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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凡人的利剑

[群众呼声] 通江县纪委,通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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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3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3-6-3 17: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对“张博阻扰执法”帖文的回复

敬请通江县公安局把详细调查经过公布,不要糊弄我们老百姓。

发表于 2013-6-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就这样!!!

发表于 2013-6-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违法

发表于 2013-6-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过程及结果,真不知道通江的未来要走向何方

发表于 2013-6-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有父母,弱势群体应得到保护,但决不允许弱势欺负强者。通江花园有个别人经常在网上大吵大闹,既想借做政府的权威帮你一把,你还装什么正经?你低调一点尚可,如果警察置父母于不顾,这个警察一定不是个好警察!张永生养了个好儿子。

         

发表于 2013-6-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博我支持你先做一个好儿子,再做一名人民的好警察!现在总有一些人仇视人民的公仆,患红眼病!

发表于 2013-6-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可怜,不能有爹妈。下次父母再与人发生纠纷,应该立即把父母拿下扭送。 本帖最后由 isongzhi 于 2013-6-3 22:09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6-3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老人头 发表于 2013-6-3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有父母,弱势群体应得到保护,但决不允许弱势欺负强者。通江花园有个别人经常在 ...

难道极个别警察的父母就可以不守法,临驾法律之上吗?????难道张博作为一名警察就有权支持父母干违法的事吗????????

发表于 2013-6-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公安局的回帖非常不错,是为人民办事的公安局。

 楼主| 发表于 2013-6-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老人头 发表于 2013-6-3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博我支持你先做一个好儿子,再做一名人民的好警察!现在总有一些人仇视人民的公仆,患红眼病!

张永生是养了一个好儿子!!!!帮着他干违法乱纪的事。他还是人员的公仆吗?????

发表于 2013-6-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我国现在“不讲理”大行其道。。。。

 楼主| 发表于 2013-6-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老人头 发表于 2013-6-3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有父母,弱势群体应得到保护,但决不允许弱势欺负强者。通江花园有个别人经常在 ...

明明是张永生仗着自己有钱,仗着儿子当警察,仗着自己社会关系硬,视通江花园一单元楼上十六户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巴山老人头"却说弱者欺负强者。这个世界怎么了?????极个别人是非不分,颠到黑白,你们就是这样帮张博的吗????从你们身上就可见张博平时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发表于 2013-6-5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打探 发表于 2013-6-3 17: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反过来设想,如果换了是楼主的话,你父母喊你去现场帮忙理论,
你去不去呢?你去后该怎么办呢?

看来你也和着工作有关吧,我各人觉得还是该理性一点,作为父母还是能理解的,因为他不会害心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打探 发表于 2013-6-3 17: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反过来设想,如果换了是楼主的话,你父母喊你去现场帮忙理论,
你去不去呢?你去后该怎么办呢?

如果父母的行为是合法,有理就应帮他。如果不合法,就应阻止违法行为,并给受伤害者陪礼道歉,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陪偿。这是每个普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就更不要说是一位“人民警察”了。

发表于 2013-6-5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事情进展。

发表于 2013-6-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发帖存在以下问头:第一,不该当众点出人家的姓名,既然点名,多半是有过节,想蓄意给当事人制造麻烦;第二,任何事情的发生和解决都有过程,不能因为一时的冲突或者口角就胡乱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怎么怎么样?国家工作人员也公民,即使有错,也有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第三,楼主总是拿什么“公仆众怎么的,应该怎么怎么的”之类的话来说事,明显是想给造成舆论压力,居心实为叵测。   结论:楼主蓄意炒作,借网络炒作达到自己私人目的。

发表于 2013-6-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层有影响吗?通江房子就是少停车场设计,修好后开挖地基对楼上用户不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往天空 发表于 2013-6-5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楼主发帖存在以下问头:第一,不该当众点出人家的姓名,既然点名,多半是有过节,想蓄意给当事人制造 ...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3-6-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些人动辄就拿公务员来说事,如果不是公务员撑起,你这些人就是着整的象。

发表于 2013-6-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必发帖的人也是个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存在一个问题,楼主所反映的信息广大网友当时可能都不在现场,个中缘由实难分晓。但是我们广大网友更多的是看到楼主在这里合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但是言论中不免存在一些不妥之处,个别词句不排除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包括部分回帖的人,想必是楼主方和所谓的当事人张某一方请的一些自由民在竞争博弈。可以断言,鲜有真知灼见的网友。
所以,以我看来,这场闹剧,说得文明些,不过是国家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发生的利益冲突而已,说得直白些,对于我们广大无业的网友来说,这不过是他们自己人在掐自己人。悲催的是,楼主作为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沦落到发帖的方式才能维权,我们广大网友何堪?有幸的是,作为我们这代网友,能够看到他们看台上的你死我活,却一样能够恬然自乐。所以感谢楼主和所谓的当事人给我们提供了茶余饭后的消遣点,祝贺你们,你们双方在这场闹剧中均荣获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至于谁该获得最佳导演奖呢?这个问题我在这里不便直说,不然关键词将被和谐掉。

总结起来说一句,发自肺腑的,劝解广大睿智的网友,再没有必要为了他们双方的事情浪费宝贵的时间,这就好比两个农村婆娘在嚼空话,嚼来嚼去后引起骂架,你去劝架,搞不好别人男的回来了还说你跟其中一方有一腿,好心办砸事。让我们广大无业的网友们团结起来,懒得去理会他们双方口水仗。最后,化用但丁的一句诗,走好我们老百姓的路,让他们当官的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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