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火炬镇园铧山村村委选举黑幕
火炬镇党委书记口出狂言“选举就是走过场,我是书记我说了算”
我是通江县火炬镇园铧山村的一个小村民, 前些日子,我们村进行了一次村支书选举,我把过程阐述给大家:请大家评评理。
一、在2013年5月20日通过对火炬镇园铧山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行了第一次海选(初步推荐候选人)。
模式为无记名投票,参会人共64名党代表(其中党员34人、群众代表30人),火炬镇派有7人参会监督。
选举议程为:
1、考评上届支部业绩。
(1)上届支部人员为:书记一名、委员两名(以下简称为委员一和委员二)。
(2)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票书记有1票,委员一有2票,委员二有15票。按此结果来看根据《选举法》中则个审核规定委员二应无资格参选本次村委选举。
2、进行选举。
(1)选举前镇领导宣布:本次选举是应2013年10月换届选举,火炬镇作为此次提前换届选举的试点之一。并指出部分村支部书记已超过退休年龄60岁,根据《中共通江县火炬镇委员会文件—火委法20134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但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却需留任的,资格审查后,公开推荐前,由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但已在公开选举前,上报了县委批准,县委同意继续参选。
(2)选举结果为:候选人名单8人,并在村委发布公布。
选票共64票,最高票为62票、最低票为1票。(其中上届支部书记得票最高为62票,上届委员一为42票、张某人为40票、上届委员二为17票等)。
二、 十五天后,2013年6月 14日村党委召开所谓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会议。
此次选票中出现的候选人,无海选结果得票最高的上届书记的名字,也未留空格,宣称只能候选人中选2人作为支部书记候选人。
选票结果:上届委员中的委员一为24票、委员二为23票,张某人22票、未出现在此次选票中上届书记的名字为20票、付某人15票,当场未宣布结果。
三、 2013年6月24日村党委再次召开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此次参会人为全村党员共34人。此次选举的选票只出现了2人(分别为上届委员一、委员二),此次选票中仍未出现第一次海选结果得票最高上届书记的名字,仍未留空格。
1、镇领导宣称只能在这2人中选举1人为村支部书记。
2、选票结果:未出现在此次选票中上届书记的名字为15票、上届委员中的委员一为13票、委员二为5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43条,代表候选人未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举为无效。
这说明上届当支书工作变现突出、群众基础好。
通过三次选举后,有党员议论到,这是不合法的选举、属于违规
选举。并有言论说道:上届委员二散播消息说选票谁投的谁他都能看到,没有投他的人下来会想办法做工作(就是送礼)让他以后都投他,委员二还拉帮结派,号称镇领导安排所有人只能选自己。大家说:这是什么世道啊?就一个村支书选举就有这么黑暗?难道真的是山高皇帝远无人管?
2013年5月28日,火炬镇为庆祝“七一●建党节”, 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庆祝会。火炬镇党委书记口出狂言“选举就是走过场,我是书
记我说了算”
会议中火炬镇党委书记肖某人声称:“针对火炬镇支部换届选举事情,说道有些村经过几轮的选举都未有结果,再此说明第二轮选举的时候只能按票上的人选,不能另提名,这是市、县组织部的指示,我们要严格执行。虽然我自己没有到村里去,但支部换届选举是一个很简单的事,选举工作实际上就是走过场、就是一个形式,虽然我没有到现场,但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中;村委的选举,我们党委定的谁担任就由谁担任,无条件可讲”。按这个说法,就是我们村的村支书记早就已经内定了。
通过我的阐述,请大家来评评理。
这是不是太嚣张了,这不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四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这不是胡闹吗?要是这样不就是说我们这么几次的选举工作都白做了?真理何在啊?如果真是这样,还搞个什么空壳的民主选举,然而人员早已内定好了,任由村民们怎么反对,也无济于事,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官官相互吧。
就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朋友看到了,告诉我说:“这种事情早就司空见惯了,我们那边还是会搞什么选举,可是在选举之前政府早就定好了人选,无论你提名的人选票是赢是输都无所谓,最后都还是他们内定的人员上任。而且他们还直接告诉选民们,最好是选举他们内定的人员,不然等他上任以后知道你没有选他,到时候叨难你你可就麻烦啦!”可想而知,这就是我们所谓有选举???
其实社会上很多东西,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很多很多事情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可是却仍然没有人去伸张正义,因为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这个正义没有办法去伸张,这个社会根本就没有一个真正可以讲理的地方。
我们的新闻媒体所发表的所有内容都必须通过审核,大家都知道负面的东西都是会被禁止的,这些负面的东西对政府和当权人士们来说就像是感冒病毒一样,马上就会去把它清除掉,因为这些会对他产生不好的影响、会影响政绩。而不会去理睬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道理,到底是不是感冒病毒。或许说可以借用一句话“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又或许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这个社会太现实,人就该有三六九等,你不在上流社会,你就没有发言权,或者说即使给你发言权,你所说的一切将会作为一个屁,随风吹散!
官官相护何时了,民主言论本是空。天理何在?真理何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