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7.0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委常委立即召开会议,会议决定迅速成立由省纪委监察厅、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审计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督检查督导组,并从中抽调精干力量,由省纪委1名常委和6名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分别带领7个监督检查督导组,分赴救灾资金物资接收量较大的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等单位,以及雅安市雨城区、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等地震灾区,驻点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责任到人头。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立即下发了《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检查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监管,统筹使用灾后重建资金;强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的公开公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构建规范公开平台;完善落实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监管制度,健全资金物资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等。
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震后,雅安市迅速制定《地震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全市抗震救灾物资接收、分配和发放实行“一账、一表、一单、一册”。“一账”指建立收发登记台账;“一表”指建立日报表和累计报表;“一单”指建立抗震救灾物资审批单和接收回执单;“一册”指建立发放花名册,领取人签字。通过对接收发放程序的规范,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及时、有效用到抗震救灾中。 同时,在雅安各物资接收分发点、受灾群众安置点、受伤群众救治点等设立监督检查岗和监督员。雅安市纪委重点对芦山县救灾物资接收处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雨城区对捐赠的药品做到1人清点、1人复核、1人检验、1人登记,对捐赠方提供的药品检验报告进行查验。 雅安市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张榜公示等方式,实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收发源头、过程、结果三公开。 有序稳定开展重建工作。自启动灾后重建工作以来,雅安市雨城区通过加强灾后重建在建项目的动态管理、完善重建项目管理和监查、加大对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力度等方式,确保了灾后重建工作全面推进。重建是个漫长的过程,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硬件的重建,以及社会生态重建。除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社会软性体系恢复。这一系列的重建工作正在有序稳步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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