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瓦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天院寺村网名“反映村道公路建设政府补贴后还强行收取农民每人1500元”的
回 复
广大网名朋友,大家好!
我镇天院寺村网名“反映村道公路建设政府补贴后还强行收取农民每人1500元”,镇党委、政府接到此反映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领导班子核实此反映意见。该反映部分属实,部分不属实。其具体情况是:
1、该村拟在2014年将村道公路硬化成水泥路,拟人均筹资1500元,属实。但是不是强制收取,是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筹资的。
2、公路全长4公里,实际长度为5.2公里(含摇铃山村至天院寺村四社)。
3、政府已给出补贴25万元/公里,不属实。仪陇县的农村公路建设政策是:待群众筹资或捐款到位后,打入仪陇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专用账户后才进行立项前的基础路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才立项建设,按工程进度给予部分补助资金。
4、村上总人数3000左右,不属实。该村2012年农业年报总人口1070人,该人口中户在人不在的(已将住房买在城市或成都市大邑县等地)84人左右。
5、该村2008年建设泥结碎石路时,路基宽度只有3.5米,部分路段还不足3米,在建设水泥路时,必须全路段进行路基拓宽,该部分所需资金数额不小。08年国家补助资金50万元,建泥结碎石路4公里,且村委会有据可查。
6、该村有些贫困户一年收入才几千,属实。村党支部、村委会拟将个别贫困户或受益较少的农户实行区别对待,少交筹资款。(见天院寺村村道公路硬化筹资的实施意见(草案))该草案拟于近期再次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附:草案全文。
中共仪陇县瓦子镇天院寺村支部委员会
仪陇县瓦子镇天院寺村民委员会
关 于 村 道 公 路 硬 化 筹 资 的
实 施 意 见
(草案)
一、概况:
我村村道公路5.2公里,始建于2004年至2006年分段实施,修通了毛路,2008年至2009年争取了国家碎石泥结路项目,修建了碎石泥结路。2009年至2012年经过四年时间的使用,虽每年在维护,但资金有限,离车辆平稳通行要求相差甚远。如果不进行整治改造,在两年时间内可能就要毁于一旦,这对我村多次筹资的致富路将是一个严重的损失。从目前的形势上看上级领导在鞭策,部分群众在渴望,还有部分群众在督促,我们周边几个相邻的村,都建了水泥路,受益户和广大群众无不欢欣鼓舞,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和教育,人家能办到的事情,我们为什么就办不到,就不能办,这给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给予了一个警示,在我们这一代,这一届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做不做什么是一个考验,特别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是一个试金石,领导在鞭策,群众在盼望,我们这次不管困难有多大,阻力有多强,都要冲破重重困难,达到目的。
二、对我村未来公路的设想
我村村道5.2公里,包括摇(铃山)天(院寺)公路1.2公里在内,从长远观点规划,摇铃山与天院寺的村道公路连通是早晚的事。上边通摇铃山2、6社下边通摇铃山1社,不管到立山,还是瓦子都是一条便捷路,我们希望两村的干部群众都要胸怀大局,着眼未来,为发展两村经济,修好公路网络,共同献计献策。
三、经费概算
1、村级公路5.2公里,立项资金130万元,项外工程,公路拓宽,涵洞加长,预计25万,拓宽土石方我们了解了公路承包方,每立方40元,全长大约6000立方米,这是应该保守的预算,还有其他的需要费用开支,工程预计总造价155万余元。
2、筹资人口的审定及筹资办法
(1)凡是在我村享受福利待遇的人,都是筹资对象,凡是祖籍在我村,每年尚有来往的都属于捐款对象,鉴于我村实际情况,筹资人口,一、二社,对郑家咀至办公室这段路可与其他社人均筹资减半,人平筹资800元。从2014年开始,粮食直补一律作村公路公益事业开支。但各农户交款一次性交清的,各种补贴归农户自己享用。按规定时间未交清的,为了立项,借贷款项,由欠账户承担资金利息。
(2)各农户在交款时,连同各项直补一同结算,每年的粮食直补通知书必须发到个农户手中,凭通知书与农户结算。
四、资金管理
1、公路筹资与各社筹资领导小组结算,现金由社长收交,各社要成立三人领导小组,现金出纳,会计,另设一名监督员,所收现金必须在三日内,存入村帐乡代管中心账户上,预期未存入的,经查实,作贪污,挪用处理,各社三天向村汇报一次收款情况,由村会计负责统计,并将收款名单提供给村播音室进行通报表彰,村上按上级要求立项时间,通知各社长存款发票与村上结算,村上并将个农户交款情况在有线广播上公布,核对无误,结算有效。
2、捐款人员的现金可直接打入村帐乡代管中心账户,也可直接交与村社现金经办人,捐款人凭发票到村社核对账务,并记入铭刻在功德碑上,个农户凭交款发票在功德碑上公布,村公路施工结束后与各社及农户进行结算。
五、天院寺村公路硬化筹资领导小组
组 长:叶平
副组长:叶林 徐光平
成 员:郑久贵 肖国祥 叶文魁 陈建才 叶强 陈善良 陈善元
六、坚持党管一切,村支部书记总揽全局,经常性对各社筹资情况进行监测,监察,发现有不正之风和管理不善的立即进行查处。
七、立项之后,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及项外工程资金的管理,另行研究。
八、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20日——2013年5月30日为宣传发动准备资金阶段。
2、2013年6月1日——2013年7月30日为收款阶段,以社为单位进行筹资兑现。
3、2013年8月1日至9月底汇总筹资情况,清理总结,根据上级安排立项时间,到县交通局办理立项手续,请示县交通局实地察看,确认立项,等候通知启动施工时间,及落实硬化路工程承包方招标工作。
中共仪陇县瓦子镇天院寺村支部委员会
仪陇县瓦子镇天院寺村民委员会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