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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发生车祸伤者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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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5 16:53 | |阅读模式
  问:今年本人在驾车穿越路口时,与一辆拐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双方都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鉴定,本人构成十级伤残。但是听人说,伤者如果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法院是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是这样吗?

  答: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任波律师给予答复: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显然,法律并没有因为受害人的过错而免除侵权人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本案中,伤者与另一司机虽然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但是法律并没有免除另一司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伤者仍然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是法院可能会减轻另一司机的责任。

  本报记者赵桐岩通讯员潘晓彤任波

  来源:天津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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