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7,我花了4890元(发票号码:0015下xxxx)买了一台长虹电视,2012年9月,电视机出现故障(保修期内),与维修部(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联系后,维修师傅上门维修,收取350元维修费(收据号码:15xxxxx工单号:304xxxxxx),可电视机的故障仍未排除(当时故障只是暂时消失),又多次与维修部、维修师傅联系,维修师傅来看后说是屏幕的问题,让我们再观察.......一直拖到2013-2-3,维修师傅再次上门说:“是屏幕的问题,需返厂维修,不过眼下马上过年了,等过完年后在安排拉机子。”2013-3-2来人将机子拉走,2013-3-11被告知屏幕不能维修了,可更换指定型号机子,但需补200元。2013-4-29又被告知,原指定型号机子已没有了,可再换另一款指定机型,需补一千多差价。
长虹用户注意了,这是长虹售后的圈q套路。
难道作为一个国企大品牌的长虹,就是如此对待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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