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于07年在深圳奥菱电梯公司做业务时,偷盗配件、工具等多次。
深圳市公安正悬赏捉拿,望知其下落及亲属主动来报案。联系电话13590188574或110
其身份证513701198406092413
无耻啊,无耻之极!!!各位见案情后再评下!!!
案情大概如下:半年前因业务关系本人与“无耻之徒”认识。几个星期后,其借口谋职来我司,未果,厚脸皮向我借几十元路费,不与。之后,伙同他人(胡某)盗得电梯配件叫我帮忙转手,本人不曾理会。至9月份,其失业说可到我一工地做小工。到工地第二天即盗走电钻、手磨机等消失;连同预支生活费50元。
下载APP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为巴中巴州老乡提个醒!!!其人极其奸诈,当事人及公安正追查中!欢迎留下他的一切线索!!!联系电话13590188574
楼主发这种帖子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
1、必须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发布通缉令。
2、用如此侮辱性的语言公布当事人的资料,涉嫌侵犯当事人的人权。(即使是现行犯、嫌疑人都应当尊重其人身权和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