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永富,系安丘市兴安街道探柳庄村民。在此我要把安丘市交警队的民警葛永成罪恶行径告知天下:他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故意违法强加给我莫须有的责任,徇私枉法而且态度嚣张至极。
从他的执法行为和态度上,我没有感觉到一丝警察的容颜,展露出的却是典型的地痞流氓本性!苍天在上,我想问问山东安丘交警还是不是警察?
事实经过:
在2013年 1月 27 日早上4点55分时(天还未亮),我驾驶三轮摩车,沿206国道东侧在机动车道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至国道206线299公里+328米处,与沿国道东侧由北向南并排逆向行驶的两个电动车(藏红英和同伴)相遇,与其中一个相撞,致使臧红英弹出撞在树上,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即使抛开当时天还未亮的客观天气条件不谈,当时正常不超速行驶的我咋会想到从逆行方向会并排驶来的两个电动车,躲开了一个却躲不开另一个……
一、徇私欺压漫天要价、法定程序成摆设。
事故当天,交警葛永成坚决不让我走,说不拿十万元坚决不放人。还冠以最起码拿取保候审钱,问他有没有法律依据,答任何依据没有!老百姓不太懂法律,慑于他的淫威,家里人东凑西借,到下午给了他26000元,才算放了我,可至今连个收条都没给。扣了车,至今不给扣车单。
过后才知道,对方当事人有个表哥在景芝交警队,他们就这样以人民的利益做权、利交换。他们组成了一个庞大牢不可破的关系网,让我们这些无知的老百姓望而生畏,无法逾越。
二、颠倒黑白,强加责任。
因是对方逆行,我依法没有责任!
在本次事故现场,葛永成一直都说我的责任很小,单纯善良的我却信以为真。没想到认定书一出来却是同等责任!明明天未亮,是看不清前方的黎明前夕,他说视线良好,傻子都明白这是在颠倒黑白啊!
而且还强加了给我一个不文明驾驶。问他怎么算不文明驾驶,拿出法律依据,仍答什么依据也没有?这个野蛮交警还说出事故就是不文明驾驶,不出事故就是文明驾驶!对方在封闭式国道并排逆行驾驶,难道是文明驾驶么?在具备法律效力的严肃事故认定书上只字未提对方在封闭式国道并排逆行行驶的不文明行为,为什么掩盖这么严重的违章事实?
还有,按规定在确定或下达认定书之前必须召集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法律规定的是非常明确的,他不但没叫,还说没必要!形成决议后,就一推了事。说是领导集体研究的,开会决定的。再问急了,就说你们愿上哪告上哪告,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眼睁睁被欺负了,可我这老实巴交的平头百姓能有什么办法呢?身为堂堂主持正义的交通警察,不讲法也不讲理,这说得是人话么?公平正义你不主张,说话怎么比地痞还地痞,比流氓还流氓!
三、安丘市交警无公道,让我凉透心。
出于对党的坚强信任,出于对李总理提出的公平正义的笃信。我给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交通警察支队、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安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丘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寄出了了我的申诉资料。资料寄出后,开始有人查办,交警曾找我说要重新调查、认定!但后来仍石沉大海、就没有一点音讯了。难道如此明确明显的强加责任错误,就没有一个领导能给我主持正义和公正么?难道整个安丘市交警里就没有一个好人?
四、我的10大质疑:
我向山东所有的交警和全天下开车的朋友说说,请大家给评评理!
1、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具体规范名称,哪一条、款?
2、认定书不明确告知处罚具体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3、按处理程序交警要告知我权利义务,给我联系卡,至今为什么不告知,也不给?
4、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为什么不让我签字,不给我看?
5、车的扣押单为什么不给我?
6、为什么不给看警察证?违规一个人处理?
7、认定责任前,为什么不向我们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8、让我交十万元钱,是依据的什么法律?
9、潍坊市交警队知道起诉法院是不是安丘交警告诉的?对复议,潍坊三天之内必须受理,过期后为什么却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安丘交警谁干预的?
10、“执法必严,有错必纠”,是执法原则,为什么安丘交警明明有错就是不纠正?
鉴于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严重错误,适用法律严重不当,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我强烈要求撤销,重新认定。如果山东省交警你们还有党性和正义,请尽快还我公正!!!
申诉人:刘永富 2013年8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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