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就2013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答记者问
目前,我市茶盘街廉租房建设项目552套、玉马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08套建设工程已竣工待分配。7月30日,市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胡洪就申请两项住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工程竣工后,从什么时间开始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
胡洪:2013年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
申请基本条件是:
1、户籍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内,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的城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居住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满3年以上,其原租住的公房、企事业单位临时宿舍因城市规划、改造拆迁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毁损,现无房可住的家庭。
记者:申请人需提交哪些证件资料?
胡洪:1、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身或离异家庭需提供婚姻现状证明(由市民政局提供);
4、申请家庭成员住房(含商铺)证明(绵竹市交易中心提供),以及现承租房屋的租赁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家庭收入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属拆迁安置的应提供拆迁协议书;租住原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公房的,应提供已解除原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原破产、解体、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
7、家庭是否拥有机动车辆(含小型汽车、货车、装载机、挖掘机、公共汽车等)证明(本次申请结束后由市住建局统一在绵竹市车辆管理所提取申请户的车辆信息证明);
8、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记者:农民工住房行动保障工作在今年是否开始实施?
胡洪:根据省建设厅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应在当年待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总量的30%房源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为了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我市今年也将留足房源。
记者:提交申请资料后还要经历哪些审核程序?
胡洪: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由各社区进行初审,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2、各社区将初审资料报镇乡政府,由镇乡政府进行审核,并将已通过审核的申请户名单及申请资料报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自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最终审核,审核结果在市建设网和各镇乡政府及社区进行公示。
4、拟定分配方案,公开配租。
记者:若申请户数大于房源数,该怎样分配?
胡洪:结合本年度申请工作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按以下程序进行分配:
1、解决2011年底参与金陵苑电脑摇号分房未分配到住房的300余户轮候申请家庭(重新按新要求严格审查入住资格)。
2、解决我市城乡低保无住房申请家庭。
3、解决瑞祥房产公司因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民主巷老旧棚户区改造需安置的租赁户,并按协议承诺安排楼层。
4、解决我市城乡低收入无住房和住房特别困难的申请家庭。
5、解决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的申请家庭。
6、解决符合条件但未满35周岁的单身家庭和离异未满2周年的申请家庭。若申请户数大于房源数,对未分配到住房的申请户实行轮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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