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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一滴水

司法必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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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法院院长为首的腐败窝案可谓反腐建设的“虎窟”,是“苍蝇滋生地”,属打虎必捣之巢,灭蝇必除之所。对付窝案,一定要除恶务尽。

发表于 2015-12-3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目前社会矛盾尖锐,皆因贪腐泛滥,司法不公,政府失信。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关键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早发现,早治理。一口吃不了个胖子,但胖子却都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老虎”、“苍蝇”不是天生,腐败分子更不是与生俱来,多数都是没有敬畏党纪国法之心一步一步滑向深渊。

发表于 2016-1-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严重影响依法治国进程 。

发表于 2016-1-17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心提示: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期间,宋景春就频频遭遇举报,任职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他仍未逃脱被举报的命运。

发表于 2016-1-2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法院院长总是得意忘形、忘乎所以,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没有敬畏之心,徇私枉法,为所欲为,最终结果只能是被党和人民收回权力,受到法纪的严惩。

发表于 2016-1-31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岐山曾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有重点。立场就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发表于 2016-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现象往往很难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少数执法人员可以名正言顺地知法犯法,滥用职权随意玩弄和曲解法律,希望维护百姓合法的利益,还伸冤人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6-2-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一旦官员心理产生了动摇,对腐败放松了警惕,信仰缺失、思想滑坡,就很容易遭受到腐败的侵蚀。

发表于 2016-2-2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驻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配合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大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李威、鞍山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宋景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副院长陈长林和清原县法院窝案等一批案件。以宋景春院长为首的犯罪组织集团难逃法网。

发表于 2016-3-8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27日上午,中央第三巡视组曾召开对辽宁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动员会。

  记者注意到,在这场工作动员会上,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叶青纯表示,巡视组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确保问题见底。

  中央巡视组将在辽宁省工作2个月(2月27日——4月28日),目前工作刚刚开始,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落马。

发表于 2016-3-13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辽阳市两级法院办案人员渎职失察,枉顾事实,枉法裁判,执法犯法,最终造成冤假错案。

发表于 2016-3-1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不光是大案要案,应该更多的体现在琐碎的小案里,那时才能真正实现司法清明。

发表于 2016-3-3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冤假错案积累成堆,民愤极大,这种极不正常的状态令人忧虑 ,不难看出问题的严重性。

发表于 2016-4-14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执迷不悟者受到惩处,让侥幸者无处遁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 23:10
好啊好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 23:10
好啊好啊

发表于 2016-5-3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让一切形式的腐败分子成为丧家之犬而无处藏身。

发表于 2016-6-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建柱表示,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对于执法司法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毫不手软、严肃查处。

发表于 2016-6-17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检察机关为宋景春一案隐瞒罪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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