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062|评论: 4

中国政法大学弑师学生一审被判死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弑师学生一审被判死缓
                               
                               
               
  昨天下午1时半,备受关注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弑师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23岁的付成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件回放
  案发前,付成励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四年级学生,专业为国际政治。被告人付成励在中国政法大学就读期间,因其女友陈某与其分手而迁怒该校教授程春明(陈某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此前曾与该校教授程春明发生性关系),遂起意报复。
               
  2008年10月28日18时许,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端升楼201教室内,付成励手持菜刀冲入教室,向程春明右颈部砍了1刀,程春明当场倒地。随后,付成励走出教室,并拨打110电话报案。43岁的程春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辩护
  据悉,在庭审时,付成励的辩护律师提出,付成励持刀砍死程春明教授之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在作案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来将其带走,应认定为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情节。辩护律师还为付成励做了罪轻辩护。辩护律师提交了14份证据,以证明付成励以往表现良好,比如他在小学至大学期间,5次获得“三好学生”的称号,3次获得奖学金等荣誉,还有献血证等。对辩护律师的上述两点意见,合议庭均予以采纳。
               
  对于付成励的辩护律师提出的死者程春明教授作为有妇之夫,曾与自己的女学生、付成励的女朋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系引发付成励持刀杀人的诱因,死者程春明在本案中也有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死者程春明在付成励杀人案中也有过错,因此对该项辩护意见没有采纳。
  法院宣判
  昨天的宣判过程持续约半个小时。法院认定,付成励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具备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且既往表现良好,对其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据参与宣判的知情人士介绍,在接受宣判时,付成励一直表情平静。宣判后,付成励还询问法官,为什么判决书中只体现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而没有他本人的辩护意见。
  目前,付成励尚未提出是否上诉。
新闻:

  
   国土资源部将严查囤地未建现象
  
   证监会周五审核南京焦点科技IPO申请
  
   龙永图:23房子应由政府提供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8-9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3-10-8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不好碰到的好帖子

发表于 2013-12-10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张公交公司员工的免费卡我的免费卡号是86262http://华声论坛bbs.voc.com.cn.oneifeng.com/bbs/ifeng.com/cde/fh/a.gif 那天我上了公交车http://华声论坛bbs.voc.com.cn.oneifeng.com/bbs/ifeng.com/cde/fh/b.gif 后面跟上来两个学生。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