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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长宁县公安局用50年前失效文件答复上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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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1:03 | |阅读模式
长宁县公安局用50年前失效文件答复上访人
丈夫如果犯了重婚罪,最受伤害的应当是妻子。可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周继伟女士却在丈夫王子银被长宁县公安局以重婚罪名抓捕后,四处上访,为丈夫鸣冤。更离奇的是,长宁县公安局回复周女士的法律依据,竟然是50年前早已失效的文件!
没有受害人指控的重婚罪
王子银是硐底镇治平村10组村民组长,2013年1月27日深夜12时,在成都上访期间,被长宁县公安局以重婚罪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而早在抓捕王子银前两天,就已经有长宁县官员当面告诉王子银之兄王子付:县上就是要抓王子银,“抓错了大不了国家赔偿”。  
王子银之妻周继伟拿到王子银的刑拘通知后,立即向长宁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写了书面证明,说明自己从不知道王子银有重婚行为,自己也从没有向任何单位和组织控告过王子银。要求公安机关释放自己的丈夫。但没有回音。
周继伟随后又向长宁县、宜宾市、四川省检察院控告长宁县公安局局长刘拯,认为其以重婚罪名批准抓捕王子银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依然没有回音。
2013年3月5日,周继伟向四川省信访局书面递交了情况反映,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向省委书记、省长魏宏、副省长侍俊情况,认为长宁县公安局以重婚罪名抓捕王子银违法,再次要求释放王子银。指出抓捕王子银的根本原因,是当地村民不断上访反映长宁红狮水泥公司以租代征土地、滥伐长江防护林、违规放炮严重威胁数百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当地政府认为王子银是这些上访村民的带头人。
用50年前失效文件回复省长信箱
3月19日,长宁县公安局通过省长信箱对周继伟的信访回复,拿出三条依据辨称有权抓捕王子银: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婚罪是否亲告才处理的请示》的回复:重婚案件不属于亲告的范围。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第4项规定: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本案属于人民群众检举,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重婚罪列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允许被害人可以自行向法院直接起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相对自诉案件",本质仍是公诉案件。
周继伟等人咨询律师后很快得知,长宁县公安局所答复的第一个依据,是196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是依据当时的刑法草案修正案批复的。刑法正式颁布后,这个批复已经失效。长宁县公安局引用的第二个文件,是1962年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后,也早已自动失效。长宁县公安局引用的第三个依据是1998年颁发的,但该规定已于2012年12月26日被废止。
长宁县公安局正式向省长信箱回复上访人的法规依据,竟然是50年前的文件,并且全部是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周继伟及其亲属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不是愚弄省委书记、省长,愚弄上访人吗?
律师告诉周继伟,目前对重婚罪管辖规定有效的文件只有两个:一是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条规定,重婚为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对其中证据不足的可以告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二是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条第(2)项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这两个文件已经明确,重婚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主动管辖。
    长宁县公安局缘何不纠错
看到长宁县公安局的荒唐答复后,王子银的代理律师于4月8日向长宁县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书,详细罗列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对重婚罪管辖的法规和规定,指出自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 ,就规定只有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管辖,取消了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可以检举、控告的规定。长宁县公安局引用已经失效或明令废止的法律法规,声称根据人民群众的举报对王子银立案,是完全错误的。他再次建议该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撤销案件,释放王子银。目前律师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王子银被抓捕后,他的哥哥王子付、弟弟王瑞继续上访。一个月后的2013年2月28日,长宁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将两兄弟刑拘,后以“破坏生产”罪名逮捕。
周继伟等人认为,王子银三兄弟被罗织罪名抓捕,根本原因是他们反映长宁红狮子水泥公司的问题。该公司号称在当地投资7亿元,是长宁县目前第二大企业。
“长宁县个别官员不惜冒着巨大风险践踏司法信用,维护一个企业的利益,除了扭曲的政绩观作祟,不排除个别人在其中有利益纠葛。”长宁县一位退休干部说。
长宁县本是旅游大县,以“蜀南竹海”著称,这家大型水泥企业的进入,对当地生态环境、旅游产业发展会带来哪些影响,也令当地民众担忧。
据悉,红狮水泥公司以租代征土地、滥伐长江防护林、违反安全规程作业等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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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11:52 |
:handshake

发表于 2013-4-25 13:21 |
关注下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3-4-25 13:25 |
关注下 谢谢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13:53 |
关注民生 大家一起维权!促进社会发展!!!:D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16:21 |
长宁县公安局用50年前失效文件答复上访人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3-4-25 23:46 |
{:3_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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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1:03 |
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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