信访局,人社局不顾我们的丧女之痛,对用人单位恶待职工不管;堂堂劳动争议仲裁委会员,拒收我们的仲裁申请,附条件叫我们先处理尸体,我们申请仲裁的是确认劳动关系,与处理尸体有何关系? 我们想不通,这还是人民政府吗? 我该咋个办?? 申诉人:张有万;联系电话:1377862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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