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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西门神聊:刘志军,杀还是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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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志军案,终于开审了。

  这么个大贪官,杀还是不杀呢?

  面对这现实,你我都清楚了,杀与不杀,区别不大。杀,不足以威慑群丑,不杀,中国也不缺这么个要玩中国梦的阿官。车轮滚滚,大势如此,杀一刘志军能换来什么呢?不杀刘志军又能怎么样呢?刘大人与大家都没有杀父夺妻只恨,那么些金银财宝,被谁贪去不是贪呢,不被刘志军搞,也会被张志军、李志军搞的,搞来搞去也不会搞到子民百姓之手,所以,咱还是先别叫着嚷着要杀要剐的,杀与不杀关你我X事,嚷与不嚷,又有X用。

  在这里有说点题外话,刘志军有几百套房产,我就有些好奇,他怎么记得这么些房子呢?用笔记,用Excel管都弱爆了,西门神聊先生搞软件多年,突然好像发现了些商机,我们完全可以搞个物业管理软件,面向祖国大量做着中国梦的官爷,管管自己的房产很重要的,成百上千套房子,管丢一套,损失可不小啊。

  检察官先生认为刘志军有功于国,所以应该从轻判处。西门神聊先生是琢磨不透,刘志军搞了高铁,怎么就算有功于国了呢?给你10块钱,你办了3块钱的事,你说有功,你毕竟买了3块钱的东西。这种逻辑也只有我巍巍中国梦才会梦出来吧?你不说,如果他不这么为了抓政绩搞高铁,专心搞点基础运输,也许,中国的春运难的问题早就解决了。这算有功还是有过呢?你倒说说。

  再退一步讲,高铁这个东西不好搞,搞出来确实不容易,宇宙真理一般,但是,这一定要归功于刘志军吗?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这算不算分内之事呢?搞了点东西了,就是领导之功,搞了一屁股债他负责么他?

  陈水总那个变态,不想活了,拉一车人陪葬,假如正好车里有个被通缉的杀人狂魔,那么,检察官先生是不是也会说,陈水总还是有功的,毕竟他烧死了几个坏人。

  中国的司法体系貌似有些复杂,七牵八扯的,让人有些搞不懂,这检察官怎么搞得跟刘志军的律师一般呢?费解啊。

  有兄弟曰,这有什么费解的,我巍巍中国梦的司法体系就该这样,大案要案的结果早有天定,司法算个鸟,他们折腾来折腾去,费这么大劲,最终目的可不是为了什么审理,他们只是为了证明,那个天定的结论是合法的,或者,至少不是胡言乱语的。高考刚过,审题不可不慎啊,这是个证明题,可不是个填空选择问答判断题。

  这兄弟天赋异禀,一旦看开了这个,费解之处迎刃而解。

  还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呢?证明题,就得找论据。觉得轻了,就得找理由扣大帽子,甩屎盆子,甚至弄虚作假,捏造事实;觉得重了,就得找理由开脱,经商的说他交了好多税,当官的说他做了好多贡献,或者认罪态度好,或者交出了赃款,或者交出了同伙,总之,一旦从开脱出发,什么蹊跷八怪的理由都可以找得出的,实在找不到一点像样的理由,难道不能说家中上有九十岁老母需要赡养,下有还在吃奶的七个葫芦娃需要教育,不能让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能让葫芦娃被蛇精坑蒙拐骗杀。

  刘志军家中的是否有九十岁的老母未成年的葫芦娃,这些不重要了,因为他弄了高铁。西门神聊先生若是什么时候挪挪祖坟弄点青烟来,做了什么大官小官迷你官,一定会狠狠做点工程,越大越好,哪怕因此民不聊生,民怨沸腾也在所不惜,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个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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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hachong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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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志军不能杀,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谁也没有咬,连坏人也没有咬!
发表于 2013-6-12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5140x15qg87jkx1t11kz.jpg 可不能杀老刘呀!!!!他可是中国的国家公务员哟!!!!人民的好干部!!!!!杀了太可惜了!!!!!!!留着吧!!!!要不他会咬出一大堆高官!!!!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呀!!!!!!!!!!!!!!!
lkq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提琴之家 发表于 2013-6-12 23:52
可不能杀老刘呀!!!!他可是中国的国家公务员哟!!!!人民的好干部!!!!!杀了太可惜了!!!!!! ...

;P:P

发表于 2013-6-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3-6-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问题,杀鸡已经儆不了猴的地方,一切都是正常
lkq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见得 发表于 2013-6-13 09:37
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问题,杀鸡已经儆不了猴的地方,一切都是正常

:sleepy::o

发表于 2013-6-13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与不杀,我们说了都不算!

发表于 2013-6-1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我一个 自有后来人, 共产党人是抓不完杀不绝的!

发表于 2013-6-1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360安全浏览器截图380484.jpg 360安全浏览器截图402656.jpg

发表于 2013-6-1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360安全浏览器截图619937.jpg

发表于 2013-6-1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戴镣长街行,告别众乡亲。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
lkq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machachong 发表于 2013-6-13 13:27
戴镣长街行,告别众乡亲。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

;P:lol

发表于 2013-6-1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没有废除死刑!!!必须杀!!!

发表于 2013-6-13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没事来逛逛
发表于 2013-6-1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一下吧

发表于 2013-6-13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必回,人品超好!

发表于 2013-6-1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检察官的理由是刘志军所造成的损失已基本挽回,所以可从轻处罚。不知道这些损失是怎么评估的?

发表于 2013-6-1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太好了,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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