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书原文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DIDUI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
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 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军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项命令之责
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落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帝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岗村宁次 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 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 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 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在中华民国南京 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
二战临近结束时,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法西斯分子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争论,有人主张活埋,有人主张不经审判就处决,最后主张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的观点获得了胜利。用法律让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义、以理性巩固和平或许更为有效。美国大法官杰克逊力排众议,主张通过建立国际军事法庭让罪人服罪。最后他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1945年10月18日,国际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在柏林举行,自1945年11月20日移至德国纽伦堡城,1946年10月1日下午,纽伦堡欧洲国际军事法庭闭庭。经过218天的审判,216次开庭,最终法庭对30名被告,有18个纳粹分子被判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其中12人被判处绞刑。
继纽伦堡军事审判还在进行之时,1946年1月19日同盟国授权远东盟军最高司令美国五星上将道格挂斯.麦克阿瑟颁布特别通告,宣布由中、苏、美等11国代表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6年4月29日接受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东条英机 、广田弘毅 等28名被告的起诉。并于同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东京对这批日本主要战犯进行了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开庭到执行前后持续2年半,公开庭审818次,秘审131次,受理各类文件证据4330件,证人证词1194件。公审作出56件裁定,法官内部会议作出175件裁定。远东记录共48412页,判决书1200多页,判决书指出,日本暴行的证据为数众多,不可能一一列举,法庭只能就确定大批屠杀并虐待战俘 与和平居民的罪行及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战争犯罪的各种证据,作出一般的结论:
1、对中国人民的屠杀:仅以“南京大屠杀”为例,被杀人数就达20万人以上,还不包括被日军焚烧的尸体、投入长江 或用其他方法处置的人。日本法西斯 奸淫烧杀,劫掠财物,无恶不作。日本暴行滔天,人神共愤。
2、对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屠杀:他们曾在马来亚的亚历山大医院、泰国 的琼蓬角、荷属东印度的望涯群岛、苏门答腊 的库达拉查、爪哇 的加达尔巴士等100多个地方实施了大规模屠杀,其暴行骇人听闻。例如:日军将妇女轮奸后,把汽油浇在她们头上点火焚烧。
3、拷问和其他非人道待遇:日军在其铁蹄所及之处,对被拘禁的俘虏与和平居民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包括烙刑、电刑、悬吊、坐钉板等。
4、日本暴行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实施解剖活人暴行的不仅有日本军医,还有其他军人。如在菲律宾,日军抓住了一个年轻妇女,将她的乳房和子宫 割去。1944年底,日本第十八军司令部曾发出命令,让部队吃盟军的尸肉。
此时的28名战犯,除松冈洋右和永野修身因病死亡,大川周明发疯外从判决上去除。,还剩25人。经过日夜磋商和磨合,众法官认可了死刑,并以6票赞成,5票反对通过了对7名战犯处以绞刑的决议。
绞刑
东条英机 , 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远征军指挥官、前陆军大臣、前首相。
板垣征四郎 ,陆军大将,日本陆军大臣、前关东军参谋长、前中国派遣军参谋长。
木村兵太郎 ,陆军大将,前驻缅甸日军总司令。
土肥原贤二 ,陆军大将,特务、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军官。
广田弘毅 , 男爵,日本前首相。
松井石根 , 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
武藤章 , 陆军中将,日本前第十四师团参谋长、前陆军省军务局局长。
终身监禁
16个被判决终身监禁。三个(小矶国昭、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死于狱中,而其他的于1955年假释出狱。
荒木贞夫 , 陆军大将,日本前文部大臣。
梅津美治郎 ,陆军大将,日本前陆军参谋总长、前关东军司令。
大岛浩 , 日本前驻德国大使。
冈敬纯 , 海军大将,日本前海军省军务局局长、海军次官。
贺屋兴宣 , 日本前大藏大臣。
木户幸一, 侯爵,日本前内臣前文部大臣。
小矶国昭 , 陆军大将,前朝鲜总督,日本前首相。
佐藤贤了, 陆军大将,日本前陆军省军务局长。
嶋田繁太郎, 海军大将,日本前海军大臣、前海军军令部总长。
白鸟敏夫 , 日本前驻意大利大使、外务省顾问官。
铃木贞一, 陆军中将,日本前内阁企划院总裁兼无任所国务大臣。
南次郎 , 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军司令、前朝鲜总督。
桥本欣五郎 ,陆军大将,中日战争的煽动者、日本翼赞政治会(法西斯统治下的议会)总裁。
畑俊六 , 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
平沼骐一郎 ,男爵,日本前国务大臣。
星野直树 , 日本前书记官长兼国务大臣。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 ,假释后于鸠山一郎内阁服务。
东乡茂德 (20年),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死于狱中。
判决前病死永野修身 , 海军元帅,日本前海军军令部总长(1947年1月2日死亡)。
松冈洋右 ,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1946年6月27日死亡)。
免予起诉
大川周明 , 日本法西斯文人,受审后即患精神病而停止审讯。
1948年12月22日午夜23时30分,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被处以绞刑的7个战犯由美国宪兵押送到一个小佛堂里,在由牧师做过忏悔之后押进了巢鸭监狱内的行刑屋里。在那里,七人吃过最后的晚餐后被验明正身,送上绞刑台。他们分作两批,第一批为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在走上13级台阶的行刑台之后,东条英机提议在松井石根带领下三呼“天皇陛下万岁”。这是法西斯分子最后的哀鸣。随后绞刑执行,他们的头被黑布罩蒙上,接着绞索套在了他们的脖子上。此时,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的中、美、英、苏的代表到现场监刑(其中中国代表为商震)。总行刑官向监刑官报告准备工作就绪之后,随即发布了行刑命令。这时,战犯脚底的活门突然弹开,战犯掉落空中,绞索绷直很快剧烈地抽动,底下传出呻吟声。几分钟后,由美苏两名法医带着听诊器走到刑台后方,确认四人已经死亡。接着是第二批三名战犯。
在行刑工作结束后,七名甲级战犯的尸体被秘密运送到横滨市西区久保山火葬场焚化。为了不给军国主义分子留下任何可纪念的遗物,尸体焚化后的骨灰被美国军舰运送到100海里以外的大海中抛弃。
东京审判以无可辩驳的证据还原了历史真相,还中国和中国人民以公道,一血前耻。
本帖最后由 米山 于 2013-8-14 11:4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