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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火柴盒665432

[呼声回应] 【成都龙泉柏合镇百姓房屋被拆迁,无安置房赔偿,求帮助(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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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柴盒665432 发表于 2013-5-4 2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热心的你!
我!们!需!要!你!们!不!断!的!支!持!
有像你一样的政府官员该多好丫!!!

一个户口迁移,办了六年,有了政策还是不给我们办理,现拆迁办要我们限期考虑,我们小孩才上初一,一旦拆迁什么也没有,我们比地震灾区的群众还惨,灾区群众还有政府关怀,大家还有希望,而这里却太黑暗,百姓看不到希望,开发区大有希望?这在龙泉区成了对伟人的讽刺,还是对镇政府的拷问?影视作品中的焦裕禄‘范党育等党员干部为民排忧解难的场景,六年里我们一次也没遇到,我们经历的是各种不签字,不盖章的理由,上下级互踢皮球,好不容易村组领导签了字,盖了章,到了柏合镇政府,办工领导一句轻飘飘的话“成都市里的政策,这里还没执行'',就把我们打发了,,,六年前也是”没政策,办不了’‘但成都市公安局2012年关于规范户籍档案的规定文件里,我们完全符合其中的迁户政策,为什么不给办里,这其中是否牵扯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联想拆迁办反复要我们出钱买孩子的平方,俩孩子就要二十多万,到哪去找这笔钱,这不是逼我们放弃孩子的权益吗?这该得的权益是否落到别的有权势的头上,我们不知道?但柏合镇政府这种不作为,算不算腐败?

发表于 2013-5-6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不像腐败的封建王朝,政令出不了长安,市里的政策却执行不到区里镇里

发表于 2013-5-6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

发表于 2013-5-6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大精神在这里得到很好体现,六年办不了一个户口迁移,这些镇腐官员真的在为民生吗,

发表于 2013-5-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用的,这些官员都一个窝出来的,你能搬倒一大窝吗?

发表于 2013-5-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5-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政府糟糕透了,上至国务院下至省市县乡镇村,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似无控制力,又似故意放纵下级,使各级自成独立王国,三十年来全国范围內,每年每月每时每分每秒都在发生着大量官府违宪违法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与民争利之事,有些还是伤天害理之大亊件,大多得不到应有的回复,看不到应有的处理,人死了就死了,房拆了就拆了,闹大了就动武镇压,吏治之糟有史为最!大声质问国民授权之国家最高行政权力国务院及最高行政首长之总理,中国是有宪法法律之国度,你们在干什么?
发表于 2013-5-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成公发(2012)45号文件——关于迁移户口的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农村地区
   1.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农村地区人员结婚后,可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配偶。
   2.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
   3.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成年子女。
   通过上述1至3条申请入户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应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并在入户地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请楼主比对以上条件,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迁户的要求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3-5-6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成公发(2012)45号文件——关于迁移户口的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请楼主比对以上条件 ...

   二、本市户口迁移及管理相关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农村地区
   1.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农村地区人员结婚后,可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配偶。
   2.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
   3.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成年子女。
   通过上述1至3条申请入户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应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并在入户地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4.原籍系我市农村地区居民,因军队复员退伍、大中专毕业、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以及符合异地安置军队转业复员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
   5.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柴盒665432 发表于 2013-5-6 1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看文件第5点,谢谢。完全符合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3-5-6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成公发(2012)45号文件——关于迁移户口的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请楼主比对以上条件 ...

请看文件第5点,谢谢。完全符合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3-5-6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成公发(2012)45号文件——关于迁移户口的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请楼主比对以上条件 ...

二、本市户口迁移及管理相关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农村地区
   1.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农村地区人员结婚后,可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配偶。
   2.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
   3.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投靠户籍在本市农村地区的成年子女。
   通过上述1至3条申请入户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应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并在入户地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4.原籍系我市农村地区居民,因军队复员退伍、大中专毕业、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以及符合异地安置军队转业复员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
   5.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迁入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处。
请看第五点,完!全!符!合!

发表于 2013-5-10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妮咨 发表于 2013-5-4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老子就不给你办,咬我

发表于 2013-5-10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柴盒665432 发表于 2013-5-6 1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子就不给你办,你咬我

发表于 2013-5-10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就不给你办。你咬我

发表于 2013-5-1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一心为民的好官

发表于 2013-5-11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一个当大官的舅舅吗?或是有一个超有钱的舅妈吗?如果没有你可能要在等六年罗

发表于 2013-5-2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读懂:(

发表于 2013-5-22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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