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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壮士請留步

广安城南的城管太牛逼,窜进小区对车辆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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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1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是广安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大家的支持、配合 ...

是的,人治社会不需要法律依据就可以处罚。

百科名片人治,法治的对立概念。指依靠个人的作用来实行政治统治。是依靠统治者个人的贤明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主张。在中国,人治思想源于儒家文化。如孔子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提出哲人治国论,主张建立哲学王统治,这也属于人治的一种政治思想。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1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是广安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大家的支持、配合 ...

很好!全市人民喜迎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比活动,做为广安人应该支持配合。

我只想说以下几点:
一、住宅小区作为业主活起居区域,保持整洁是业主份内的事是必须的,本小区也有正规物业进行管理,他们也尽职尽责为业主打造清爽的居住环境。香港应是个美丽的城市,有《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也只管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对违反者由交管人员或市政署人员进行劝导,无果再开罚单,或由法庭裁决。你们城管进小区执“法”,依据是什么?执的哪部法?胡温曾多次强调要依法行政,现在变了吗?你们依了吗?

二、主帖提过,住宅小区公摊面积是业主掏了钱的,双证上有明文标示。如果你们城管想要获得进入小区对停放车辆进行执法的权力,请提请人大立相应法规,本着高位法大于低位法原则,一定得报请省人大或全国人大立法,不然与国家其他法规冲突。

三、假设城管有进小区执法的权力,你们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如果没有,请列出广安的哪些小区禁止停放车辆配合创文,哪些小区不需要配合创文,或是所有小区都禁止停放车辆。难道把小区内车辆都赶到大街上,停放在城管划出的收费停车位,是不是就成文明城市了?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应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西溪河边人行道经常被车挤得满满的,行人得踩绿化地绕行。从本帖发出后,这两天有所好转,城管车经常值守到深夜,我敬佩你们。但是。
市政、城建部门把城市修得漂漂亮亮,城管在人行道上划个圈就收钱,收了钱就成了“合法”停车位,无视地砖被压得稀烂,人行道变得坑坑洼洼。稍微宽敞点的地方被你们卖给夜市摊主乱搭乱建,各种烟熏烧烤遍地油渍,是不是只要给城管交了钱,违法都变成了“合法”?就可以把创文的要求置之脑后?

五、按你的说法,没有城管就没有文明,小摊小贩、乱搭乱搭、环境污染就没人管。城管应该是98年成立的吧,以前的城市文明都是假的?新加坡、香港没有城管,它们都是不文明城市?我看以前的工、卫、公、环联合执法大队管得好好的嘛。反而是你们城管,收钱之后把人行道上的占道经营“合法化”了,是不是?

整洁的城市有你们的汗水,城管们你们辛苦了,你们的存在为国家在人员安置与就业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请你们不要利益当先,要依法行政,这才是文明之根本。


发表于 2013-7-1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笑笑得了

发表于 2013-7-11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1 17:3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是广安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大家的支持、配合 ...


    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城管,是进入小区直接开罚单的理由么,另外,什么时候小区物业也归你城管了,好好学一下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去年省上出的),这位仁兄把城管进入小区开罚单与物业管理指导搞混了,按你这样就是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还是违法增加公民义务,这是执的哪门子法,下一步是不是人家的物业你也要管,什么叫物业,物权法看懂没,你几爷子好好学一下法律,然后再有礼貌地进入人家的领地。另外,不要什么都扣上文明城市的帽子,文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城市,关切老百姓切身利益,与你违法执法正好形成鲜明对比。
   实在是忍不住要说这几句了。城管部门要虚心接受老百姓的意见,强词夺理只能证明管理意识大于服务意识,你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意识上,鉴定完毕!!! 本帖最后由 路过借个光 于 2013-7-11 23:32 编辑

发表于 2013-7-11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城管,是进入小区直接开罚单的理由么,另外,什么时候小区物业也归你城管了,好好学一下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去年省上出的),这位仁兄把城管进入小区开罚单与物业管理指导搞混了,按你这样就是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还是违法增加公民义务,这是执的哪门子法,下一步是不是人家物业你也要管,什么叫物业,物权法看懂没,你几爷子好好学一下法律,然后才有礼貌地进入人家的领地。另外,不要什么都扣上文明城市的帽子,文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城市,关切老百姓切身利益,与你违法执法正好形成鲜明对比。
   实在是忍不住要说这几句了。城管部门要虚心接受老百姓的意见,强词夺理只能证明管理意识大于服务意识,你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意识上,鉴定完毕!!! 本帖最后由 路过借个光 于 2013-7-11 23:33 编辑

发表于 2013-7-1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城管?是进入小区直接开罚单的理由么?另外,什么时候小区物业也归你城管了,好好学一下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去年省上出的),这位仁兄把城管进入小区开罚单与物业管理指导搞混了,下一步是不是人家物业你也要管,物权法看懂没,什么叫物业,你几爷子好好学一下法律。另外,不要什么都扣上文明城市的帽子,文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城市,关切老百姓切身利益,与你违法执法正好形成鲜明对比。
   实在是忍不住要说这几句了。城管部门要虚心接受老百姓的意见,强词夺理只能证明管理意识大于服务意识,你还停留在上个世纪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意识上,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3-7-11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小区外都没有管理好,居然进小区内去管了。管理也应该先提醒公告三,偷偷跑进去贴了罚单就走,而且据楼主说是单联填写,搞得一地鸡毛了吧。楼主莫管他,钱不得交!:lol:lol

发表于 2013-7-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1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是广安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大家的支持、配合 ...

傻屌。法不处罚你,难道你就可以不文明了?天安门没有规定不能停车,你去停个车试试看。傻B。还讲法。
发表于 2013-7-1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2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屌。法不处罚你,难道你就可以不文明了?天安门没有规定不能停车,你去停个车试试看。傻B。还讲法。

脑壳遭门夹了吧?
天安门会没有规定不能停车?自己傻还要把别人拉上???
唉,真怀疑你懂不懂看交通标志。

发表于 2013-7-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2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屌。法不处罚你,难道你就可以不文明了?天安门没有规定不能停车,你去停个车试试看。傻B。还讲法。

你口吐白沫已经气得没法了,看你这架势,就是最典型的无奈加流氓,不讲法你就讲SHAPI,你知道SHAPI的由来么,就是你这种人的真实写照.没必要吐脏水,因为大家都在指责这种违法执法,一看你就是穿个马甲想讨城管赏的家伙,有违众怒.小心口水淹死你.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meng254642213 发表于 2013-7-12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屌。法不处罚你,难道你就可以不文明了?天安门没有规定不能停车,你去停个车试试看。傻B。还讲法。

meng254642213:”傻屌。法不处罚你,难道你就可以不文明了?天安门没有规定不能停车,你去停个车试试看。傻B。还讲法。“

大家都看出来了,meng254642213 你是这样的一种人:

你跟他讲法治,
他跟你谈政治;
你跟他谈政治,
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
他跟你谈接轨;
你跟他谈接轨,
他跟你讲常识;
你跟他讲常识,
他跟你耍流氓。

如果你代表了城管的话,说明广安的城管和其他地方的没啥区别。武汉、延安城管就是你们的代言人,河南城管集体上|访照样被人人喊打。看看你们的形象。呵呵!

针对各地城管不断激化和制造矛盾,《人民日报》早在2007年就撰文指出:城管执法要有”边界“,矛盾的背后是法律的缺位和互相冲突。————也就是说,城管就是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怪胎!
而针对各地仓促出台的城市管理执法条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悯生认为:(大多)有悖于法律精神,其赋予了城管员们过量且不受限制和制约的权力......这是中国法制进程中极大的倒退!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件事已经不是小部分人被罚款的事了,而是一个社会公共管理问题。现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城管的行政执法权力进行明确和约束,”这是城管不断制造社会矛盾的根源(法学家陈有西语)“。
发表于 2013-7-12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提出哲人治国论,不需要法律。大家请注意,别个是哲人,而广安的城管绝大多数是临时工,很多初中都没毕业,衣服都穿得皱巴巴的,一看就是一烂人。所以柏拉图看到后,会提出烂人治国论。

发表于 2013-7-12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无新闻发言人???

发表于 2013-7-2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名其妙的罚款,莫名其妙的城管!

发表于 2013-7-2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为什么不作为呢,到处罚款,收的钱那去了?听说他们把人民群众的资源,国家的资源,给承包一家公司去了,全部收费成了公司的,公司再给钱线局里,黑

发表于 2013-7-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7-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3-7-2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公共资源,大家共享,应该规范停车,但不应该收费,不按规定停车直接罚款。

发表于 2013-7-2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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