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为红星担忧

[群众呼声] 平昌县金宝拆迁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喉舌些,,放你妈的屁,,你们晓得个串串 。。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些断子绝孙的五劣事。。。

发表于 2013-7-1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晓得个毛啊。。说话一股屁味,,满口喷粪。。

发表于 2013-7-1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下去了 楼主  上天涯,猫扑

发表于 2013-7-1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夸张了吧,金宝新区建设是平昌跨越发展、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惠民建设。少数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阻拦施工,到处串通,沆瀣一气,其目的就是为了要钱。下面请发帖者回答以下问题:你怎么不把你的划拨土地户主姓名展示出来;你知道什么叫做土地划拨吗?您的房屋建设之初花了多少成本,现在你要多少拆迁补偿?你觉得如果不是政府在金宝搞建设,你的房屋就那么值钱吗,不感谢党和政府,还想尽办法来阻扰建设,你不觉得愧对列祖列宗吗?金宝那么多拆迁户都拥护拆迁而且签订了合同,房子也拆了,你不拆究竟是何用心,你敢摸着良心,对着苍天,面对佛爷说你不是为了钱,是拆迁的工作人员在整你冤枉吗?任何事都有一个度,超过那个度,没有人觉得你的要求值得同情和支持,反而会受到世人的唾骂。

发表于 2013-7-15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3-7-16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红星担忧 发表于 2013-7-13 2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安

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法律依据你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个体工商户条例)已给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回忆通过,予公布、总理温家宝、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是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发表于 2013-7-16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看: 1628|回复: 20     [回复特区] 关于“平昌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一贴相关内容的回复 [复制链接]  
  

平昌金宝派出所         平昌金宝派出所 当前离线 花椒0 颗小米椒13 个主题3帖子6精华0相册0日志0记录0分享0好友0积分8阅读权限10注册时间2013-7-14最后登录2013-7-16在线时间2 小时.  狗仔卡

3

主题 0

听众  8

积分

认证资料    四川平昌县公安局金宝派出所秀才



秀才, 积分 8, 距离下一级还需 2 积分
花椒0 颗小米椒13 个主题3帖子6精华0相册0日志0暗恋者0 最后登录2013-7-16.    0人到过Ta空间
微  博 打招呼 收听TA 加好友 串个门 发消息 博  客 相  册 . 电梯直达   1#
发表于 2013-7-14 11:25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跟Ta打招呼 和Ta聊聊天 加Ta为好友 去Ta空间留言 了解Ta的近况
关注Ta
Ta发表的主题 Ta发表的回复 Ta发表的日志 Ta发表的相册 Ta分享的资源 Ta所加的好友 Ta的个人资料
|倒序浏览
分享到: 0关于网友“为红星担忧”所发
“平昌县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县政府买单”一贴
相关内容的回复
广大网友:
2013年7月13日,网友“为红星担忧”在巴中论坛所发“平昌县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县政府买单”一贴中第4条:公安部门能否介入强制拆迁?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至今公安派出所已出警四次,个别民警态度恶劣。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6月27日、7月8日、7月10日以及7月11日,我所接到平昌县金宝新区百米大道江西建工施工方的报警电话:称有人非法拦截挖机不让施工,请求处理。
我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经调查:阻工者系文某某、胡某某夫妇,李某某、刘某某夫妇。4次处警,我所民警均是采取言语劝离的办法,要求阻工人员离开工地,但是均被拒绝。我所民警并未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带离阻工者离开施工工地,而是及时了解情况,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协调。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劝离,劝阻无果后民警随即离开,并未出现民警态度恶劣的行为发生,有每次处警影像资料。
对于发帖人所反映的公安介入强制拆迁的问题。依据规定,不管什么人报警,公安机关都必须出警,不存在公安民警专门为拆迁出警。我所民警经过调查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文某某、胡某某夫妇,李某某、刘某某夫妇的房屋均依法赔偿,且签订了赔偿合同以及领到了赔偿金;且书写了“不再要求赔偿,不无理阻工”的承诺书,不存在强制拆迁的问题。针对文某某、胡某某夫妇,李某某、刘某某夫妇多次阻拦施工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至今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且胡某某、刘某某承认:其阻拦施工,一是猪场被拆迁,应该额外赔偿停业后的损失,其猪场一年利润估算5万,应该赔偿到他们60岁不能工作为止。二是在门面赔偿上,觉得先后拆迁的人赔偿标准不同,觉得吃亏。三是要求从新修改合同,文某某、胡某某要求额外赔偿100余万元,李某某、刘某某要求额外赔偿50余万元。
在处警过程中,我所民警做到了依法依理处理,处警过程有录音录像,并未参与强制拆迁;在处警过程中均是采取言语劝离的方式,未出现态度恶劣的行为。
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
平昌县公安局金宝派出所
二0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发表于 2013-7-16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看: 1628|回复: 20     [回复特区] 关于“平昌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一贴相关内容的回复 [复制链接]  
  

平昌金宝派出所         平昌金宝派出所 当前离线 花椒0 颗小米椒13 个主题3帖子6精华0相册0日志0记录0分享0好友0积分8阅读权限10注册时间2013-7-14最后登录2013-7-16在线时间2 小时.  狗仔卡

3

主题 0

听众  8

积分

认证资料    四川平昌县公安局金宝派出所秀才



秀才, 积分 8, 距离下一级还需 2 积分
花椒0 颗小米椒13 个主题3帖子6精华0相册0日志0暗恋者0 最后登录2013-7-16.    0人到过Ta空间
微  博 打招呼 收听TA 加好友 串个门 发消息 博  客 相  册 . 电梯直达   1#
发表于 2013-7-14 11:25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跟Ta打招呼 和Ta聊聊天 加Ta为好友 去Ta空间留言 了解Ta的近况
关注Ta
Ta发表的主题 Ta发表的回复 Ta发表的日志 Ta发表的相册 Ta分享的资源 Ta所加的好友 Ta的个人资料
|倒序浏览
分享到: 0关于网友“为红星担忧”所发
“平昌县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县政府买单”一贴
相关内容的回复
广大网友:
2013年7月13日,网友“为红星担忧”在巴中论坛所发“平昌县金宝拆迁办:200万买条人命,县政府买单”一贴中第4条:公安部门能否介入强制拆迁?公安部《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至今公安派出所已出警四次,个别民警态度恶劣。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6月27日、7月8日、7月10日以及7月11日,我所接到平昌县金宝新区百米大道江西建工施工方的报警电话:称有人非法拦截挖机不让施工,请求处理。
我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经调查:阻工者系文某某、胡某某夫妇,李某某、刘某某夫妇。4次处警,我所民警均是采取言语劝离的办法,要求阻工人员离开工地,但是均被拒绝。我所民警并未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带离阻工者离开施工工地,而是及时了解情况,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协调。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劝离,劝阻无果后民警随即离开,并未出现民警态度恶劣的行为发生,有每次处警影像资料。
对于发帖人所反映的公安介入强制拆迁的问题。依据规定,不管什么人报警,公安机关都必须出警,不存在公安民警专门为拆迁出警。我所民警经过调查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文某某、胡某某夫妇,李某某、刘某某夫妇的房屋均依法赔偿,且签订了赔偿合同以及领到了赔偿金;且书写了“不再要求赔偿,不无理阻工”的承诺书,不存在强制拆迁的问题。针对文某某、胡某某夫妇,李某某、刘某某夫妇多次阻拦施工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至今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且胡某某、刘某某承认:其阻拦施工,一是猪场被拆迁,应该额外赔偿停业后的损失,其猪场一年利润估算5万,应该赔偿到他们60岁不能工作为止。二是在门面赔偿上,觉得先后拆迁的人赔偿标准不同,觉得吃亏。三是要求从新修改合同,文某某、胡某某要求额外赔偿100余万元,李某某、刘某某要求额外赔偿50余万元。
在处警过程中,我所民警做到了依法依理处理,处警过程有录音录像,并未参与强制拆迁;在处警过程中均是采取言语劝离的方式,未出现态度恶劣的行为。
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
平昌县公安局金宝派出所
二0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发表于 2013-7-17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宝拆迁已接近尾声,只是肥了哪些刁难户和干部。

发表于 2013-7-17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拆迁,都一样,只是肥了哪些刁难户和干部。

发表于 2013-7-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要自觉,差不多就行了,钱多了不好的。

发表于 2013-7-18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人口气不要太大了!你以为政府的钱钱是猪拱出来的啊!把江西建工赶出平昌,太不像话了:@

发表于 2013-7-1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发展是必要的,不但要建设好、还要发展好,最进央视报道有些城市的框架拉大了,但没有实体企业的支撑、没有强有力的工业入住,没有合理的安排被拆迁户今后的生计,仅仅是靠纳入低保、养老维持被拆迁户的生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不长久的。因为这些钱靠的是财政,没有靠被拆迁户自身通过其劳动来创造。这就要求政府有一套系统的方案来解决。比如招商一批实体企业、强有力的工业来解决被拆迁户的就业问题,他们以前靠土地生存、土地被占有了靠什么生活?只有靠就业了、靠自己的劳动了。如果靠点低保、养老、政府救济老百姓的生活能提高吗?就更不说致富了。我们的平昌又是怎么考虑老百姓的问题呢?
   开发金宝是当地政府的决策,平昌人都知道开发金宝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农民失去了耕地想多陪一些钱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无理取闹就不对了。国家有明文规定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也就是说着18亿亩耕地是全国人民饱肚子的根本、是不能动的,凡是动用耕地都必须上报国务院批准、平昌开发金宝的手续齐全吗?(可能平昌金宝的耕地没有在18亿亩内)被拆迁户看到了国务院的批文吗?像这些都应该给老百姓说明白、看明白,当地政府的手续也必须要齐全。
   在一个观点是拆迁的政策上至国家、下至地方都有,要给老百姓看到、说到、讲到,这个村其他人是怎么赔偿的、执行的标准是怎么样、按照国家什么文件执行等等,都公示出来,一把尺子量到底即体现公平、体现阳光我想这样矛盾要少一些。还有一些钉子户要多做工作,要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这些人具体的想法,不能只找些村上代表去做工作,拆迁办的坐在办公室等消息,要沉下去、毕竟你们才代表政府。有些代表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工作方法欠妥,语言上不规范等等都是给政府拆迁带来障碍的绊脚石。村上的代表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群众?这些代表是不是具有合法性等等都值得考量。
   以上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仅是个人建议、仅仅是饭后侃大山,欢迎斧正、拍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9 10:56
政策就是骗一个算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5 09:53
金宝及竹园五一村拆迁纯属哄骗,给你弄圈子使你往里面跳。简直没把老百姓当人看,使用的手段,恐吓,威胁,派特警。胆子小的就被吓到了。国家出台的文件每平方赔几千块,到了老百姓这里只有几百块。所有的房屋设施都算出低价,名义上说是拆迁让老百姓发财,背地里不知吃了多少的亏。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