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局领导及各界朋友: 您们好!我们于2013年5月1日在一江山水开盘时,订购了二期商品住房的用户,当时在售楼小姐的忽悠和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订购了此小区的二期住房,订购一套住房要缴纳10000元订金。 后来听别人说:“一江山水二期房屋”当时是没有取得商品房屋预售房许可证,我们在网上也查到“一江山水二期房屋”没有取得商品房屋预售房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发商没有拿到五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没有预售许可证,不符合售房条件,所缴纳的订金一概无效,可以退还! 当我们得知“一江山水二期住房”无证销售的情况下,多次去售楼部要求退回订金,要求他们把五证拿出来给我们看,却遭到了“一江山水”里面的一些管理人员及领导的恶言相向,唾骂、驱赶,还说你去告我,去找律师嘛,我们都不怕。 在此,我们请求各局的领导查明此事,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不知道哪个局同开发商串通好的。我们百姓倒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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