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听我绝望痛苦挣扎的呼声?! 维权状告公安局 令人对党政司法 早已从信任拥护到失望和绝望了! 要求依法判决公安局给我道歉说声对不起的梦想毁了我一生! 我叫陆大春,男,5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1292619630204401X,小学文化,住蓬安县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 我于1996年因被诬为“盜贼” 而诉蓬安县公安局、不服过于模糊迟到的“惨胜” 一案。曾经一度成为群众和媒体舆论持续关注过的“焦点事件” ,省内外很多报纸和新华社内参,都对司法机关提出过质疑和批评。多年以来,除了长期在省城和京城反复申诉上访和鸣冤乞讨外,其间还长期给党政人大司法及地方各级党政人大司法等领导人寄信和留言窗口留言以及还给上述部门发去大量电子邮件特别是网上公开求助信等等,已经穷尽了一切救济手段,但是令我绝望的是,上述一切都没有引起任何有关领导人对我命运的关注。 其实在此其间,我已多次,都是在关键时,因路人群众的过往迫使我放弃了报复南充中院候前光和省高院李少平的行动,原因是我不愿殃及无辜大众! 曾经在煤矿从事过爆破和安全工作的我,不是没胆量和能力,而是一直没有想到既不殃及无辜大众,又能达到死后能够成为推动法治进程力量的目的! 其间知道我有此想法的很多人,都曾特意的找到我,善意的劝我一定要冷静、理性,千万不要猛撞。说你受了冤屈和苦难,就要告状喊冤,告状不能,你就痛苦不堪。那你的报复行为,所殃及到的众多无辜家庭,他们又冤不冤,痛不痛苦?! 当然,我确实不该拿无辜大众的生命,来为自己成为一个历史人物的垫脚石。但问题是,我不去成为一个历史人物,连鸣冤乞讨的权利都被成都警察和城管给我剥夺了。因为成都警察和城管一见我鸣冤乞讨,就要对我采取追撵和暴打没收物品等强制措施。不但如此,而且由于维权申诉具有时效性,如不长期坚持,时效一过就丧失诉权。 我曾提出过解决我的冤案的三条要求:“一,由法院依宪依法彻査彻纠;二,由被告即县公安局公开认错、道歉、解决问题;三,进行社会公论,如法学专家和各界人士都认为是我申诉无理,我不但保证就此息诉息访,而且还保证公开向有关各级各部门赔礼道歉,但是如果反之,就必需给我一个说法。以上三条,如有一条达到即可。但却遭到县市省党政司法层层斥责为“无理取闹” :判决上的理由是,被告在法庭上已经“给我道歉” 且报纸也已为我 “正名”;口头上的理由是,公安局是政府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不能轻易给公民个人赔礼道歉!而实际情况是,被告在法庭上不但没有给我道歉,相反倒是对我严重威吓和极力挖苦讽刺不少; 报纸对我状告公安局的艰难险阻的报道,是公安局诚心道歉,解决问题,反思和改进的态度吗?判决和口头理由的结果是,让法治、失掉公义,让我孤立无依,让正义在流浪。让守法者孤单,让作恶者不付代价。一次次反遭打击,让我难以解脱,败诉和反遭打击成为毀了我人生特别是愧对父母亲人的罪魁祸首。因此,请问谁能告诉我,如今早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类风湿等多种疾病于一身的我,除有写满遭遇的诉状和一筆筆债务外,别的一无所有,连我父亲的房屋被拆了,我作为拆迁户,连拆迁安置补偿都得不到,我该怎么办?!
陆大春 电话:15390292672 2013年7月27日于蓬安 本帖最后由 陸大椿 于 2013-7-27 11: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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