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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中南大门

绩效工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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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公务员的津贴1500/月准备造表发放了,没有事业单位\教师的份,当权者怕没有份的这些人闹事给巴中带来不稳定,所以又暂停了

发表于 2007-11-26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是法定的!

要懂法!

更要相信法律!

发表于 2007-11-2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到手才是真的,不要在炒了,越炒吃的、用的涨得越快。

发表于 2007-11-2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啥子好吵的嘛,国家的钱钱要发给你手里才算数哈[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1-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消息是真的!上周星期五,南江开了专题会!财政局的负责人宣读了文件,教师只加150。真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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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钱就饿死了

发表于 2007-11-26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的绩效工资平均每月1300元,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只有原工资水平的30%,从2007年7月开始执行”是不是真的????????????

发表于 2007-11-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这发多少就是多少,你争也没用![em02][em01]

发表于 2007-11-2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盼望中

发表于 2007-11-2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哄得人心煌煌的,整得物价毛起涨。

发表于 2007-11-27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得人心里毛焦火辣的,

想得鼻龙口水的

到头来,

墙上给你画个馍馍!

一切东在"水瓜溜背背上"

发表于 2007-11-2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教师,我不发言!

发表于 2007-11-27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工资是法定的!

不是人们想象出来的!

发表于 2007-11-27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碧云剑在2007-11-19 11:12:00的发言:
关于公务员、教师工资之争,源于某公务员的帖子《凭什么教师的工资要与公务员一样》,并不是教师们成天坐在办公室里闲得无聊拉燃了导火线,请问闹得乌烟瘴气到底是谁之过?
   

关于教龄、班津的发放,你们知道数字是多少吗?教龄津贴,标准是三、五、十元;班津,每月十元(以前还没达到这个数字)。就拿本人为例,本人教龄十五年,每月领十元教龄补贴(平均每年不足一元);本人当了十五年的班主任,累计班津不足两千元。这是我十五年班主任工作的价值吗?而且,这些费用,是合并在世人所公认的教师高工资数字以内的。我工作了十五年,加上所有津补贴,每月领1049元。(我已评上小高职称,那些和我同时参工同教龄的未评职称的同伴们,工资为950元。)每半年扣一次几费,每年七月、十二月我只能领600——800元钱。这就是世人们所公认的我们的高工资。
    

        再说学校奖金福利。说起来这属家丑,实在难以启齿。教育工作繁琐、忙碌,但学校不是生产机构,我们的工作无利润可言。一切开销由财政拨款。这种要奶吃的现状我想不说大家也知个中滋味。前几年基于学校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学校都负债累累,支付利息都够呛,何来余钱剩米?前几年,学校再穷,有些活动还给点儿微不足道的奖金(就百元左右而已)。这两年,实在是捉襟见肘,干脆只给精神奖励,发一张荣誉证书表示承认工作罢了。年度质量考核结束,第一位与最后一位相比,也就多一百元左右而已。因为奖金太少,没法再低了。在这种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无论是学校、还是老师们的工作,并没打折扣!无米之炊,就靠这帮天天被骂娘的傻瓜们维持着。
    

至此,我们的收入大家也该明了了。这就是我们的所谓的高工资。靠这区区小钱,我们支付所有日常开支;靠这区区小钱,我们养老养小;靠这区区小钱,我们给亲朋好友的红白喜事赶礼……总之,靠这区区小钱,我们要挺直脊梁,活得人模人样,以免落得个斜眼觑视。
    

公务员也罢,教师也罢,工资标准,是国家订的,不是某个人或几个人放放厥词就可改变的,何苦要争论不休?争也罢了,何苦要贬低我们的工作?事实上,我们的工资是远远不及公务员的。因为,大家(包括大部分教师在内)都犯了一个概念上的逻辑错误,认为工资就是实际收入。可这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中再次规定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从字面意思上该条法律被很好的执行了,账面上被称为“工资”的那一笔我们的确和公务员相等,甚至略高于公务员。但是,世人们谁识庐山真面目?大部分人把法律里的工资理解成了实际收入,实际上被称为“工资”的那笔只占公务员实际收入的一小部分。(同仁们,你们在领工资时,是否真正看过表上“工资”这一栏的数字。账面上我的工资才几百元,加上公务员同志们攻击我们的所有津补帖才凑够1049元啊)从这一个方面看,我不知道是公众,还是法律拿我们开了一个颜色比较深的玩笑!也许是中国文字拿我们这些成天和文字打交道的人开了个玩笑吧!当然又有人会说某某老师一个月拿多少多少,某某老师开着豪华矫车。对,他们没说错,教育部门之间的贫富差距不会比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小,只会更大。但是我们不要因为看到比尔·盖茨就认为美国人个个是亿万富翁吧?公务员同志们,你们才是真正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感受到了党的温暖(阳光工程)啊!何苦还想取消我们那有名无实的“工资相等”中“相等”二字呢?我们没别的要求,只要求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如今,物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涨,所有靠工资吃饭的人都盼望着春风速度大巴山,为什么某些公务员却指名道姓指责教师不该涨工资?一有教师回复,大家便难以容忍。他们占了便宜还卖乖,是他们不仁,还是我们不义?他们对教师的诋毁,市民们充眼不见,充耳不闻;而对教师们的反击,市民们却敏感如斯?
    

市民们都想自己的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良好的教育从何而来?大家深思过吗?
    

良好的教育需要宽敞明亮的教室、温馨舒适的学生宿舍、环境幽雅的校园、干净整洁的学生食堂……而这一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不是坐在办公室或家中沙发上空想就能实现的。
    

良好的教育需要大批业务精湛、兢兢业业的教师。但是教师既不是神也不是圣!教师需要生存,教师需要吃饭、需要穿衣、需要住房!教师还需要养家,还需要自我发展。难道这一切用口水和空想就能解决吗?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这对于教师和学校同样适用。市民们何苦对我们要另眼相看?
    

幼年时,教我的老师是我心中的神。他们的无私,他们的博爱,感染了我稚拙的心灵;幼年时,社会给予了教师耀眼的光环,所有溢美之词都是送给教师的。于是,长大后,豪情满怀的我选择了师范校,踏上了教坛。如今,光环没了,赞誉没了,种种负面言词充塞着大街小巷。面对市场经济,教育真的不堪一击么?

无论怎样,我选择了这条路,我将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因为,今天,我也同我童年时的老师一样,是我的学生幼小心灵中的神!
   

 站定讲台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需要说明的是:近两年来,对政府里的事业人员财政按3000元每人补助公用经费,而教师却没有,我们无怨言.每年政府职工年终发8000元以上,教师连想都不敢想,我们无怨言,现在却在一次要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公务员却还在说教师的不是,真是老师过去把你们教错了_______

QUOTE:
QUOTE:
说得太好啦,我真衷心为你鼓掌!!!!!!!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伊妹妹:消息千真万确!

发表于 2007-11-2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炒得物价越涨越利害,还在炒什么呢?

发表于 2007-11-28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书,真没法教了.同仁们,留点儿精气神开辟第二产业吧.

发表于 2007-11-2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道消息不可信的

发表于 2007-12-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业单位的同志们,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啊:以后买东西按照标价的三折买就行了,标价是给公务员看的哦 ~ ~ ~

发表于 2007-12-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倒是可以哦,他们还有盼头。只是那些普通的打工族哦。好久涨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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