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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拖欠工资,一位农民工与央企中交一航局的血泪较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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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13:30 | |阅读模式
起因: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中标广东省湛徐高速A6合同段后,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一位自称是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人的包工头梁土金总承包。2009年5月8日,工程负责人梁土金以一航局的的名义与本人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书》,约定将湛徐高速A6合同段中幸福大桥、唐宅了中桥、后昌大桥、后昌中桥、东溪大桥、西溪大桥的劳务工程交由本人进行劳务承包。
合同签订后,本人即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行施工且收取了中交一航局部分的工程进度款,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部工程,湛徐高速公路目前已顺利竣工通车。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实际晚于约定开工时间5个月才提供施工条件,而该工程的全部工期才6个月,本人为此承担了巨额窝工费用。为了满足业主的进度要求,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工程负责人钱所军曾召集我们开会,并且在会上表示如进度达到要求,承诺工程每立方混凝土向原告加计30元/每立方作为赶工费。本人及团队对此积极响应,在增加人员和设备后确保了业主的工期要求,为此增加了200多万元的赶工费,但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从未向本人支付过该项30元/每立方的赶工费。
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进行了巨大的图纸变更,与签订施工《协议书》时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有了较大的不同,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施工难度。因此,不能再按照原《协议书》的单价进行结算,而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至少少向本人支付工程款¥3000000元。
但至今,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未与本人办理结算!未向本人及班组工人支付工程余款及相干关任何费用!至使相关的工人工资无法支付!部分工人生活穷困,带班人员更被人逼债,流离失所!天理及法制何在?
   天真及愚蠢的本人期间求助了以下人员:
1,         寻求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公司法人钱所军(港珠澳大桥参建领导)协调,回答:本人已不在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         寻求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总部法务部人员协调,回答:外单位欠我100多亿呢!哼!哼!哼!
3,         寻求业主湛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理周世猛先生协调,回答:你官司都输了!无办法!(老天作主:当时法院都未下判决书呢?天才未卜先知!)
因此,本人在买悼唯一的住房后筹资向天津市开发区法院起诉了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却等来了天津历史上最温情的判决?
法官:你确实有点苦!这点诉讼费退给你!
你确实有点苦!这点诉讼费退给你!
判决书附后!望高人指点!   QQ25071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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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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