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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婚礼上伴娘竟被扒个精光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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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一水天涯




    郑州市民王丽霞可能没有想到,高高兴兴给同学当伴娘,却遭到4名男宾的性骚扰。婚礼当天,喝高了陈泰突然提议:今天的伴娘很漂亮,要不咱们去和她闹闹?这个建议得到了3个同伴的响应,随后,他们找到伴娘王丽霞,强行将她拉到了二楼的一个房间。扒光了她的衣服,还在她的隐私部位涂抹蛋黄和蛋清。众宾客看到这一幕,不仅没制止,反而哈哈大笑。被侮辱后,王丽霞觉得4名青年的行为太过分,于是拨打电话报警。结果,这4名青年被法院依法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河南商报)

    真是闻所未闻啊,这样我有点相信网上那些婚礼恶搞的照片是真的了,以前还以为是做秀的。简直色胆包天,判得好极了,还应加刑。虽然当地有闹的传统,但也不致于是这个样子吧?有些事可想不可做,有些事做了就不要想,而酒喝高的人往往就把两者导混了。男人就应该有点量,没量就别逞强,落地如此下场为天下笑。结婚就应该健康、开心、幸福地结嘛,干嘛这样闹来闹去呢,害人害已。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的风俗要改,而肇事的人更应该受到惩罚,希望那些想占人便宜的人能吸取一下教训,不要随便走上犯罪的道路。从本文看,主要是素质低,素质低加上性饥渴所以一呼百应。陈泰等人很可能认为骚扰伴娘是个习俗,且在婚礼场合,怎么闹都是为了高兴,无所谓。正是这种心理,将他们送进了监狱。传统习惯只是风俗,不能算是法律容许。骚扰伴娘的习俗严重侵犯了伴娘的人身权利,对女性的身心都有极大的伤害,市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千万不要为了一时高兴,触犯法律。

    凡事都有个度,超过了就是法律不容许的。所有人在做这种事情时,只要换位想一下,就知道该做还是不该做。拿喝多了做借口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他们的心理比谁都清楚,就是混蛋一个。判的轻了,我看这几个混帐就是知法犯法,狡辩什么不知道闹这么大?!是没想到人家会报警吧?!以为人家会忍气吞声。***男人,没本事找女人,就会找机会作龌龊的勾当,猪狗都比他们强。新郎新娘及他们的家人有这样的朋友也真是丢人,需要提高素质,不管是哪里人,都应该走向文明。

    比强奸还恶劣,对社会影响极坏,民事赔偿太少不足以安慰受害人受伤的心。其中一名获刑男子说:“我以为只是开开玩笑,谁知道她会报警。进了公安局,才知道这回祸闯大了。”照这人的说法,错的是伴娘报警,而不是自己做了违法的事,这也能叫“认罪态度好”? 可见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羞耻心和善恶观!打狗还需看主人面,新郎是个笨蛋,要是别的新郎定会拿马刀劈了这几个混帐。不尊重伴娘就是不尊重新娘.,不尊重新娘就是不尊重新郎。

    现在许多地方的婚礼确实是越来越离谱,越来越下流,越来越不让人喜欢了,都是低级的趣味活动。正因为当地婚礼上频发性骚扰,导致很多人不愿意,甚至害怕作伴娘。早前河南商报也曾以一篇《婚礼中频发性骚扰,色情女走俏伴娘市场》的文章,对少数郑州人结婚雇小姐当伴娘的现象予以报道。据行内人士称,想在郑州找胆子大的伴娘,只能到娱乐场所找“小姐”,她们不仅能喝酒,而且很放得开,就是花费稍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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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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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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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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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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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好!该让色狼们清醒清醒![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7-12-2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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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娶个婆娘都这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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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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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忽悠,内容严谨---I 服了YOU。。。

发表于 2007-12-24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男人性不择人,男人的悲哀。。。[em08]

发表于 2007-12-24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去年就有人报道过:河北(还是山东?)有伴娘被猥亵,作恶的几人被判刑。

这些人借酒耍流氓,实在该严惩!

xzz

发表于 2007-12-2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分了,活该!!!

发表于 2007-12-24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太过份了点

发表于 2007-12-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云娜在2007-12-22 18:14:00的发言:
判得好!该让色狼们清醒清醒![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7-12-2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好!

发表于 2007-12-2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麻辣社区发贴时遇到了……
  • 不幸的你遭到暴徒洗劫!掳去了你 1/4的现金 !(人民政府再次提醒大家有钱要存银行)
      欢迎参与!
这次共失去了 1921 元和增加 0 点魅力值! -1921/0

发表于 2007-12-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麻辣社区发贴时遇到了……
  • 流年不利!货币竟然会贬值,你的财产贬了 10%
      欢迎参与!
这次共失去了 1045 元和增加 0 点魅力值! -1045/0

发表于 2007-12-25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重判!!!!![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2-2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此刻尽丝滑在2007-12-24 13:40:00的发言:
看来男人性不择人,男人的悲哀。。。[em08]

[em04]

发表于 2007-12-24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荒唐!大荒唐!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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