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的法官们,请看看吉林法院的副院长也要恳请南充律师帮助维权的这篇帖子吧。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从来不畏权势,仗义执言。正如北大贺卫方教授对罡兴律师事务所的某位律师所题赠言:知其不可而为之。
无论是北海案、还是李庄案第三季(李庄申诉及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市公安局行政诉讼)、罡兴律师都在践行着法律人的使命。那就是永远追求公平,正义,自由,民主。
今天上午,我所一律师收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郭学宏发来的短信,恳求罡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能代理他的冤案,急求本所出手相助。(具体案情附后)
罡兴律师事务所将于近日召集合伙人会议,研究具体细节问题。在此发贴,只是想告诉南充市某些不讲法律,不依法办案的法官。即使官至法院正、副院长,正处、副处级干部,在违法的公权力面前也同样不堪一击。最后真正能站出来为他们维护权益的,还是那些他们曾经认为是“刺头”的死磕律师。
今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贾九翔在双规其间暴毙,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们还要出来做贾九翔家属的维稳工作,而出来为其维权的却是全国很多法院不待见的斯伟江、浦志强二位维权律师。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可悲可叹,可怜可笑。
张思之老先生曾说:律师天生站在公权力的对面。法律制度的设计就是要让律师能站在控方的对面说不。
最后以罡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的QQ签名作为结语吧:当法律不能成为挡箭牌的时候,我们每个人的权利都随时可能被侵犯。这无论他是官员还是平民,也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更无论他是法官还是律师。
伊通法院法官致温总理的公开信
亲人温总理:您好!
我们是来自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姜守臣、郭学宏、张志信,无奈之下向总理报告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吉林“狂人”李明国,疯狂干涉法院正常办案,以权力代替法律,野蛮制造冤案,迫害法官。
去年1月,伊通法院受理马东昌与邱东华采石场承包纠纷案。本来这是极其普通的民事案,因为省软环境办副主任李明国出于个人倾向,庇护浙江商人邱东华,不顾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程序,用个人擅自制造的勘测报告代替司法评估结果,并以此为据,认定法院超标的查封,属违法办案,强令四平市纪委做出撤销两位院长和办案庭庭长职务的错误决定,并在当地媒体公布。
该决定是李明国以省软环境办名义强令四平市纪委在毫无事实依据、法律根据,并严重违背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做出的,是对法律的肆意践踏和破坏,是对法官的疯狂报复和迫害。
对此,全省法律界哗然,高院、中院以及县法院难以置信,法院内外人士纷纷声援。一贯镇定自如的中院院长常捷,在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大会上表达了反对的尖锐言辞;一位70多岁的老律师愤慨地说:我就不信共和国的法律被这样的无赖践踏下去……
据悉,李明国包庇企业违法行为绝非偶然。如今年四月份,吉林市工商局龙潭分局在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时,李明国居然不顾事实和法律,竟胡说八道:“执法部门应把自由裁量权交给对方,省里马上要出台首尾不罚的规定,第一次违法你们不要处理”;“你们这些执法人员和分管领导及一把手,在这个问题上处理不好,要考虑换地方”,致使执法部门不敢执法,违法企业至今还逍遥法外。
以上报告,句句属实,如有不实,我们愿接受一切惩罚。请总理派人查清此案,尽快纠正这一严重错误,还法院和法官的清白,还共和国以法治的晴空!
此致!
地址:吉林省伊通县法院 电话:0434-3196303 13694404466
报告人:姜守臣(伊通法院院长) 郭学宏(伊通法院副院长)张志信(办案庭长
法院副院长因纪委干预司法审判上访申诉被劳教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2-12/04/c_124041407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