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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的大实话与“人人平等”的全民意淫——摘自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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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多数人的做法通常是错误的——一个准确率极高的定律。如同做股票。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先生说了句实在话,“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大实话,结果遭到一大帮炎黄子孙的围攻,其中不乏名嘴,比如白岩松。炎黄子孙们最重要论据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呵呵,怎一个可笑了得!
   请问,中国是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国度吗?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也就是说你贪污100万就能“依法”枪毙。可刘志军贪污六千多万,外加价值8亿元的房产来历不明,他居然“依法”活着。法律界断言,9年后刘志军可“依法”监外就医——政治家取笑其幼稚,为什么9年?5年足以!
   请问,您会与刘志军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大谈平等,且一根筋地批评根据不平等现实得出的结论,是否过于匪夷所思。
   在封建社会,杀死贵族与杀死乞丐在量刑上通常是不一样的,伤及皇上要诛灭九族,这点大家应该没有意见。可是,谁能否认我们现行的司法状态与封建制差距甚微呢?比如李天一案的其他四位当事人,公安机关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透露其姓名,那叫一个铁面无私。如果是一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公安机关会如此“大义凛然”吗?
   这就是贵族与平民间的差距。而现实中国,这种差距与封建制下的情形何等相似。
   在中国,吃饭与拉屎都不是平等的。吃饭,职位高的在上座约定俗成;上厕所,领导优先不用成文。这种不平等早就融进多数中国人的骨子里。如今忽如一夜,许多人居然打起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招牌,您好意思吗?
   有人拿易延友先生的家人取乐,我们可以依法炮制:请问,您认为强奸您家人与强奸妓女哪个危害大?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应该认为一样。OK,请问,活这么大您有没有为妓女被强奸挺身而出、按照妻子被强奸的标准去为妓女奔走?
   好一个“妓女与良家妇女地位平等”。请问下面这个句子成立吗: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与妓女相同。如果这个句子不成立,请问,谁的地位高?谁的地位低?如果我们承认中国女性官员的社会地位与妓女不同,那么“人人平等”就成为空话。而当“人人平等”被否定后,又谈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多么简单的逻辑。
   “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在司法上不成立,在官方的报告中也不成立,但在公序良俗上成立,在默认的百姓价值观上是成立的,在百姓心中的那杆秤上是成立的。在一个法治让人绝望的国度,我们不依靠公序良俗、不依靠情感道德、不依靠“那杆秤”,我们还能依靠什么?
   以上都是废话,该说要点了。让我们一起撕开薄如蝉翼的面纱吧。易延友先生之所以被批判,原因不在司法与逻辑上,其根本原因是:他的言论中,暗含替李天一说话的成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可以做个假设,假如李天一是女的,且是被强奸者,施暴者是普通百姓。请问那些诅咒易延友先生的炎黄子孙们,您会站在李天一一边?还是站在易延友先生一边?
   这是一个逻辑错乱的国度,这是一群礼崩乐坏的人性。易延友先生在这个特定的时间里,成了仇富者、仇官者的殉葬品,而易延友先生估计还蒙在鼓里。而现在,无论李天一还是李双江、亦或梦鸽都已经对他恨之入骨,他让事态很难逆转了。真是个倒霉蛋!
   在这个国度,不少人是白岩松的拥趸。他被认为能“替民说话”的主,并为其“不能再露面”的谣言奔走呼号。哈哈,哥们醒醒吧!我来告诉你,白岩松永远都不会消失,因为他是我见过的最精明的马屁精。明白了这一点,在该事件中,他成为诅咒易延友先生的急先锋也就不出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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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平等是对没钱没势的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13-8-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哦,你是最棒的

发表于 2013-9-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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