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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现实vs事实

绵阳黑交警——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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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7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不要再自欺欺人

    各位走过路过的朋友,也请多一点思考和鉴别

    每个盗贼在被抓住的时候都会说自己冤枉,都会说自己是初犯——难道他喊冤就真的冤了?就该放了,还得赔礼道歉说:对不住您啦~~

  是这样吗?搞笑!!

    楼主的违法事实经过法院两审查证判定,若干条证据直指事实,可楼主偏要学习日本国,背着牛头不认赃,反倒虚构情节、编造事实、诋毁执法办案部门,实属不可救药

发表于 2013-8-1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不要再自欺欺人

    各位走过路过的朋友,也请多一点思考和鉴别

    每个盗贼在被抓住的时候都会说自己冤枉,都会说自己是初犯——难道他喊冤就真的冤了?就该放了,还得赔礼道歉说:对不住您啦~~

  是这样吗?搞笑!!

    楼主的违法事实经过法院两审查证判定,若干条证据直指事实,可楼主偏要学习日本国,背着牛头不认赃,反倒虚构情节、编造事实、诋毁执法办案部门,实属不可救药

发表于 2013-8-17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不要再自欺欺人!!!!

    各位走过路过的朋友也请多一些思考和辨别!!!!  

    每个盗贼在被抓住的时候都会说自己冤枉,都会说自己是初犯——难道他喊冤就真的冤了?就该放了,还得赔礼道歉说:对不住您啦~~

  是这样吗?搞笑!!

    楼主的违法事实经过两次审议判定,有证人证言、专业鉴定等多条证据直指事实,可楼主偏听偏信“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教唆,拒不认错,效仿大日本帝国背着牛头不认赃,并且编造情节、虚构事实,恶意中伤、诋毁执法办案、审判部门,无可救药!!!!

    楼主,郑重地告诫你,时值8.15,请你多学学德国,诚挚道歉、多做赔偿,以争取到受害方的谅解!!!!
  千万不可继续效仿东瀛某贼,回避历史,不思悔罪,一意孤行,终将多行不义必自毙!!!!!

发表于 2013-8-1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不要再自欺欺人!!!!

    各位走过路过的朋友也请多一些思考和辨别!!!!  

    每个盗贼在被抓住的时候都会说自己冤枉,都会说自己是初犯——难道他喊冤就真的冤了?就该放了,还得赔礼道歉说:对不住您啦~~

  是这样吗?搞笑!!

    楼主的违法事实经过两次审议判定,有证人证言、专业鉴定等多条证据直指事实,可楼主偏听偏信“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教唆,拒不认错,效仿大日本帝国背着牛头不认赃,并且编造情节、虚构事实,恶意中伤、诋毁执法办案、审判部门,无可救药!!!!

    楼主,郑重地告诫你,时值8.15,请你多学学德国,诚挚道歉、多做赔偿,以争取到受害方的谅解!!!!
  千万不可继续效仿东瀛某贼,回避历史,不思悔罪,一意孤行,终将多行不义必自毙!!!!!

发表于 2013-8-22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嘿不随便 发表于 2013-8-17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请不要再自欺欺人!!!!

    各位走过路过的朋友也请多一些思考和辨别!!!!  

      恶心的无赖,同你这种粗俗小人,我们就用最原始最粗俗的方式来赌咒吧:我们之间谁说了假话他和他祖宗八代都是畜生的种!!!同时全家死绝!!!敢打赌吗?来吧!!!

发表于 2013-8-23 14: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叫嘿什么的这位,我谅你也不敢在这里发誓!因为你内心的虚伪和恶毒!!!!!

发表于 2013-8-25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伪的楼主,你用着 随风2013 和 现实vs事实 两个名字,换来换去的自己倒腾,撸来撸去不嫌累啊?!

作为没有人格的楼主,你发些狗屁不如的毒誓有何用呢?!!!骗3岁小儿吗?

      嘿爷没有你的弱智和幼稚,你要想玩尿泥巴就自己一个人在旁边玩,不要把尿和泥巴溅到别人身上就好了~~~~
  要想赌咒发毒誓也可以自己在家发,每天早一遍、晚一遍、饭前一遍、便后一遍都没有关系,不要非扭着别人陪你就好了~~~~

  嘿爷很忙,大家都很忙,没空这样和你无聊哈~~~~

发表于 2013-8-2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虚了吧,早就知道你根本不敢发誓!好了,你就任意乱吼乱叫吧,不和你这异类理论了,你不配!!!

发表于 2013-8-26 0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关心此贴的朋友,我知道部分朋友对我还心存质疑。其实只要对本贴晒出的相关鉴定报告进行分析和逻辑推理,是谁骑车自有结论,也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是严谨的,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和留意。 本帖最后由 随风2013 于 2013-8-26 07:54 编辑


发表于 2013-8-26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每个帖子和回复,觉得证据很重要,视乎所有证据对你都不利,如路线上所有摄像头都是你驾驶的摩托车,那基本可以认定是你驾驶员了,除非你有其他更直接的证据证明你事发时不是你驾驶的车,不能只是你的证言,至于你说的通过受伤部位来判定驾驶位置,由于碰撞瞬间的各种力学的复杂性,摩托车上3人当时的具体反应,都有可能出现很多不同的效果,所以通过3人的受伤部位了判定位置,是很不科学的。
如果楼主真是冤枉的话,建议楼主寻找其他证据。

发表于 2013-8-26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3-8-2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8-2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1.jpg

发表于 2013-8-2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哥@ 发表于 2013-8-26 1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完每个帖子和回复,觉得证据很重要,视乎所有证据对你都不利,如路线上所有摄像头都是你驾驶的摩托车,那 ...

赞!顶!:handshake

发表于 2013-8-2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交警遇到了哈。要梅2年吧???

发表于 2013-8-27 2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都结束了,但目前为之也未看到法院及交警方出示过任何有证明力的证据,两级法院都仅仅凭一纸交警的违法认定判案,这就是中国的法制?????????

发表于 2013-8-2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2013 发表于 2013-8-27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二审都结束了,但目前为之也未看到法院及交警方出示过任何有证明力的证据,两级法院都仅仅凭一纸交 ...

交警的认定在法庭上是强有力的直接证据,如果你对交警的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议。但一般有人员伤亡的案子,交警的认定也是相当谨慎的,也是要有证据法律支持的,你要搬到交警的认定,那么你必须出示更直接的证据。
如果此贴74楼的朋友所说的全部都有证据支持,而你什么都不能出示,那不管二审乃至十审都是维持原判。
事以至此,建议兄台在公共平台上为自己维权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没有证据千万不要恶意攻击国家机关、办案人员。人还年轻以后路还长,如果错了就改,该负的责任还要承担,如果确实是哑巴吃黄莲,那么建议你请个好点的律师给你出点子,有理有节依法,逐级反应情况。
本人只是此贴过客,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妥,全当灌水。

发表于 2013-8-2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9090950a 发表于 2013-7-3 0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证无牌不判你全责已经是交警仁慈了你还乱嚎!

个人观点:


无证驾驶属违法行为无疑,但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应当理解为驾驶人驾驶车辆中的违法行为,如:驾驶制动失灵的车辆,以致因制动不灵发生事故;不加注意撞上人行横道上的行人等等。不能扩大理解为无证驾驶等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因此,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应加重无证驾驶人员的责任。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另行处罚。


发表于 2013-8-30 07: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交警管理部门的关注,别再让何伟之流坏了整个交警队伍的形象,请相信我反映的绝对是事实,并对此负一切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3-8-30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人关注此贴,本人将相关证据材料放在了前面,请大家根据材料辨别究竟谁在说假话,谁在干昧良心的勾当!!!,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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