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蓬溪县遂(宁)广(安)遂(宁)西(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会同乡镇村社干部及社员代表实地进行了勘察丈量,该房屋残留物长12.4米,宽7.4米,按照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政策,该残留物只能补偿40-60元/平方米。县协调办和镇政府人员多次对李志彬宣传政策,动员其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均遭到李志彬的拒绝。李志彬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并由镇政府另安排落实宅基地,这两个条件达到了才同意拆迁。由于镇政府、县协调办按政策不能达到他的要求,从今年3月至今李志彬多次到该残留物附近阻工。镇政府、县协调办数次找李志彬及家人做思想工作,但均遭到李志彬拒绝。
6月底,镇政府考虑征拆工作已大面积结束,就李家的个案同意提高为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7月25日,县协调办、镇政府召集李志彬座谈商量该残留物补偿问题,但李志彬坚持少了15万不谈,没有与镇政府达成协议。
以上内容来自《华西都市报》
各位看官,请看清了: 房屋的面积:12.4X7.4=91.76平方米,按200元/平方米算,91.76X200=18352元,这点钱,即使就地买地皮,买得到么?谈不好,就断人手脚,跟强买强卖的黑社会有什么区别?这样的施工队伍,能建设好高速路?
本帖最后由 开元777 于 2013-8-19 14: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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