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6年响应号召到南充县邮电局(今属南充市嘉陵区邮政局)龙蟠支局下属乡镇工作,至今30余年了。然而就在还有几年就要退休的时候,我们很“高兴”的迎来了《劳动合同法》,原以为这样可以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可是让我们失望了,就在半月前我们的邮政局局长大人拿来了一纸合同,要我们再次签定劳动合同,最后经过多方向法律界人士打听,说这是劳务派遣,将把我们的30余年工龄清零,然而我现在还在邮政局工作,不敢与上面的人叫板,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要是真的把我们的工龄清零,以后退休怎么办?下面让我详细说一下这个过程,请劳动部门和邮政局大发慈悲,多为我们一线基层像王顺友一样辛苦工作30余载的老工人安安心,我们也将保留一切权利,为自己辛苦一辈子的劳动业绩战斗终生。 一、1985年,当时"邮电部"发文加强基层通信,我们被确认为乡镇邮电投递员,长年跋山涉水,将每一封信,每一份报纸送到群众手里。那时我们属于乡镇政府的一个机构。 二、1993年,南充地区,南充市,南充县进行行政区划改革,我们划归南充市嘉陵区邮电局。 三、1998年,原邮电分营,我们划归今南充市嘉陵区邮政局。 四、1999年,万恶的嘉陵区邮政局领导将我们强行从乡镇邮政投递员改为邮政代办员。但我们依然必须接受邮政局的安排和指挥以及其规章制度的约束,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对等的双方主体,邮政局处于管理地位,我们处于被管理的相对人。如果按委托代办的话,我们应该与邮政局处于平等主体地位。虽然邮政局那样对待我们,我们依然不辞辛劳的工作,没有放弃过丝毫群众的利益。 五、2005年,南充市嘉陵区邮政局在全区30余个乡镇开通邮政储蓄网络,我们被聘为邮政所所主任(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有文件,我们也保留有,也备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用),同年经银监会批准为“合法金融机构”,我为法定负责人;经嘉陵区工商局批准办理营业执照,我为负责人,且营业执照明确经营性质为“国有”;目前这两块排子正悬挂在各乡镇邮政所。同年,嘉陵区邮政局新招邮政储蓄营业员30余人分派各乡镇,我们邮政所由原1人增加到2人。 六、2007年12月中下旬,嘉陵区邮政局局长张建到各邮政支局开会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然而现合同签定时间为2年期,签定公司为“腾翔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公司地址为"成都";签定合同法定代表人不是嘉陵区邮政局局长“张建”。后经法律人士解释这是劳务派遣,以后我们就不属于邮政局职工,是该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了,请问我们30余年的工龄呢? 目前,嘉陵区共有像我这样的老工人30余人,同时有我这样性质的年轻工人100余人,嘉陵区邮政局合计职工180余人。也就是说现在改为劳务派遣的工人为72%左右。然而我们都正从事着邮政金融工作和邮政普遍服务工作,这样的改签让全局职工积极性大减,服务质量大减。最近,我们查阅《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才知道自己上了“张建”和邮政局的当,也知道邮政局为逃避《劳动合同法》大限来临采取的违法措施,但我们要是现在就去打官司,很可能就要鱼死网破,为了邮政的明天,为了社会的和谐,我们在这里想通过网络及舆论监督,希望能很好的解决这事,在此,我们也公开声明,如果邮政局不依法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我们就与邮政局拼了这把老骨头,死而无憾。 回顾自己30余年的工作历程,我们与邮政同风雨,共成长,经历了中国邮政史上最令人艰苦的岁月,奋斗过邮政年轮上最光芒的年华,曾为千家万户心灵的鸿雁,曾是党和政府的勤务兵,我们穿草鞋,走泥泞,斗酷暑,战严寒,抗邮包,拉业务;我们是中国邮政史上最不应该删掉的功臣,我们是与王顺友一样的邮政工人,我们爱自己的职业,爱自己的岗位,我们是无愧的邮政人。 劳动部门、邮政局领导,南充市嘉陵区邮政局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邮政人的利益和这股热心,我们还有必要那么努力为邮政局工作吗?党的十七大已经明确提出“劳有所得,老有所养,构建和谐社会”;为什么嘉陵区邮政局的领导就敢违背党的精神? 我们现在的要求就是要得到“合法”的工作身份和工作地位,因为我们已经合法为邮政局干了30余年了,请嘉陵区邮政局守法,还我30余年工龄。我们应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嘉陵区邮政职工:罗任青等
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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