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伤害至深女人的呐喊
我姓高,本是一个独自带着13岁女儿艰难生活的单身女性,2003年我结识了四川省**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中共党员、处级干部的齐**,男, 1961 年 09 月 19 日出生,汉族,住 成都市 身份证号码:51**7 ,联系电话:办公室8*7。8*7 手机:1*5 ,1*9
在他强大的爱情攻势下,我开始与其共同生活,后来才发现此人并未离婚,只是与前妻有矛盾分居。在他对我做出数次婚姻承诺后,我打消了分手念头,原谅了他并与其继续共同生活两年后齐某离婚,其间齐**父母也多次到我家,认可了我这个儿媳妇,我本以为下半生有靠,直到2012年4月我无意怀孕,我向齐某提出了结婚要求。
这时的齐**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拒绝我的结婚要求,并要我打掉这个孩子,我百思不得其解,经多方调查才发现这几年齐**我同居的同时,还在心相约婚介所登记,以耍朋友为名,与多名女性交往并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利用工作时间,网络之便,,与网友聊色情QQ,勾引素昧谋面的女网友与之发生关系。当我将证据展示并向提出严正交涉时,齐**竟避而不见,只让其父母出面要求我打掉孩子并分手。2012年9月又声称已与她人结婚,叫我不要再打扰他的生活,我怀孕期间又患上妊娠期糖尿病,加之又是高龄产妇,身心受到沉重的打击。拖着笨重的身体数次找其单位领导协商,齐**竟说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并说我是个骗子。我只有生下这个孩子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期间齐**长期与其它女性同居,从来未看望关心过我。直到2012年12月25日我独自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生下这个女孩。
由于我怀孕至生产期间一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希望齐**承担部分医疗费用。齐**作为正处级干部,年收入十多余万元,名下两套100多平方住房,一套收租金,开着奥迪车上班,竟然拒绝对尽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而期间齐**频频与其它女性约会,长期出入各类娱乐场所,【一次看电影就奢侈消费三千多元】。而此时新生儿【我和他的女儿】因病危住院,我打电话给他,他关机,没有办法和他取得联系。只得告知他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转告他,而他仍然无动于衷,连一个关心的电话或短信都没有。孩子又要住院治疗,孩子是无辜的,我四处借钱给孩子治病,让年迈的老母一边在医院照料,一边在家中照料。。。。但齐**一直拒绝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且态度坚决,我曾多次亲自或委托律师与齐**进行协商解决,他均拒绝支付抚养费。2013年2月在我的坚持下,齐**和我的女儿来到了华西亲子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他是孩子的生父,我终于洗净雪耻。但是他还是坚决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和医疗费用。致使孩子的生活来源一直得不到保障,孩子的户口无法落实,我感到身心疲惫,万般无助,精神即将崩溃。
当前反腐的举报和调查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在绝望中,我看到了希望。我回忆起在和齐**相处期间,他回家后和经常我聊起工作上的事。从2004年春节前开始,当时他是物管主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贪污三槐树门面的水电费以及房租。当时租赁门面的商家有理发店,医院,电瓶车专卖店,还有一家女装专卖店。在2011年他又提起他们研究院里面的违规行为,说咨询院犯罪,是集体犯罪,他不承担主要责任。。。,我这有他当时的说话的录音。
谈恋爱合合分分本属正常,但齐**的性质太过恶劣。心肠如此之歹毒,无视良心,道德标准.身为国家干部,中共党员,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纪14章149条、151条、152条、154条。他不仅仅只是对我造成的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党员干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败坏。辜负党和国家在部队20多年的栽培和人们的期望.如此道德败坏的领导干部,该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影响极坏!党纪难容!天理难容!
本帖最后由 旧单车 于 2013-5-19 16: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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