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人以个人力量近期调查了解到的十堰华冠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和非法经营的事实作检举和控告,请求有关部门受理并动用行政资源组织核查、纠正和处理,避免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 十堰华冠商贸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但是该企业法人却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堂而皇之的在该地块上建设南运驾校(练车场)、检车台及配套设施,并搭建临时房屋向外出租,进行经营性质的商业行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工业用地上就应该建设厂房,进行工业生产。按照国土资源部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的相关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目前,该地块上丝毫不见4万平方米厂房的踪影,保证的3亿元投资并未兑现,有的只是南运驾校的练车场、汽车检测台和前来学习驾驶的学员,有的只是十堰华冠公司开给政府的空头支票,这完全违背了政府划拨地块的初衷,其情其景相当的令人担忧。 很多群众都错误地以为该地块已经由政府出面将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但我们认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知道,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即:现行城市控规已将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工业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的规定,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后,应收回原工业用地,重新按商业用地依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但我们既未看到政府调整规划的文书,也未看到商业用地招拍挂的公告,显然该地块是十堰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在土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的情况下,私自将地块该作商业用地。该企业法人私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彻头彻尾的诈骗,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直接套取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差价,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卑劣行为,是该企业法人编筐让政府进套的“硕鼠行为”,也是使用非法手段骗取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对于这些蛀虫,应该上面有人“罩”,不然谁会冒这么大的风险作出这样的违法行为。 我在此检举十堰华冠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恳切希望领导重视我举报的事实,找出该宗交易背后干过违法勾当的国家公职人员,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法律法规的尊严,由国土管理部门对其非法用地行为给予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驾校练习场或者补足用地差价,以此规范国有土地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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