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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访民张锦英 北京上访回来后被警察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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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访民张锦英 北京上访回来后被警察殴打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的张锦英,因拆迁上访8年,无数次的被关押、被暴打、被扒光衣服。201362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回来后,72日,资溪村办事处主任陈庭福电话叫张锦英到办公室谈解决问题。谁知,张锦英刚到办公室半个小时,大白街派出所所长胡占勇带着6个警察,涌进办公室,对张锦英说:“张锦英,你违法了,今天我们要修理你。”张锦英说:“我没违法。”说着,站起身要走,一个警号为ZA292的警察,伸手就给了张锦英一耳光,张锦英还没回过神,几个警察就涌上来,扯的扯衣服,脱的脱鞋,并施以拳脚,强行将张锦英抬上一辆面包车上,又将头使劲往坐垫上按,张锦英拼命挣扎,右大腿被撕裂了80多公分长的伤口。面包车一溜烟的开到雁江区公安局审讯处。警察拿出早已写好的黑材料,要张锦英签字,张锦英拒绝签字。至到73日下午,张锦英才走出公安局。
   走出公安局的张锦英找到办事处,指责政府其被抓被打被关,是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给予治疗伤口,赔付精神损失费。
附:张锦英上访经过
北京上访受尽折磨  省政府上访挂牌喊“冤”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的张锦英,在经历了被关押、被暴打、被扒光衣服等,于117日,再次到四川省政府上访,并书写标语悬挂于身:“还我尊严还我房,地方政府太黑暗,非法拆房把地占,非法羁押人身限,黑监狱不当人看,扒光内衣裤搜身,差点饿来把命丢。……”引来路人驻足围观,后雁江区政府派人强行将张锦英载回资阳。
1989年,张锦英家的土地被征收修建政府办公楼。为了生存,全家节衣缩食,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377平米的房子开旅馆,并在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2007329日,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伍志田带着唐明华等5人,趁张锦英的丈夫患恶性肿瘤,生命垂危之时,来到张锦英家,拿出早已写好的极不合理的房屋拆迁协议,强逼张锦英签字,并叫来搬家公司,强行将张锦英家正在营业的“资阳东门旅馆”内家具全部搬走后强行将房屋推倒。张锦英为此20074月至20095月,先后多次向资溪办事处、雁江区委、区政府、资阳市委、市政府、四川省委、省政府上访,要求:
1、依法责成资阳市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因强拆造成的旅馆、饭馆、茶馆停业期间的经济损失,每天1350元,算至新旅馆、饭馆、茶馆开张;
2、赔偿一楼新门面房少算的30.24平米;
3、赔偿因新营业房地理位置偏僻造成的贬值损失费10万元。
上访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招来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明刚恶狠狠的威胁:“随便你告,告到哪里老子都不得怕”,“你再告,老子要修理你”。后张锦英数次到北京上访,都被雁江区政府截回关押在简阳三岔湖湖心小岛上的黑监狱,受尽折磨,九死一生。
20091010日,张锦英拖着患病的身子,借钱到北京上访。国家信访局接待了张锦英,并说:“你的材料已通过电脑转到四川省委省政府,他们会给你解决。”之后却被北京市公安局送到久敬庄,晚上6点钟,被四川驻京办的刘海押到北京六里桥北的内江大厦的院坝内,晚上9点钟,雁江区驻京办副主任吕代斌把张锦英等访民交给资阳市雁江区信访局副局长钟金伦。这时,张锦英头昏、头疼、咳嗽、浑身酸软无力,苦苦哀求要去买药,被粗暴拒绝。钟金伦又叫来三个打手,强行将张锦英等塞进一辆川M66199的车子,连夜遣返回川。经过1天两夜的颠簸,12日凌晨3时到达成都高速公路收费处,钟金伦将张锦英等交给了资阳雁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姜崇德等五人,强行绑架到一辆川M04715的面包车上,拉到简阳市三岔湖湖心小岛上,关押在设在小岛上的黑监狱里,被野蛮地扒光衣服搜身。边搜身还边骂些不堪入耳的语言,极尽侮辱之能事。每天强迫张锦英等罚站墙角,从早晨7点站到晚上10点,不准离开房间半步。稍有不从,就劈头盖脸的打。张锦英本来就患感冒,经过这一折磨,病情加重,身体虚脱,但黑监狱不准上医院,不准吃药,张锦英差点丢了性命。出来后住院治疗,花去5千多元治疗费。
20103416时,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妇女主任绍秀兰带着简阳公安叶强等三人,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将张锦英截住,抢走张锦英的手机和随身物品后,就劈头盖脸的暴打张锦英,边打还边说:“领导说了,要把你脚打断了再来医”。张锦英的左大腿被暴打致骨折,伤口长达3公分。打完后,就把张锦英拖到北京六里桥北的内江大厦,关在地下室。到晚上8点多钟,被5个打手强行押上一辆牌号为京E07402的汽车,连夜返川。路上,不准吃饭喝水,不准上厕所。7号凌晨3点到简阳后,资溪办副书记刘大平、资溪村治保主任陈孝中把张锦英押到简阳三岔湖湖心小岛上的黑监狱里故伎重演,扒光衣服,罚站墙角,不给治病,每天只给吃一碗稀饭。张锦英被打伤的伤口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溃烂。这次,张锦英被关押12天。
201075日,张锦英到北京上访被截回后,再次关押在简阳三岔湖湖心小岛上的黑监狱至722日。期间,张锦英的母亲为了找女儿,被一辆川M70086的车撞伤后,脑部大出血,左脚骨折。张锦英的丈夫被逼无奈,拖着带病的身子,跪着求雁江区信访局副局长王永良放张锦英回家照顾母亲。723日下午5点左右,张锦英才被放回家。看到母亲的惨状,加上连续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张锦英一下子病倒了,再次住院治疗了20多天。
2010112日,张锦英再次到北京上访时,被四川省公安厅李荣斌等人抓住押送到成都火车站,雁江区资溪党政办主任林梅带着30多人,将张锦英等6个访民关押到三岔湖湖心小岛上的黑监狱,扒光衣服搜身,罚站墙角。资溪办副书记刘大平下令不给张锦英饭吃,想把张锦英饿死、打死。张锦英被饿得胃病发作,疼痛难忍。在悲痛与绝望下,张锦英咬破手指,写下血书:“放我出去!”直到1119日,一同被关押的郑秋菊的家人找到黑监狱,张锦英才被放了出来。现在,张锦英被打的左腿还经常疼痛。因经济原因,后续治疗难以为继。张锦英不停的向各级政府控告当地政府的暴行。
117日,张锦英再次来到四川省政府上访,并在身上悬挂大幅标语牌喊“冤”。
张锦英电话  13619012175
CIMG5499.JPG 张锦英拆迁.jpg 张锦英血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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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政!资溪办解决上访问题出绝招

  四川资阳我张锦英又到北京了,2013年7月初政府派人去北京把我接了回来。7月2日下午,我突然接到了资溪办事处陈庭孚主任打来的电话:要我在下午3点钟之前赶到办事处处理我上访的问题。我满以为这次上北京有了一定的收获,多年反映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事实却与我的想法完全相反,厄运正一步一步地等待着我这个不幸的人。3点钟,我准时到达办事处,接待我的不但有通知我的政府官员,还有雁江区大北街派出所所长胡占勇带领的6 名警察,没一会,一行人就将我强行“送”到资阳市雁江区集中办案中心,并向我出示了一张传唤证,面对戒备森严的审讯室,我质问“护送”的人群:为什么把我送到这里来?这时一伙人不由我分说,一些人前后左右把我挟持,由一警号为zA0292的女民警对我进行搜身,同时一边对我辱骂,之后就是一阵拳脚相加……。懵
  接下来我被关进了第2审讯室,接受轮番审讯,至次日午后,办案人员宣布审讯结束,决定释放我。挨打、被审、受辱后的我含着一肚子的冤气和伤痛,决心一死审讯室。一个弱女子的我,生和死,鬼门关的进和出,都由不得自己作主!我被审讯的人们从审讯室强行抬了出来,但他们仍没忘记进去要搜身,出来后仍然还得要搜身的神圣使命,他们逼我必须交出“传唤通知书”,否则要将我80多岁的老妈和患重病的老公一并关起来。(这次的传唤通知书因事先被我藏在了女人私处才得以保留下来,但它已经在我被搜身时撕烂一个大洞,它同我的生命一样幸运地保存了下来)。搜身后,他们发现了我身上已多处受伤,其中右大腿有一条10多厘米长的伤口,便将我送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证明:

  医生对我作了伤情检查后,办事处的人不准我就医,服药,治疗。天黑了硬把我送回家。
  我张锦英因不服开发商的拆迁不合理赔偿,多年来一直上访无果,期间还被多次“送到”简阳的三岔湖独岛上被隔离参加上访人员“学习班”,少则几天,多则20天半月,每次都逃脱不了“帮教”干部的侮辱和打骂。这次我上访被接回来后,立即就被关进了戒备森严的审讯室体验犯罪嫌疑人才能享受的特殊待遇。这就是资阳市雁江区资溪办事处处理上访群众上访问题的有效“专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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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 专政!资溪办解决上访问题出绝招

  四川资阳我张锦英又到北京了,2013年7月初政府派人去北京把我接了回来。7月2日下午,我突然接到了资溪办事处陈庭孚主任打来的电话:要我在下午3点钟之前赶到办事处处理我上访的问题。我满以为这次上北京有了一定的收获,多年反映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事实却与我的想法完全相反,厄运正一步一步地等待着我这个不幸的人。3点钟,我准时到达办事处,接待我的不但有通知我的政府官员,还有雁江区大北街派出所所长胡占勇带领的6 名警察,没一会,一行人就将我强行“送”到资阳市雁江区集中办案中心,并向我出示了一张传唤证,面对戒备森严的审讯室,我质问“护送”的人群:为什么把我送到这里来?这时一伙人不由我分说,一些人前后左右把我挟持,由一警号为zA0292的女民警对我进行搜身,同时一边对我辱骂,之后就是一阵拳脚相加……。懵
  接下来我被关进了第2审讯室,接受轮番审讯,至次日午后,办案人员宣布审讯结束,决定释放我。挨打、被审、受辱后的我含着一肚子的冤气和伤痛,决心一死审讯室。一个弱女子的我,生和死,鬼门关的进和出,都由不得自己作主!我被审讯的人们从审讯室强行抬了出来,但他们仍没忘记进去要搜身,出来后仍然还得要搜身的神圣使命,他们逼我必须交出“传唤通知书”,否则要将我80多岁的老妈和患重病的老公一并关起来。(这次的传唤通知书因事先被我藏在了女人私处才得以保留下来,但它已经在我被搜身时撕烂一个大洞,它同我的生命一样幸运地保存了下来)。搜身后,他们发现了我身上已多处受伤,其中右大腿有一条10多厘米长的伤口,便将我送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证明:

  医生对我作了伤情检查后,办事处的人不准我就医,服药,治疗。天黑了硬把我送回家。
  我张锦英因不服开发商的拆迁不合理赔偿,多年来一直上访无果,期间还被多次“送到”简阳的三岔湖独岛上被隔离参加上访人员“学习班”,少则几天,多则20天半月,每次都逃脱不了“帮教”干部的侮辱和打骂。这次我上访被接回来后,立即就被关进了戒备森严的审讯室体验犯罪嫌疑人才能享受的特殊待遇。这就是资阳市雁江区资溪办事处处理上访群众上访问题的有效“专政”手段!
发表于 2014-9-2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的张锦英,因在八年前,其住房和经营的旅馆被强行拆除,至今得不到赔

  付,于2014年1月7号与林杰等人到北京上访,晚上,在马家楼被四川驻京警察抓住,强行拖上一辆京

  P一1BF78的车上,押回四川。路上,受到黑保安的殴打、谩骂,不准上厕所,不准吃饭,一说话就挨

  打。车到四川资阳后,几人被押到雁江区集中办案中心。张锦英被以扰乱公共秩序传唤,被非法关押

  并被非法搜身,人格受到极大侮辱。2月18日,张锦英向资阳市雁江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

  资公雁(大)行传字【2014】12号传唤证,追究雁江公安局大北街派出所非法拘禁、非法搜身、侮辱

  妇女、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在【资阳日报】和资阳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行政复议申请如下: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人 张锦英

  住所地 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21号

  被申请人 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局

  法人代表 胡德伟 局长

  住所地 资阳市雁江区健康路30号

  申请事项

  1、 要求撤销资公雁(大)行传字【2014】12号传唤证,追究雁江公安局大白街派出所非法拘禁、非

  法搜身、侮辱妇女、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在【资阳日报】和资阳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

  2、 被申请人本人出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380平米的营业房,在2007年被强拆,至今得不到安置和赔偿,于2013年12月28日,到北京

  上访。2014年1月7日,被雁江区公安局大白街派出所民警董芯萌、街道办工作人员汪树安等人从北京

  马家楼接回。路上,受到其买通的黑保安的殴打,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2014年元月8日晚上10点

  过钟,雁江区资溪办事处政法委书记李邦国带队把申请人带往资阳市雁江公安局集中办案中心。雁江

  区公安局大白街派出所刘浩,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申请人出具了资公雁(大)行传字【2014】12

  号传唤证,将申请人关在审讯室,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24小时。2014年1月9日上午十点钟,民警徐

  美、刘浩带着四女两男,(其中四个特警)来到审讯室,以检查身体为由,强行对申请人搜身。当

  时,几个警察拥上来,抓住申请人的手臂,徐美上前粗暴地扒光申请人的上衣,剪开胸罩,拉开裤

  带,在身上乱捏乱摸,搜走了申请人一部三星手机,1200元钱和身份证。申请人不堪其辱,以头撞向

  地面,额头立马鼓起一个大青包。申请人说:“我的东西不准离开我的视线,不然,就死在你们面

  前。”听到此,一帮人才住手。随后,徐美、刘浩等人又对申请人无理询问,在精神上折磨申请人。

  直到2014年1月9日晚上十点钟,才放申请人回家。

  致

  雁江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张锦英

  2014年2月12日


发表于 2014-9-2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八年赔偿无果,多次关押审讯无处伸冤
2014年8月24日 23:32 .访民张锦英向资阳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的张锦英,于7月25日向资阳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请求资阳市检察院纠正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张锦英诉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非法传唤一案的二审中,不送达被告答辩状的违法行为。


张锦英在建议书中写到:“2014年7月18日上午,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开庭审理时,被告宣读了行政答辩状后,上诉人提出抗议,在法院开庭前,没有依法收到被上诉人的书面答辩状。这时,法院才向原告送达被告的行政答辩状,被上诉人雁江区公安局称,他们是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在2014年7月14日下午4时,将行政答辩状交给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依法进行了行政答辩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答辩状的五日内,即7月18日开庭前,将行政答辩状送达给上诉人,市中级法院在7月18日才将行政答辩送达给上诉人是错误的,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的违法行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有权力、也有义务监督资阳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为此,上诉人请求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纠正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

附:张锦英在一审的庭审中,法官谢安彬被申请回避后继续审案,被提起复议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法院法官谢安彬在(2014)雁江行初字第11号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张锦英诉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非法传唤一案中,被原告张锦英申请回避后继续审案,被提起复议。

家住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21号的张锦英,因其380平米的营业房,在2007年被强拆,至今得不到安置和赔偿,于2013年12月28日,到北京上访。2014年1月7日,被雁江区公安局大白街派出所民警董芯萌、街道办工作人员汪树安等人从北京马家楼接回。路上,受到其买通的黑保安的殴打,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2014年元月8日晚上10点过钟,雁江区资溪办事处政法委书记李邦国带队把张锦英带往资阳市雁江公安局集中办案中心。雁江区公安局大白街派出所刘浩,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张锦英出具了资公雁(大)行传字【2014】12号传唤证,将其关在审讯室,限制其人身自由24小时。2014年1月9日上午十点钟,民警徐美、刘浩带着四女两男,(其中四个特警)来到审讯室,以检查身体为由,强行对张锦英搜身。当时,几个警察拥上来,抓住张锦英的手臂,徐美上前粗暴地扒光张锦英的上衣,剪开胸罩,拉开裤带,在身上乱捏乱摸,搜走了张锦英一部三星手机,1200元钱和身份证。张锦英不堪其辱,以头撞向地面,额头立马鼓起一个大青包。张锦英说:“我的东西不准离开我的视线,不然,就死在你们面前。”听到此,一帮人才住手。随后,徐美、刘浩等人又对张锦英无理询问,在精神上折磨张锦英。直到2014年1月9日晚上十点钟,才放张锦英放回家。

张锦英不服雁江区公安局作出的传唤证决定,并因此遭受的非法搜身和人格侮辱,于2014年1月12日,向雁江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雁江区人民政府以资雁府复决字【2014】2号作出维持传唤证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4月17日,张锦英向雁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请求撤销被告2014年1月8日作出的《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公安分局传唤证》资公雁(大)行传字【2014】12号传唤证;

2、 追究雁江公安局大白街派出所非法拘禁、非法搜身、侮辱妇女、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

3、 在【资阳日报】和资阳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

4、 诉讼费50元由被告支付。

承办法官谢安彬以不立案要挟,要求原告张锦英只对《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公安分局传唤证》资公雁(大)行传字【2014】12号传唤证是否合法作出起诉,并明确告知原告张锦英,他不去调取原告申请的证据。张锦英向法院递交了《行政长官出庭申请》。

5月23日,雁江区法院由谢安彬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张雅丽、李学勤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甘舸担任书记员。被告方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委托雁江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陈平、雁江分局大白街派出所所长胡占勇出庭。开庭时,审判长谢安彬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翻译人员是否申请回避时,原告张锦英提出回避申请,要求审判长谢安彬回避。理由是:原告于2014年4月22日,向法院依法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2014年5月14日,案件承办法官谢安彬明确告知原告,他不去调取原告申请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如果审判人员有可能不公正审理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审理该案的审理法官回避。”的规定,原告张锦英依法申请谢安彬法官回避。如不同意回避,请给予书面决定,申请人将依法提起复议。

当原告代理人吴俊梅当庭宣读了回避申请书时,审判长谢安彬说:“原告申请法院调取录音录像,经过我们研究决定,认为原告申请法院调取录音录像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关,并宣布休庭。”

半小时后,审判长谢安彬宣布复庭,说:“经与院长汇报,决定认为原告的申请不符合法定理由,口头答复不予回避,现在继续开庭。如果原告方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随后,进行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定。原告张锦英对被告提交的汪树安、许斌的询问笔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当庭递交了《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要求汪树安、许斌二人出庭作证,向法院陈述他们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并在法庭上接受原、被告的询问。希法院依法向二位证人汪树安、许斌发出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审判长谢安彬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需在开庭前三天递交为由,拒绝发出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代理人吴俊梅作了如下辩护:

1、传唤程序违法

2014年元月8日晚上10点过钟,雁江区资溪办事处政法委书记李邦国带队将原告带往资阳市雁江公安局集中办案中心。公安机关没有按照程序先出示传唤证,传唤时间超过八小时。期间,对原告张锦英非法搜身,扒光上衣,剪开乳罩,在身上乱捏乱摸。

2、传唤证与提供的证据自相矛盾

传唤证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而公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的认定是原告被驻京办押回资阳的途中,车子经过连霍高速河南灵宝服务区时,报了假警。所谓扰乱公共秩序,是扰乱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导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无法正常工作;而报假警是浪费了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到底是报假警还是扰乱公共秩序,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3、管辖错误

大北街派出所传唤张锦英的理由是,张锦英在被驻京办押回资阳的途中,车子经过连霍高速河南灵宝服务区时,报了假警,扰乱公共秩序。事发地在河南灵宝。《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应由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办理移交手续。

4、“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的公共秩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张锦英是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押回资阳的汽车上,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认定的公共场所。

5、认定事实错误

张锦英在被押解回资阳的汽车上,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准说话,不准上厕所,还受到黑保安的殴打。在经过连霍高速灵宝服务区时,一直在汽车上,根本没有报假警,更没有逃离现场。有证人林杰的当庭证言。

6、张锦英到北京上访,是因为在征地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是根据《信访条例》,行使公民的权利,而政府派人在北京截访,在途中限制人身自由,其整个行为都是违法的。《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生命拆产安全,公安部和中纪委早就发文,严禁公安干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被告在北京参与对访民的截访,就是违法的。

被告雁江区公安局代理人陈平在答辩中称:

1、公安局作出的传唤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2、作出的传唤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3、在整个办案中始终是依法进行的,未发生非法搜身、侮辱妇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

庭审结束后,原告张锦英就申请谢安彬法官回避一事,向合议庭递交了复议申请书,请(2014)雁江行初字第11号合议庭转呈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发表于 2014-9-2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上访被警察无故殴打 丈夫气愤难忍致旧病复发生命垂危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的张锦英,因拆迁上访8年,无数次的被关押、被暴打、被扒光衣服。2013年6月2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回来后,7月2日,资溪村办事处主任陈庭福电话叫张锦英到办公室谈解决问题。谁知,张锦英刚到办公室半个小时,大白街派出所所长胡占勇带着6个警察,涌进办公室,对张锦英说:“张锦英,你违法了,今天我们要修理你。”张锦英说:“我没违法。”说着,站起身要走,一个警号为ZA292的警察,伸手就给了张锦英一耳光,张锦英还没回过神,几个警察就涌上来,对张锦英扯衣服,脱鞋,并施以拳脚,强行将张锦英抬上一辆面包车,又将头使劲往坐垫上按,张锦英拼命挣扎,右大腿被撕裂了80多公分长的伤口。面包车一溜烟开到雁江区公安局审讯处。警察拿出早写好的黑材料,要张锦英签字,张锦英拒绝签字。直到7月3日下午,张锦英才走出公安局。
  走出公安局的张锦英找到办事处,指出其被抓被打被关是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给予治疗伤口,赔付精神损失费。被置之不理。
  张锦英的丈夫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打击、折磨后,这一次,因张锦英的被无故殴打,被彻底击垮。原本已经稳定的病情,随着张锦英走出公安局,彻底恶化。肺部严重感染,双侧胸腔大面积积液,肾功能衰竭伴随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靠氧气维持生命。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8月1号丈夫逝世:'(

发表于 2014-9-27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调 取 证 据 申 请 书(2014-07-09 23:35:53)[编辑][删除]转载▼标签: 杂谈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于二○一四年七月七日授理上诉人张锦英诉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一案[(2014)资行终字第52号],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现申请法院调取2014年1月8日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传唤拘押上诉人于集中办案中心审讯的全部录音录相原始资料。特此申请。

上 诉人:张锦英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
发表于 2014-9-2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大爷 发表于 2014-9-28 00:09
这都是发生在 周永病  李拆城 时代!!!!!日你仙人吧!!!!!什么鸡吧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像工程! ...

党员干部和梅花党乱党分子余孽真是亲如一家人啊。看这里http://bbs.mala.cn/thread-7733917-1-1.html

发表于 2014-9-28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川省资阳市

发表于 2014-9-29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L:o:funk::dizzy::Q

发表于 2014-9-29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张锦英头昏、头疼、咳嗽、浑身酸软无力,苦苦哀求要去买药,被粗暴拒绝

发表于 2014-9-2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拆城 时代!!!!!日你仙人吧!!!!!什么鸡吧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像工程!!!!!!去你妈的吧!!!!

发表于 2014-9-2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1989年,张锦英家的土地被征收修建政府办公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9 18:05
真是这样,四川的政府,官场中纪委也应关注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0-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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