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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壮士請留步

广安城南的城管太牛逼,窜进小区对车辆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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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12:23 |
没得事,城管副大队长喊你拿去消了,就搁平了。

发表于 2013-7-7 13:44 |
小李飞刀我寻欢 发表于 2013-7-7 0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头,支持楼主把这贴发到网易、天涯之类更大的媒体去,最烦广安这些j8城管,球都不懂,还有那自称副队长的 ...

我吃过J8没得?没吃问问你老婆,

发表于 2013-7-7 13:49 |
花田中 发表于 2013-7-6 2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假打,如果楼主所说是实,请于下周一早上10点钟,将罚单交到城管执法大队二楼副大队长办公室。

玩笑了,你还当真了,如果罚单是小区贴的,你可以先去咨询帖罚单的缘由,再决定是否交款。我连城管执法局在哪都不知道。:lol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24 |
感谢各位的关注与支持。
已经拍照,罚单编号No.0135398,规定我48小时内去交钱,已经超时了,坐等城管来查水表,呵呵
刚问了下朋友,他说目前有权进小区罚款的只有消防部门,那是针对堵塞消防通道,是《消防法》赋予的权力。
另外发现,此罚单本应三联,用复写纸填写,白联给“违法者”,红联交“政策法规科”,蓝联存档。而这张是用碳素笔写的,背面无复写痕迹,等于是孤页。

发表于 2013-7-7 18:09 |
楼主你哪个小区?是不是停车影响了公共利益有人恶作剧嘛?常识上判断,城管不会进院子里执法哟。人家每次是先录了相的,虽然我也对城管有意见,但这不合常理三
发表于 2013-7-8 08:06 |
花田中 发表于 2013-7-7 1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吃过J8没得?没吃问问你老婆,

你吃没有吃,没人关心,就算你吃了SHI也没什么奇怪的。
我知道的是你老婆吃了,吃得我的,我还赏了她一碗豆浆喝,你和她亲嘴的时候,没有尝出味道来吗?

发表于 2013-7-8 10:13 |
花田中 发表于 2013-7-6 2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假打,如果楼主所说是实,请于下周一早上10点钟,将罚单交到城管执法大队二楼副大队长办公室。

这位兄台有点假打,这个办公室恐怕都不知道在哪里?难道是万盛大队,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23:10 |
首先,楼上的各位兄弟们,感谢你们的光临,但说脏话不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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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看了一下这张罚单,理由是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我这个法盲仔细通读了2011年4月22日由涛哥亲自签发的这部法律,这部法律明确了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第119条明确了执法范围:“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 也就是说并不包含业主们的住宅小区。第115条明确了对执法主体的约束和处分条款,也是针对交管和交警的。也就是说,城管们拿着一部执法主体不是自己,在行使执法行为时的约束对象不是自己——的法律,跑到执法范围之外的住宅小区去罚款收钱,这算不算拉虎皮做大旗,滥用公权力进行敲诈?

我现在理解了人们为啥对城管印象这么坏,这样的城管是不是太扯了?实施这种敲诈行为的不管是不是临时工协管员,他们的行为对城管的形象至少造成了恶劣影响。他们的这种胡作非为,城管局的领导你们就不闻不问看不到?

另外问下版主,为啥主题帖子发表后不能自己编辑?请把图片加到主题里去。这么热点的社会问题,为什么不可以推荐到麻辣首页呢。有没有媒体记者感兴趣?可私信我。
http://img.mala.cn/album/201307/08/223435v41rh0rgiihkiv5g.jpg

发表于 2013-7-9 08:36 |
狗屁城管大队长,明显是惑人的,他下面的虾兵下降进小区开罚单,他有不晓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21:09 |
我要回广安 发表于 2013-7-9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狗屁城管大队长,明显是惑人的,他下面的虾兵下降进小区开罚单,他有不晓得的。

不知道他们晓不晓得。有没有城管的领导管这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7-10 21:41 |
    对小区内的乱停车开罚单,的确是法盲干的事。估计这个执法人员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吧?

发表于 2013-7-10 22:04 |
看到图片了,明显说的是玉兔路99号小区内,也就是说,城管在这档事上是违法执法,楼主一是可以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实在不行复议,再不行诉讼,不过这个过程太漫长了,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事是小事,就是要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原因了。城管部门应当及时回应才是!
发表于 2013-7-11 09:11 |
路过借个光 发表于 2013-7-10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图片了,明显说的是玉兔路99号小区内,也就是说,城管在这档事上是违法执法,楼主一是可以向其主管部门 ...

你们还真以为城管能依法行政?要真的完全依法行政,社会上就没那么多人反感城管了。
从楼主晒出的《机动车违法停放处理通知书》来看,上面连处罚决定、处罚方式都没有载明,这根本还不算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只是叫你去接受处罚,只有你去了,才会决定处罚。因此,只有这个通知书,行政处罚行为并没有做出的,既然行政处罚没有做出,那就谈不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了。
对于城管的这种无耻行为,只有不予理睬,当他们是一个P,一放了之。

发表于 2013-7-11 09:27 |
所以说城管挨打真是自找的~牛逼得很,各种骄傲,看着就闹心!!你们算什么,我在正元星辰被贴罚单,当时没注意看,日子竟然是2个月前的日子,害得找熟人去消,结果说找不到~我们作为一介贫民~真的是不想较汁儿~否则又会出来一个临时工吧!!!:D

发表于 2013-7-11 10:05 |
我大清早的7:30,就看到一位女城管开着执法车闯进玉兔路66号了,不知道是否这么早就去乱执法哇?(不好意思,忘了拍照,下次一定记得有图有真相)这辆执法车貌似经常停在这个小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13-7-11 11:44 |
又是玉兔路,玉兔路要火~~~

发表于 2013-7-11 17:05 |
太敬职敬业咯   这的“表扬”

发表于 2013-7-11 17:27 |
laoshuaige60hou 发表于 2013-7-7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得事,城管副大队长喊你拿去消了,就搁平了。

2013年,是广安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大家的支持、配合。况且在小区院内,车辆乱停乱放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我们就该从身边做起,支持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小区内环境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序规范停放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一个考核项目。2013年,伴随广安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成立,小区物业管理也纳入了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监督管理范畴。所以执法局也有责任去督促小区院内做好相关工作。
在绝大多数城市里,城管承担了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无牌商贩查处、绿化养护、城市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占道清理等诸多职能。
可以想象,假如没有城管,城市中的小贩游商、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环境污染,谁来约束?
给城管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不为别的,只为大家有个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发表于 2013-7-11 17:31 |
2013年,是广安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大家的支持、配合。况且在小区院内,车辆乱停乱放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我们就该从身边做起,支持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小区内环境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序规范停放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一个考核项目。2013年,伴随广安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成立,小区物业管理也纳入了广安市城管执法局监督管理范畴。所以执法局也有责任去督促小区院内做好相关工作。
在绝大多数城市里,城管承担了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无牌商贩查处、绿化养护、城市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占道清理等诸多职能。
可以想象,假如没有城管,城市中的小贩游商、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环境污染,谁来约束?
给城管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不为别的,只为大家有个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发表于 2013-7-11 18:41 |
:lol:lol:lol楼上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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